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转让效力终止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3 09:03:31 314 人看过

保险合同转让的情况下,效力并不会终止,法律上规定了保险合同的效力终止的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保险合同转让具备的条件

第一,被转让的财产保险合同应是成立并生效的合同,否则当然不具备转让的前提。

第二,转让双方就保险合同转让事项须达成一致,当然,也存在合同主体自身原因而导致的合同转让,如合同的主体是法人时,因法人的合并分立而导致的合同转让。

第三,财产保险合同的转让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四,须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8日 05: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保险合同终止复效的好处
    保险合同终止的后果如下:1、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将就此结束,双方都不必继续履约;2、投保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只有在投保人违反合同(不如实告知)的情况下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解除合同意味着单方面违约,只能拿到部分所交保费,并且不享受任何保障。一、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有什么影响现金价值是指投保人退保或者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时,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的那部分金额。在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根据保险事故的发生概率来确定保险费率,事故发生概率高则保险费率高,反之则保险费率低。现金价值首先是寿险的一种,针对投保人的死亡进行支付,并且在投保人的生命存续期间积累价值,即增值。但在寿险当中,由于交费期一般比较长,随着被保险人的年龄增加,其死亡的可能性将越来越高,保险费率也必然逐渐上升直到接近100%,这样的费率,不仅投保人难以承受,而且保险也已经失去意义了。为此,保险公司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采用'均衡保费'的办法,
    2023-03-10
    375人看过
  • 保险合同一旦终止其效力绝对不能恢复吗?
    保险合同中止是指在保险合同存续期间,由于某种原因的发生而使保险合同的效力暂时失效。在合同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般来说,保险合同的中止,在人寿保险合同中最常见。人寿保险合同大多期限较长,由数年至数十年不等,故其保险费的交付大都是分期交纳。如果投保人在约定的保险费交付时间内没有按时交纳,且在宽限期内(一般为60天)仍未交纳,则保险合同中止。各国保险法均规定,被中止的保险合同可以在合同中止后的2年内申请复效。满足复效条件复效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可以继续履行。当然,被中止的保险合同也可能因投保人不提出复效申请,或保险人不能接受已发生变化的保险标的(如被保险人在合同中止期间患有保险人不能按条件承保的疾病),或其他原因而被解除,而不再有效。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
    2023-04-18
    141人看过
  • 转让合同违约如何终止
    一、转让合同违约如何终止(一)和解终止。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二)调解终止。中介合同违约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即调解的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三)仲裁终止。仲裁也称公断。合同仲裁,即由第三者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断.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现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解决争议的一种法律制度。二、购货合同违约金包括哪两种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
    2023-05-06
    400人看过
  • 保险合同的效力终止有哪些法定规定
    一、保险合同的效力终止有哪些法定规定1.投保人主动退保,退保后合同效力终止;2.合同中止后2年,没有进行保单复效,这种情况下,合同效力也会终止;3.保险合同到到期,此时保险合同效力终止;4.在保障期间被保险人出险并发生了条款所列合同终止事项,比如身故理赔等。二、保险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1.投保人具有订立保险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及权利能力;2.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3.保险人同意承保;4.双方基于前述条件,达成书面协议;5.其他条件。三、保险合同有哪些特征保险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合同,除具有一般合同的法律特征外,还具有一些特有的法律特征。1.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根据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受益状况,合同被区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前者是指当事人为享有合同的权利而必须偿付相应的代价;后者是指当事人享有合同的权利而不必偿付相应的代价。保险合同的有偿性,主要体现在投保人要取得保险的风险保障,必须支付相应的代价,
    2023-09-12
    193人看过
  • 保险合同效力已终止会产生什么后果?
