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增加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条款。一方面,购房合同示范文本的修改细化了规划设计变更内容、逾期交房违约责任、退房协议、房屋登记等内容,并增加了共有产权条款,以保证买卖双方在现行法律框架下签订购房合同,从而从根本上保证双方的权益;同时,通过进一步细化合同条款,减少在交付、质量、保修等方面的纠纷特别是明确商品房相关设施设备的交付条件,强调房屋交付的检验内容,细化质量条款和装修标准,并引导开发企业重视住宅在民用建筑节能、绿色建筑、隔音等方面的交付质量和应用,以更好地解决商品房买卖双方信息不平衡的问题。
自有住房将另行签订预售合同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此前呼声很高的购买自有住房,这次有了自己单独的预售合同。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与商品房相比,自住商品房具有限购价格和销售对象,在购买主体资格、重新挂牌交易期限等方面有所不同,等,根据《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改善型商品房建设的意见》,合同示范文本作了特别提示。
示范合同文本表明,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5年内,买受人原则上不得转让房屋。购房人5年后转让房屋所有权证,有增值的,按当时同区域商品房价格与购买时自住商品房价格差额的30%支付土地收益等价款。买受人转让自住商品房后,不得再购买自住商品房。特别要提醒购房者,自住房屋预售合同增加了购房人购房资格承诺条款,承诺遵守限购政策,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双方明确约定,购房人通过隐瞒家庭信息、虚假申报、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购自住商品房的,将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购房人家庭5年内不得在本市购房。
卖方有权书面通知买方终止合同或向有关部门申请确认合同无效。买受人应当在一定期限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金,出卖人应当返还买受人已支付的全部房价(包括已支付的部分贷款)。重点对学校和医院的建设不能再作出空洞的承诺
与以前的合同相比,商品房相关设施设备的交付条件在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中有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在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方面,开发商承诺的绿地、医院、学校等内容将在2015年6月前达成协议条款。出卖人交付商品房时,应当出示符合约定的证明。如果卖方未能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的证明文件不完整,不能满足约定的条件,买方有权拒绝接受,由此造成的逾期交货由卖方承担责任。
车库俱乐部的所有权将明确
本次修订的示范文本首次增加了公寓所有权的规定。其中,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设备用房等结构部位;道路(属于城市公共道路的除外)、绿地(属于城市公共绿地或者明确属于个人的除外)、停车位在商品房所在建筑面积内,用于停放车辆和业主公用道路或其他场地占用的物业服务用房,明确为全体业主所有。对于规划中的车位、车库、会所,合同双方还需就权属达成一致。
在自住房屋预售合同示范文本中,购房人需要对购房资格作出承诺。购房人需阅读并了解《关于贯彻执行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北京市自住商品房销售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中住房限购政策的有关规定,并承诺遵守限购政策规定,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购房者家庭除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外,5年内不得在本市购房。据了解,这是北京住房欺诈政策史上最严厉的一次处罚。
如果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您可以查看
预售合同的公示文本也显示,如果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不达标,卖方应根据相应的标准要求制定节能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如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经检验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或建筑隔声不符合标准的,由出卖人负责整改。如果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支付的全部房价(含已支付的部分贷款),并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付利息。
未经同意不得披露买方信息
新采购文本还增加了买方信息保护条款。卖方有义务对买方的信息保密。未经买方书面同意,除法律法规要求或国家安全机关的需要外,卖方及其销售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向公众披露买方信息或将买方信息用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执行公务。
-
对闯黄灯的行为该怎么处罚
425人看过
-
对于信用卡诈骗的处罚应该怎样执行
391人看过
-
欺骗、强制购物消费行为的处罚
53人看过
-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行为该怎样处罚
190人看过
-
对于小区内偷砍树木的行为,应该怎样处罚?
288人看过
-
触犯盗窃罪的行为该怎么样处罚
472人看过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
对一个银行贷款诈骗的行为怎样处罚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31共同诈骗应当按照诈骗数额定罪量刑,主犯应当按照全部诈骗数额承担刑事责任,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被胁迫参加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
-
诈骗罪对于未遂行为,可以给予怎么样的处罚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2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12月16日颁发实施的《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目前尚无明确的司法解释,有必要对情节严重作明确的认定。1、诈骗的数额达到巨大。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二)项规定,对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应定罪处罚,同时将情节严重解释为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
-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的行为应该怎样处罚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15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
-
怎么对违法集资诈骗行为的处罚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26《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行为人实施合同诈骗应该怎样处罚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28当行为人既实施了合同诈骗行为,又实施了普通诈骗行为,而且两种行为都构成犯罪时,就应当适用刑法中数罪并罚的规定,分别定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实行并罚。既实施合同诈骗,又进行普通诈骗的需要数罪并罚。适用数罪并罚原则分别定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实行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