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子解除居住权有哪些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17:20:10 255 人看过

离婚房子解除居住权的条件如下:

1、在执行居住帮助期间,生活困难方另行结婚或者死亡的,对方可终止帮助:

2、原定居住帮助期限执行完毕后,生活困难方又要求对方继续给予居住帮助的,除非对方愿意继续提供居住帮助,一般不予支持:

3、非因提供帮助的人的原因,居住的房产受毁损或灭失时,居住权中止或终止。

一、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怎么办?

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有两种经济帮助的方式:

1、如果没有住房,住房使用权或产权可以帮助解决住房问题;

2、如有其他生活困难,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其数额可根据提供帮助的一方的实际负担能力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有负担能力的,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房子怎么加居住权

房子通过订立居住权合同来加居住权。首先双方要签订居住权合同,然后拿着房产证和居住权合同等到当地房管部门办理增加居住权手续,未办理居住权登记不成立居住权。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居住权的使用期限,那么居民就可以一直住在房子里,居住权不会受到房屋买卖等因素的影响。

三、离婚一方生活困难怎么办

离婚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适当帮助的具体办法,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生活困难一方的实际需要和另一方的经济能力等具体情况判定,帮助的内容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是所有权、使用权等实物形式,也可以是金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8: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居住权相关文章
  • 离婚协议中居住权的解除方法
    离婚协议关于居住权的解决规定是:离婚时,一方无房可居属于生活困难,双方可以协商或者法院可以判决有房一方以居住权或者所有权的形式予以帮助。原定居住帮助期限执行完毕后,生活困难方又要求对方继续给予居住帮助的,除非对方愿意继续提供居住帮助,一般不予支持。离婚协议书中的兜底条款经常有人咨询离婚后发现原来的财产分割协议不公平,或是对方隐瞒了夫妻共同财产,想重分或是再分财产。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看原来的离婚协议书是怎么约定的。通常来说,如果协议书里有“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这样的兜底条款,再想推翻原离婚协议要求重新分割或是再次分割就很难了。如果离婚协议书里有“双方其他财产无争议”这样的兜底条款,那还得看具体情况,如果对方隐瞒了较大数量的财产,我个人认为无论从公平角度还是从当事人本意上讲,还是可诉的。如果离婚协议书里没有兜底条款,那除了已经分割的部分外,对于没有处分的部分完全可以要求再次分割。具
    2023-07-05
    460人看过
  • 再婚有房子的居住权吗
    要享有居住权,需要进行居住权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一、民法典中的居住权人能否出租房屋《民法典》一般情况下居住权人不能出租房屋,但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居住权房可否出租居住权房不可以出租。《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
    2023-06-24
    134人看过
  • 离婚条件:符合哪些条件的分居离婚?
    分居离婚需要的手续:1、原告起诉。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证据;法院审查原告提交的文件和材料,决定是否立案,不受理的告知不受理的理由;2、被告答辩。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应当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不能答辩需要延长答辩期限的,向法院申请;3、开庭审理。离婚诉讼原告应当在场。开庭时,双方辩论并阐述提交的证据和事实;4、法院作出判决。分居多久可离婚?分居多久都可以协议离婚,如果协议离婚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若是分居满两年的,法院判决离婚发可能性会大很多。分居不是离婚的必备条件,应当以感情破裂为依据。分居满两年,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可以起诉离婚。很多人误以为夫妻分居满两年就可以自动离婚,事实上,这是人们对法律条文的误解,其实夫妻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的。我国的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
    2023-07-08
    233人看过
  • 多年居住取得居住权取决于哪些条件
    多年居住是否取得居住权取决于以下条件:1、根据合同取得居住权。如果承租人根据租赁合同获得租赁房屋的居住权;2、依法直接取得居住权。未成年子女对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3、依照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人可以通过设立遗嘱为他人设定居住权;4、因取得时效而取得居住权。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是指占有和使用他人所有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一、民法典对居住权的规定民法典对居住权的规定主要有:1、居住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2、享有居住权只能作为居住之用,如果带有其他目的,是不被允许的。3、居住权可以通过书面合同设定,但以登记为权利设立的要件,也可以以遗嘱设定。二、侵犯居住权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吗(1)房屋的归还。除因房屋标的物等原因而消灭外,居住权人在其居住权消灭时,有归还房屋的义务,如果居住权是因居住权人死亡而消灭的,则其继承人有归还房屋的
    2023-04-11
    500人看过
  • 监视居住有哪些解除情形呢