    一、保险合同效力已终止会产生什么后果?保险合同效力已终止会产生的后果是双方当事人就不受到合同的约束。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事由,依照《民法典》第557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主要事由有: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其中,清偿、抵销、提存、免除和混同为合同的绝对终止,即合同权利义务的清灭。解除、终期届至等为合同的相对终止,即合同履行效力的消灭。二、合同终止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1、清偿清偿是按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行为,即按照约定履行。2、解除合同解除包括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双方解除是当事人双方为了消灭原有的合同而订立
    2024-01-23
    114人看过
  • 土地转让合同效力:土地转让合同有效吗
    一、土地转让合同效力:土地转让合同有效吗土地转让协议无效,即使是签了协议,农村土地私下买卖也是无效的。我国实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二、土地转让协议怎么写土地转让协议甲方:乙方:本着公平,公正,合理,互利的原则,避免今后出现产权、所有权、使用权等纠纷,经双方磋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其所属勤丰七社(村)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的宅基地以______人民币转让给乙方(注:甲方以每平方米七百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该宅基地东至_
    2023-06-05
    368人看过
  • 保险合同终止多久可以复效
    中止的保险合同新规定三年内可以复效,终止的合同不能复效。《保险法》第五十九条依照前条规定合同效力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协达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一、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是什么保险合同的终止,除因合同被解除外,还包括下述原因:(一)保险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保险合同终止的最常见、最普遍的原因,就是保险合同期限届满。(二)保险合同因履行而终止所谓保险合同因履行而终止,即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发生保险事故后,合同因保险人按约定履行了全部保险金赔偿或付义务而消灭。(三)财产保险合同因保险标的灭失而终止这里所说的保险标的灭失是指保险事故以外的原因造
    2023-03-04
    395人看过
  • 清偿产生终止合同的效力吗
    清偿是会产生终止合同的效力的,只不过这是要分情况的,并不是当然产生。合同因清偿而终止的情形由于合同的终止以致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可以免责的情况外,造成损失的一方负有赔偿责任。合同中约定的解决争议的条款、结算和清理条款,也不因合同的终止而失去效力。清偿,是指能达到消灭债权效果的给付,即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清偿是债的消灭最基本、最常见、最重要的原因。债务人履-行债务,属于清偿;第三人为满足债权人的利益而为给付的行为,也属于清偿。此外,债权人通过强制执行或者实现担保物权而满足债权的,性质上也为受清偿。清偿一般应当由债务人为之,但不以债务人为限。清偿人主要包括:债务人、债务人的代理人、第三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依债的性质只能由债务人亲自清偿的,不能由债务人的代理人或者第三人作清偿人。清偿受领人可以是:债权人、债权人的代理人、破产财产管理人或者清算人、受领证书持有人。清偿与履-行意义基本相
    2023-06-18
    235人看过
  • 保险合同终止后还能再保险吗
    保险合同有两种终止方法:自然终止和合同终止。如果合同期限届满、合同生效后承保风险消失、保险标的由于非保险事故完全灭失;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没按规定转让合同转让,导致被保险人失去保险利益的。那就可以自然终止合同。另一种就是在保险合同期限还没到期时,一方可按法律或约定提前终止合同。一、保险合同终止有哪些条件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法律赋予合同当事人的一种单方解除权。当发生以下事由时,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1)投保人故意或过失未履行如实告之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者以何种保险价格承保。(2)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维护保险标的的义务。(3)被保险人未履行危险增加通知的义务。(4)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的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此种情况下,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
    2023-03-21
    471人看过
  • 药店转让合同没给钱合同可以终止吗
    已经签订了合同,按合同约定执行,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协商不成的,起诉解决。一、签了双方合同还没住完房可以退房吗承租方租房还没入住是有权利退房的,但是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合同如果具有法律效力的话,双方是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该遵守合同的约定,如果承租人不想租赁该房屋可以跟房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可直接解除合同,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但是需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二、租房出现纠纷中介不管的吗租房出现纠纷中介不会管。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房屋租赁合同上的条款,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出现租房纠纷处理办法:1、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2、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居民自治组织或者是居委会请求调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关工作人员解决;3、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三、劳动合同解除权怎样才能
    2023-06-26
    111人看过
  • 被终止的保险合同可以在合同终止几年内申请复效
    在商业保险中,保险合同中止是指在保险合同存续期间,由于某种原因的发生而使保险合同的效力暂时失效。在合同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合同的中止,在人寿保险合同中最常见。人寿保险合同大多期限较长,由数年至数十年不等,故其保险费的交付大都是分期交纳。如果投保人在约定的保险费交付时间内没有按时交纳,且在宽限期内(一般为60天)仍未交纳,则保险合同中止。各国保险法均规定,被中止的保险合同可以在合同中止后的2年内申请复效。满足复效条件复效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可以继续履行。当然,被中止的保险合同也可能因投保人不提出复效申请,或保险人不能接受已发生变化的保险标的(如被保险人在合同中止期间患有保险人不能按条件承保的疾病),或其他原因而被解除,而不再有效。一、对于保险合同的效力变更包括哪些情形保险合同效力变更包括合同无效、合同解除、合同复效、合同终止四种情形。具
