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人是需要承担保管义务的,如果没有尽到自己保管的义务,那么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保管的一些物品毁灭了或者丢失了需要进行赔偿。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一、仓储合同中存在哪些注意事项
仓储合同中的留置权注意事项有:
1.保管人不得无故扣押货物,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交还仓储物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保管人尽了保管义务,而存货人没有支付保管费,留置权的基本前提即成就;
3.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存货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存货人不得以保管人负有返还保管物为由对抗保管人行使留置权。
二、留置权产生前提
1、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留置权只能在动产上产生。
2、权的发生与该动产的占有有牵连关系。对于牵连关系,我国《民法典》规定了三种: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如在保管合同中,委托人到期没有支付保管费用,则保管人有权留置保管的货物,拒绝向委托人交付货物。
3、债权已届清偿期。如果债权未到清偿期,则债务人能否清偿债务还不确定,债权人不能产生留置权。
三、保管人因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责任是什么
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
寄存人只转移保管物的占有给保管人,而不转移使用和收益权,即保管人只有权占有保管物,而不能使用保管物。保管合同的标的物,在民法典中明确规定寄托物以动产为限。
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未尽监护义务承担什么责任
87人看过
-
如何确定未尽赡养义务,未尽赡养义务的法律责任
435人看过
-
行纪合同的责任是什么,行纪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284人看过
-
医务人员有告知义务吗,未尽告知义务应负什么责任?
261人看过
-
行纪人在行纪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分析
403人看过
-
合同当事人未尽报告义务应承担什么责任
399人看过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
行纪人未尽妥善保管委托物应负什么责任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9对于行纪活动中所占有的属于委托人权利的货物、有价证券、货币或其他财产性权利等,行纪人应当进行妥善保管。未尽到妥善保管与处理义务的,对于行纪货物或权利的灭失、毁损应负赔偿责任。对于鲜活商品或者其他不容易保管的货物,行纪人还可以及时处理,以便保证委托人的利益。
-
什么是未尽告知义务的责任香港在线咨询 2023-08-28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知情权,在消费者选购时有义务告知,并在单据上注明,以避免发生消费纠纷。商家没有尽到提醒和告知义务,对于消费者的选择失误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
-
保险人未尽告知义务的法律责任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3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
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损害责任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27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以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条件。这就意味着,如果安全保障义务人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就可以免除责任。因此,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本质上是一种过错责任。被侵权人应该对安全保障义务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
-
安保义务人没尽义务是否承担责任?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5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列为共同被告。你的头部被甲砸伤,而酒店保安见状未出面制止,酒店具有过错,所以你的医疗费应由甲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