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可以再购买其他住房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21:21:19 82 人看过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由于经济适用房具有社会保障性,其供应对象应严格限定于城市低收入且无房家庭,因此,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其他住房。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将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一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经济适用住房待遇,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也不得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政府提供优惠政策建设的住房。

律师补充: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第三十二条已参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7: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适用房相关文章
  • 享受廉租房家庭可以再购其他住房吗
    住房保障部门加强廉租住房合同管理,明确承租对象的权利和义务,载明租金水平、租赁期限、转借或转租的处罚以及其他违反使用规定的责任等事项。对正在享受实物配租廉租住房或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当办理廉租住房保障退出手续。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时,应根据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信息,比对申请登记人家庭成员是否正在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信息。通知强调,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是廉租住房管理的责任主体。对骗取廉租住房保障、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空置,违规转租、出借、调换和转让廉租住房等行为,市、县住房保障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严肃处理,直至收回廉租住房,并取消该家庭在一定时间内再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资格。通知还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廉租住房建设、管理过程中滥用职
    2023-05-01
    374人看过
  • 怎么申请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
    首先,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上市出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不得上市出售: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3、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4、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5、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6、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8、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人要求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职工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申请表;2、房屋所有权证书、土
    2023-04-22
    481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和住宅有什么区别,经济适用房购买的条件
    一、经济适用房和住宅有什么区别经济适用房和住宅有如下区别:1.价格方面普通住宅完全是市场价,而经济适用房是政府指导限制价。对于经济适用房,除免收土地出让金外,并给予别的方面的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使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相对来说要比普通住宅价格优惠一大块。2.质量方面经济适用房价格比普通住宅低并不是因为降低工程质量。政府对经济适用房的工程质量与普通住宅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3.销售对象普通住宅销售完全市场化,什么人买和买几套都可以,没有限制。经济适用房从政策上讲,应该销售给中低收入的家庭,原则上只允许一个家庭购买一套。对于经济适用房的购买面积要有所控制。二、经济适用房购买的条件经济适用房购买的条件如下:1.有当地城镇户口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三
    2022-06-29
    175人看过
  • 2024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手续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手续(一)按要求如实填写的《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未成年子女抚养证明;(二)提供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及实际居住地的现住房证明、与申请人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所拥有的其他房产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交单位有无分配住房的证明;(三)提供申请人及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基本工资、各类补贴或其他收入,应由所在单位提供;无工作单位的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书面证明),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执照、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证。相关知识:经济适用房的具体申购程序是什么个人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须按照申请、登记、公示、审批的办法,分批次批准购买经济适用房。具
    2023-12-09
    97人看过
  • 经济型住房适合哪些人购买?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3.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5.其他购房优惠政策。(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安置房与经济实用房以及安居房的区别经济适用住房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住宅;要体现适用、经济、美观、安全、卫生、便利的原则;布局要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使用功能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的需要;建设标准要根据北京市九五住宅建设标准,结合市场需求确定。现阶段,经济适用住房的来源主要有三种:一是由政府提供专项
    2023-07-05
    175人看过
  • 什么是经济适用住房?在天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需要哪些条件?
    天津市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1.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对象,为具有本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户籍;2.家庭上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2倍(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上年收入线标准现按42000元核定);3.拆迁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低于2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拆迁户。经济适用住房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是:1.房屋总登记费:按房屋售价的0.5%计收总登记费,由卖方承担。2.房屋转移登记费:按房屋实际售价的0.4%收取,由买方承担。3.房产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实际售价的0.8%收取,由买卖双方各付50%。《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
    2023-07-20
    374人看过
  • 特殊家庭可以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
    1、符合安置政策的无房或未达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较低控制面积标准的军转干部和复员退伍军人;2、夫妻双方在市城区有固定工作满一年,且收入符合要求的无房进城务工家庭;3、政府批准的拆迁安置家庭4、男满25周岁或女满23周岁的未婚、离异或丧偶且符合户籍、收入和住房标准要求的居民或家庭5、政府决定供应的其他对象。一、濮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1、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具有本市城区常住非农业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中原油田职工及家庭成员由油田房产处适时统一受理);2、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80%(本次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10990元,未满18周岁的家庭成员须计入分摊人口);3、家庭住房面积低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较低控制面积标准(建筑面积60平方米)。二、经济适用房申请所需提供的材料: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家庭户籍证明;2、所有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
    2023-03-29
    69人看过
  • 购买经济适用房后离婚,另一人能不能购买其他房产
    一、购买经济适用房后离婚,另一人能不能购买其他房产在购置了经济适用性住房之后,若您经历离婚,仍可申请购买商品房。务必在购买商品房之前,将原本的经济适用性住房退回。因为经济适用性住房作为一种具有显著社会保障属性的商品化住宅类型,其房价相对市场平均水平较为适中,适用于中等及以下收入阶层的家庭承受力范围内。如果购得经济适用性住房后再行购买其他类型的房屋,政府有权依法收回已购经济适用性住房的所有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二、离婚会判公房没有居住权吗在涉及到公共住房的离婚案例中,当事人是否还能够享有居住权,须依据实际状况以及相关法律条文进行细致分析与考量。通常而言,若夫妻在离婚协议中明确了共享居住环境的相关条款,且这些条款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各项要
    2024-07-29
    494人看过
  • 购买经济适用房可以贷款吗,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什么?