    2023-03-05
    125人看过
  • 主险合同效力终止和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1、两者发生的原因不同保险合同的终止,除因解除而终止外,一般不存在当事人违约的问题,是合同的自然消灭;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是因投保人违约而造成的,即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超过规定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2、两者产生的后果不同保险合同的终止,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消灭,不存在恢复效力的问题,当事人如需维持保险关系需另订合同;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后,根据当事人就是否恢复合同效力所达成的协议,合同可能复效.也可能被解除。合约解除的法律后果依合同解除有无溯及力而不同。合约解除有溯及力,是指解除是合同关系溯及既往的消灭,合约如同自始未成立。合约解除无溯及力,是指合约解除仅仅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解除之前的合同关系仍然有效。合约解除有无溯及力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我国法律,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因
    2023-06-25
    417人看过
  • 效力待定合同是否终止
    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的合同可以按以下方式解除:1、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后协议解除;2、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解除的情况出现时,依约解除;3、法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出现时,依法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效力待定合同如何认定所谓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订立以后,因存在某些瑕疵而导致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而需要有权追认的人在一定期限内予以追认方可生效的合同。《民法典》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
    2023-08-13
    69人看过
  • 合同修改和终止的效力
    合同变更或终止后,将具有以下法律效力。1、合同变更、终止后,原合同失效。其中,如果合同发生变更,变更程序完成的时间也是新的债权债务关系产生的时间。合同变更后,其效力仅限于未来,不具有追溯效力;合同终止的效力。除非双方事先同意,否则不存在追溯问题。当然,对于合同解除的效力是否具有溯及力,仍有不同的看法。但是,我们认为,除非双方同意,否则合同的终止不应具有追溯效力。因为终止合同的目的是建立有效的合同。如果合同不成立,就不存在终止的问题。如果确认合同的解除具有追溯效力,则实际上确认被解除的合同从一开始就没有成立。这是自相矛盾的。3.本合同的变更和终止不影响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也不影响双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因此,合同变更、解除后,一方遭受损失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责任,但依照法律或者合同可以免除责任的除外。
    2023-05-07
    11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有什么条件?保险合同效力终止后能复效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7
      一、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有哪些条件 保险合同的终止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效力中止。长期人身保险具有投资和储蓄功能,投保人可以分期交付保险费。在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以后,如未能按期交付后续保费,且逾期达到一定期间,即可导致保险合同效力的中止。 我国保险法第58条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60日未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
    • 保险合同终止与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的区别又有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08-25
      1、两者发生的原因不同保险合同的终止,除因解除而终止外,一般不存在当事人违约的问题,是合同的自然消灭;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是因投保人违约而造成的,即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超过规定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 2、两者产生的后果不同保险合同的终止,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消灭,不存在恢复效力的问题,当事人如需维持保险关系需另订合同;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后,根据当事人就是否恢复合同效力所达成的协议,合同可能复效
    • 合同是终止还是终止效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0
      合同终止的法律效力。 合同终止的基本后果在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合同各方当事人不再受合同关系的束缚。另外,合同终止还具有以下法律效果: (一)依附于主合同的从合同消灭。如担保合同关系应于主合同终止后消灭。 (二)当事人应依法承担后合同义务。所谓后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依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三)在因一方当事人违约而引起合同终止的情况
    • 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的效力能否有效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08
      合同终止的法律效力。合同终止的基本后果在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合同各方当事人不再受合同关系的束缚。另外,合同终止还具有以下法律效果: (一)依附于主合同的从合同消灭。如担保合同关系应于主合同终止后消灭。 (二)当事人应依法承担后合同义务。所谓后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依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三)在因一方当事人违约而引起合同终止的情况下
    • 合同效力终止和终止的区别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7-25
      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的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2、两者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违约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