    解除监视居住的情形有以下三种:1、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2、犯罪嫌疑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3、当事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办案机关批准的。一、取保候审期满后怎么办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嫌疑人或被告人委托辩护律师的,辩护律师可以申请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一般住什么地方对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场所是:办案机关指定的居所。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或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
    2023-03-29
    451人看过
  • 解除监视居住的程序有哪些
    公安解除监视居住的程序如下:(1)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届满时,决定机关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措施或者变更强制措施;(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委托的律师可在监视期限届满前,向决定机关提出及时解除监视居住的申请,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可以向决定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申请机关在监视居住期届满前,在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后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能监视居住的情形有哪些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妇女的;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为案件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合适的。解除监视居住37天可以批捕吗监视居住正常37天,犯罪嫌疑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会批捕。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
    2023-08-02
    498人看过
  • 离婚后居住权和折价的相关条例有哪些?
    离婚后居住权和折价的规定如下:1、双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允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按照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分割所得价款。它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考虑到实际情况,双方都不同意放弃共有房屋的所有权,只能判断双方共有,如果属于一方婚前所有或租赁,考虑到离婚时夫妻一方有义务帮助困难一方,特别是照顾妇女的原则,在确认房屋所有权或租赁所有权后,仍将命令无房一方拥有居住权,直至有条件腾出房屋。离婚后永久居住权有效吗?设立房屋居住权时,如果约定永久居住权的,一般情况下视为约定不明确,不影响居住权合同的效力,但房屋所有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我国法律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2023-07-04
    274人看过
  • 如何解除居住权
    一、如何解除居住权产权人可以解除居住权。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产权人没有权利直接赶走居住权人,但是可以协商解除居住权关系,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报警解决或者诉讼方式解决。二、居住权的内容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居住权的内容主要是指居住权人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第一、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第二、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第三、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第四、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2、义务第一、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第二、居住权人不得就其居住权设定抵押或其他任
    2023-04-30
    249人看过
  • 老公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我有居住权吗
    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有相互抚养的权利,房屋是男方婚前取得的,夫妻结婚后,即使没有设立居住权,女方也享有居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相互扶养义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一、房子抵押贷款怎么贷?(一)选贷款机构:办理房产抵押贷款首先步是选择个好的贷款机构,虽说银行贷款利率低,安全可靠,但是其审批速度和贷款要求也一直是一块硬伤。而民间借贷虽说利率多,但是审核要求低,办理速
    2023-03-03
    113人看过
  • 婚前房子有配偶居住权吗
    配偶对婚前房子可以设有居住权,但是居住权的使用期限等需要合同约定。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居住权是消灭的,婚前房屋作为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式没有所有权的,所以,居住权也消灭。一、民事法律规定的房子的居住权是多少年居住权期限根据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到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消灭。《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二、居住权丧失事由(一)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本质上是为特定的自然人的生存利益而设定的物权,一般以居住权人的生存期限为最长存续期限,如居住权人死亡(包含宣告死亡),居住权人因失去权利这一