    一、购买经济适用房可以贷款吗购买经济适用房,可以贷款。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准予购房的核准通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二、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什么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1.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购买经济适用房流程是什么?购买经济适用房流程是:1.申请人持着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登记手续,然后领取申请审批表;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审批表的内容并备齐
    2022-06-27
    240人看过
  • 上海经济适用房的购买程序,经济适用房购买的条件
    一、上海经济适用房的购买程序伤害经济适用房的购买程序大致如下:1.申请申请审核通过的家庭将通过计算机程序公开摇号取得轮候序号。2.受理区房管局受理申请,对要件原件进行审验,并与相关复印件核对。3.公示区房管局要将经审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10天的公示。4.审核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户籍年限、住房面积核查,随后开展为期10天的初审公示。5.摇号和选房两次摇号,主要采取公开摇号方式轮候选房,第1次摇号确定轮候次序,建立轮候名册;第2次摇号确定购买或者承租的经适房。6.购房销售单位与符合规定的购房人签定《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后,收回购房人所持《购房证明》并留存备查。7.登记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二、经济适用房购买的条件经济适用房购买的条件如下:1.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
    2022-06-30
    425人看过
  • 经济适用住房能买卖吗,经济适用住房的收费有哪些?
    一、经济适用住房能买卖吗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但是前提是要住够五年,具体规定如下: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要明确一点,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房一样,都会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如果是经济适用房,会在产权证上附注一栏写明是经济适用住房。根据相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五年内不得上市出售。超过五年出售,除了商品房交易过户费用以外,出售人按原价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且能提供由当地住房保障中心出具的同意其出售的证明的,免收土地收益金,该住房性质仍为经济适用住房;出售人不能提供该出售证明的,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应对其经济适用
    2022-07-01
    330人看过
  • 石家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对象核准
    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对象核准一、申请材料: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军官证、士官证),户口簿和由现居住地社区居民委员会(村委会)出具的户口簿上所列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的证明;2、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受理机关出具的现住房证明;在社会上租赁住房的,出具在各区住房保障局租赁合同备案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3、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市总工会出具的《石家庄市特困职工优待证,民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证明;4、婚姻证明;5、孤老、残疾、大病、烈士遗属及优抚等证明资料;6、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二、办事程序:受理---审查---审批三、办理窗口电话:86137175办事时限:待定收费标准:无年审或年检:无
    2023-05-10
    70人看过
  • 青岛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及租住廉租住房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建立新的住房供应体系,根据《青岛市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中低收入家庭,未达到住房面积规定标准的,均可按本办法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足8平方米的,可按本办法申请租住廉租住房。第三条1998年家庭年收入在3.6万元以下、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上的为中低收入家庭;由市民政部门核定并发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证件的家庭,为最低收入家庭。中低收入和最低收入家庭的划分标准每年由市政府公布。家庭收入按夫妻双方年工资总额计算,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个体劳动者家庭年收入按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会同税务、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核定。第四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及租住廉租住房按下列程序办理。(一)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家庭,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由申请人向单位提出
    2023-06-10
    255人看过
  • 成都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指南
    所需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证明、收入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我市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居住证、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收证明。办理流程:1、社区、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2、民政部门核实收入;3、社区公示;4、区房管局审核公有住房情况;5、市房管局审核自有产权住房情况
    2023-11-30
    376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销售价格和套型面积,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住房。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售等环节。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按照政府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申请和... 更多>

    #经济适用房
    相关咨询
    • 购买经济适用房后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有人怎么维权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1
      1、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2、可以购买商品房,但经济适用房需退还。《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是什么?经济适用房和已购公有住房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5
      已购公有住房,是指本市城镇居民按照国家和本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规定,购买并领取了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地方人民政府指导价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他们与商品房的最大区别就在土地使用权的属性上.上市出售的已购公有住房,由买受人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时按照当年房改成本价的1%补交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
    • 购买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步骤简单点, 购买私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3
      最新二手房交易步骤购买私有二手房和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步骤有所不同,私有二手房交易步骤相对比较简单些,那购买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步骤是什么呢一、卖方先取得入市资格房屋所有权人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共有的,还要持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申请表》和《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征询意见表》。交
    •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经济适用房买卖时是否可以在烟台交易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0
      可以交易,但是各地对经济适用住房交易都有不同的规定,不知道你想了解哪里的,先把烟台的给你,如果需要其他地区的可以和我联系。烟台市人民政府印发《烟台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烟政发〔1999〕137号1999年12月7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现将《烟台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烟台市已购公有住房和
    •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买卖程序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27
      1、卖方所需办理的手续 卖方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申请表》和《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征询意见表》。后一表交由房屋原产权单位(查看是否有约定及单位是否同意上市)、房屋的物管部门(查看物业管理费交止时限及是否有托欠现象)、房屋所有地的拆迁部门(查看是否已被列入拆迁范围)填写。 填完两个表后上交,交易管理部门须在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