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向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县区级法院起诉。当申请人提请法院对裁决强制执行时,被申请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裁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这些情形包括: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5、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一、仲裁的基本特点有:
1、保密性
仲裁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同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证人、翻译、仲裁员、仲裁庭咨询的专家和指定的鉴定人、仲裁委员会有关工作人员也要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对外界透露案件实体和程序的有关情况。因此,可以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商业信誉。
2、便捷性
仲裁程序简便,气氛平和,审期短,费用低。
3、自愿性
当事人的自愿性是仲裁最突出的特点。除当事人协议仲裁外,在仲裁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可以自主选定或者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代为指定组成仲裁庭的仲裁员;可以约定仲裁是否公开进行;可以约定仲裁是否书面审理;可以自行和解或者自愿调解;可以自主约定裁决书是否写明争议的事实和裁决的理由等等。
4、专业性
仲裁机构的仲裁员是来自各行业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专家,精通专业知识、熟悉行业规则,对公正高效处理纠纷,确保仲裁结果公正准确,发挥着关键作用。
5、一裁终局制度
除了劳动争议案件之外,类似于商事仲裁裁决,不服商事仲裁裁决的话是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可是,申请法院确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需要有法定证据,而且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的时间也有严格的限制,超过法定时间的只能执行仲裁裁决。
-
哪些劳动争议案件可由仲裁委员会裁决先予执行
148人看过
-
仲裁委员会如何裁决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先予执行问题
90人看过
-
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哪些案件实行先予执行
400人看过
-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规定是什么,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提出时效
219人看过
-
劳动仲裁公司不执行应向谁提出?
126人看过
-
浅谈对裁定不予执行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审查及处理
97人看过
商业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它通常作为合同中的一项仲裁条款出现;另一种是在争议之后订立的,它是... 更多>
-
如何执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向哪个法院提起呢?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6劳动仲裁裁决的执行法院是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即可。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
-
劳动争议案件如何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2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属于终局裁决,裁决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其它劳动争议,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满15日不起诉的,产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对发生法律效力的
-
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不执行该向谁举报贵州在线咨询 2023-10-28如果公司不执行劳动仲裁裁决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公司仍然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执行裁定的,那么人民法院可以对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若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那么人民法院还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申请仲裁庭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怎么解决新疆在线咨询 2021-03-18的流程 1、当事人申请 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2、审查受理 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应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查:申诉人
-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前置,需先向哪个部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如何解决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4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二、相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