    2023-06-26
    397人看过
  • 子女居住权的取消条件
    一、子女居住权的取消条件居住权的取消条件有两个,一个是居住权届满另一个是居住权人死亡。离婚时,一方无房可居属于生活困难,双方可以协商或者法院可以判决有房一方以居住权或者所有权的形式予以帮助。但该解释没有对该种居住权给出具体定义,也没有确定给予生活困难方居住期限的相关处理规则,对居住权人能否将房产出租、居住权人有无修缮义务、房产受毁损或灭失时居住权人的权利是否受影响、居住权何时终止、居住权消灭的原因等问题均未涉及。1、在执行居住帮助期间,生活困难方另行结婚或者死亡的,对方可终止帮助;2、原定居住帮助期限执行完毕后,生活困难方又要求对方继续给予居住帮助的,除非对方愿意继续提供居住帮助,一般不予支持;3、非因提供帮助的人的原因,居住的房产受毁损或灭失时,居住权中止或终止。二、子女名下的房子是否有居住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对子女名下的房子并不会直接享有居住权,在与子女签订了居住权合同并完成登
    2023-05-06
    224人看过
  • 租房合同中解除条件与约定解除权有哪些不同
    一、约定解除权合同与附解除条件合同的根本区别其一,在合同中附解除条件,是当事人以意思表示限制合同的效力,当解除条件成就时,无须任何一方当事人主张解除权”,该合同即自动且当然地失效;而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的解除条件,在当事人所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合同并不当然且自动地失效,解除条件的成就只不过是赋予一方当事人以解除权,只有当该当事人行使解除权时才能使合同实际解除。其二,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在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一般是向将来失去效力,而合同因当事人行使解除权而失效时,既有向将来失效的,也有溯及既往失效的。二、约定解除权合同中的解除条件”不应限定为将来不确定的事实对于约定解除权的合同,由于当事人在合同中所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与否只关乎当事人的解除权得否发生,并不直接影响合同的效力,而且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对合同效力的影响既有向将来发生的,也有溯及既往的,因此,它无须要求当事人所约定的解除条件”一定是在
    2023-05-05
    71人看过
  • 居民申请保障性住房条件有哪些?
    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条件有哪些?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的,除具备上述条件之外,还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本条例所称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的住房和虽未登记但有家庭成员
    2023-02-16
    295人看过
  • 离婚后房子归孩子所有,父亲有永久居住权吗
    一、离婚后房子归孩子所有,父亲有永久居住权吗1、如果父亲没有得到孩子监护权,大多没有房屋居住权,除非需要监护人和产权人同意后,才有居住权。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二、夫妻离婚房子给孩子好吗离婚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过户给未成年的孩子,法律并不禁止这种行为,如果双方按协议履行也不会出现问题。会出现问题的是:房产登记的是一方或夫妻双方的名字,一方未想好或出于希望尽快离婚的目的便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办理房产过户给孩子的手续时房产证上登记名字的一方反悔,这种情况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只能起诉解决。离婚时房子给孩子的好处:1、减轻未成年子女将来生活的负担,为其生活添置必要财产。2、万一将来开征遗产税,可规避税收。3、可有效避免债务纠纷。
    2023-04-21
    104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居住权
    词条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居住权
    相关咨询
    • 居住权解除条件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05
      根据《民法典》规定,房屋所有权人与居住权人约定的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为了不影响后续房屋交易,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 居住权解除条件,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1-29
      房屋所有权人与居住权人约定的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为了不影响后续房屋交易,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 2022年离婚房产居住权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2
      离婚房产居住权解除的条件有: 1、在执行居住帮助期间,生活困难方另行结婚或者死亡的,对方可终止帮助; 2、原定居住帮助期限执行完毕后,生活困难方又要求对方给予继续居住帮助的,除非对方愿意继续提供居住帮助,一般不予支持; 3、非因提供帮助的人的原因,居住的房产受毁损或灭失时,居住权中止或终止。
    • 哪些情况导致的离婚房产居住权解除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4-28
      离婚房产居住权解除的条件有: 1、在执行居住帮助期间,生活困难方另行结婚或者死亡的,对方可终止帮助; 2、原定居住帮助期限执行完毕后,生活困难方又要求对方给予继续居住帮助的,除非对方愿意继续提供居住帮助,一般不予支持; 3、非因提供帮助的人的原因,居住的房产受毁损或灭失时,居住权中止或终止。
    • 离婚后,拥有军产经适房居住权的期限和解除居住权的条件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7
      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属实的可予以支持,但居住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而解决住房确有困难的,如果原夫妻居住的公房面积较大可以分室居住的,可以调节或者判决暂时居住,但暂住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暂住方应当交纳与房屋租金等额的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