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决算实施审计监督。第四条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
审计机关对上述建设项目相关单位财务收支的审计,不受审计管辖范围的限制。第十八条审计机关依照审计程序进行审计监督。对建设工程设计、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审计,应当分别出具审计通知书、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书。对建设项目审计中发现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第二十七条各级审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本级政府、各部门、各部门的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本级和下级政府。第二类:处理依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挪用、截留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的,审计机关和金融机构应当追回挪用、截留的资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条在《建设工程审计处理暂行规定》中,按照国家规定必须进行开工前审计的建设工程,开工前未取得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意见就开工建设的,建议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工,办理审计手续;逾期不履行审计手续的,视情节处以总投资1%以下的罚款,罚款由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支付。第八条建设单位违反有关批准文件规定,以合同形式要求设计单位扩大规模、提高标准的,应当报原批准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应当报原批准部门批准,停止施工,对施工单位处以超投资额5%以下的罚款,罚款由施工单位自筹资金支付。因设计单位擅自扩大规模、提高标准或者违反合同约定的范围,增加概算投资的,对设计单位处以设计费5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设计费50%以下的罚款,建议有关部门依法降低其资质等级,甚至吊销其营业执照。第十条在国家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违反规定从事其他开发建设或者非法从事房地产交易的,予以制止,没收违法所得。第十一条对转移、占用、挪用的建设资金,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收回。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收取营业收入。第十二条对建设项目乱摊派、乱收费、乱集资等挪用建设资金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限期追回挪用的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理国家的权力。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签订工程合同。施工中,施工单位违反合同规定,造成国家建设资金损失和浪费,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并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建议主管部门降低资质等级,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对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当进行调整;建设单位签订多缴工程款协议的,应当予以收缴。对建设单位偷工减料、虚报工程款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除处以违纪金额20%以下的罚款外,有关部门要追究工程质量低劣的责任,建设单位应当限期修复,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第十五条应当计算缴纳尚未计算缴纳的各项税费,应当督促计算缴纳。超过法定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收缴和处罚。第十六条虚报投资完成情况、虚报工程造价、隐瞒结余资金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会计制度进行调整;情节严重的,建议主管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理。第十七条基本建设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对隐瞒或者截留的基本建设收入,应当予以追缴。第十八条建设单位虚报一次性投资节余的,应当调整账户,予以冲抵;超过一次性投资节余的,应当冲抵;超过一次性投资节余剩余比例的,应当退还已使用的一次性投资节余。第二十条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项目),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竣工决算审计、验收和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视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一条因贪污、受贿、收受回扣、倒卖、工作失误造成工程建设严重损失和浪费的,建议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在建设项目前期阶段,审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审核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预算批复、建设用地批复、建设规划和施工许可证、环境保护和消防审批、项目设计和设计图纸审查等文件是否齐全。
2。施工准备阶段是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之一,主要抓好工程法人的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施工单位的选择。项目法人的质量控制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是否按法定招标程序选择和实施合同管理,各项合同是否规范、合法、有效,是否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组织了设计、施工单位的设计交底;监理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派驻的监理人员是否具有上岗证;审核设计单位是否具备承担相应资质勘察设计的能力,会审后是否对资料进行了技术交底,设计质量是否达到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要求,审核施工单位是否具备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资质,施工单位是否制定了完善的质量责任制考核办法等。审核建设项目资金来源是否到位、合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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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形式是指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也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 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合同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推定形式等。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而口头形...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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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项目依据哪些法律法规青海在线咨询 2024-05-02审计项目依据的法律法规有八种,分别是:1、审计法;2、审计法实施条例;3、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4、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5、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6、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7、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展审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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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质量责任人的责任上海在线咨询 2021-09-29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和上级有关质量政策和标准及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和公司内控标准。 2、参加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参加施工组织设计、保证质量措施编制,施工过程中按照质量标准要求,对每道工序,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做出检查评定。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有责令修理、返工、停工的权力和责任。及时收集整理各分项工程质量检查原始记录,按规定汇总、分析、统计如实上报,并建立质量管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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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基本内容是什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9即在建的工程项目无论是哪个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管理,均由企业法人承担责任。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是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换项目建设与经营体制,提高投资效益,实现我国建设管理模式与国际接轨,在项目建设与经营全过程中运用现代企业制度进行管理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