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中陪嫁钱的相关法律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07:30:32 225 人看过

陪嫁的财产,是属于某一方所有,还是属于夫妻双方所有。对一般家庭生活用品,应该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而对于房产、机动车辆等大宗财产。就要根据登记权属来确定。这也反映了赠与人的意思。如果是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某一方,属于某一方的个人财产。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而对于房产、机动车辆等大宗财产。同条就作了不同的规定,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老公欠钱离婚要怎么处理

借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可以不用共同承担债务;法院认定借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一般是从以下角度出发,例如:一方借款数额较大另一方确实不知情,一方借钱用于赌博、吸毒等,对于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一般配偶一方可以不予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20: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离婚证的相关法律规定
    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
    2023-06-11
    229人看过
  • 离婚的相关法律法规
    离婚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023-04-13
    152人看过
  • 婚外情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
    1、因配偶婚外情起诉离婚,无过错方可以提出离婚过错损害赔偿。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2、婚外情离婚的受害方只能向夫妻关系的另一方索赔。《民法典》规定破坏合法夫妻关系不属于民事侵权的范畴,而夫妻关系亦不属于民事权益,因此受伤害的一方仅仅能向婚姻关系的另一方请求损害赔偿,并不能向婚姻关系之外的第三人主张。3、婚外情离婚损害赔偿的提出时间与离婚诉讼一致。4、婚外情离婚过错方拒绝支付赔偿,如果法院已经判决支持了损害赔偿的请求,赔偿义务人就有义务依照判决依法及时履行。义务人在不履行时权利人可以申请法院对赔偿义务人强制执行。如果义务人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或恶意转移财产,那么此行为可能触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一、一方起诉重婚能赔偿多少对方重婚的话,受害一方可以在提出离婚的同时要求赔偿,具体赔偿数额并没有统一标准,双方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重婚
    2023-03-05
    191人看过
  • 离婚的相关法律法规
    《民法典》中离婚的相关法律法规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
    2023-04-29
    184人看过
  • 华侨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
    1.鉴于离婚案件比较复杂,我驻外使领馆原则上不受理华侨申请离婚的案件。2.夫妻一方居住在国外,另一方居住在国内,如双方自愿要求离婚,对抚养子女、赡养父母和处理财产等均无争议的,可按我国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在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一方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双方对离婚有争议,不论哪一方提起诉讼,均应向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居住在国外的一方已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居住在国内一方可根据情况采取必要的法律步骤。对此,我驻外使领馆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2023-06-11
    167人看过
  • 结婚彩礼钱的相关法律规定
    不应认定为结婚彩礼的行为彩礼在一定条件下予以返还的处理原则。在司法解释中作出这样明确规定显然是基于我国乡村普遍存在的彩礼习俗的现状,是一种务实性的司法妥协。由于司法解释中引用的“彩礼”是一个非法律概念,在处理彩礼纠纷的司法实践中首先应正确理解把握彩礼的实质涵义。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一)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二)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三)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四)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五)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在我国国家的民俗中,给彩礼是融洽双方的关系,不应由此进行滋事,激化双方的矛盾。同时彩礼来源和用途也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非法交易。彩礼的数额对于男女双方来说不能过于看重,看重的便不能正确认识彩礼的真正意义。广大群众应当适当处理。一、退还彩礼的需要注
    2023-03-04
    337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法律规定陪嫁的钱谁陪?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6
      陪嫁的钱在法律上应归女方。陪嫁是指的陪女方一起嫁人的财产,通常是女方家庭赠与女方的财产,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但如果在婚后夫妻约定陪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陪嫁的钱归夫妻共同所有。
    • 结婚时给的陪嫁钱算婚前财产吗,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5
      女方陪嫁的东西,离婚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
    • 离婚陪嫁钱怎么处理,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6
      陪嫁钱在离婚时的处理方式: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这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1-01-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
    • 离婚中“陪嫁”钱怎么分割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2
      若是婚后财产,夫妻双方都是可以要求分割的。离婚有两种方式,其一是协议离婚就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一并协商,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会按照平均分割的原则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