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应对专利无效纠纷案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3 01:50:24 433 人看过

一、怎么应对专利无效纠纷案件

1.协商。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请求专利管理部门处理。专利纠纷当事人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管理机关,是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专利管理机关。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3.到法院提起诉讼。专利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专利权宣告无效的情形

专利权无效的法定情形有:

1.授权范围不属于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范围内的;

2.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

3.专利申请主体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的;

4.专利违反法律规定的;

5.其他无效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三、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后果

专利被宣告无效的后果是:

1.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2.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之前的判决、调解以及相关的民事行为不具有溯及力;

3.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4.其他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n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n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n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2: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谁负责专利纠纷案件
    一、负责专利纠纷案件的吕芭·晓边负责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由各省人民政府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设自治区、直辖市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因专利侵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地人民法院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仅由原告管辖对侵权产品的制造商提起诉讼,但不起诉卖方。侵权产品的生产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由生产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以共同被告的身份对制造商和卖方提起诉讼,卖方是制造商的分支机构,则销售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原告起诉侵权产品生产商在销售地生产销售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哪些专利纠纷案件被法院受理1。专利申请权纠纷2。专利权纠纷3。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专利侵权纠纷5。假冒他人专利纠纷案件6。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和授予专利权前的特许权使用费纠纷。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报酬纠纷案件。停止侵权和财产保全的诉讼前
    2023-05-03
    72人看过
  • 专利纠纷案件的费用
    专利申请需要一定的费用,主要包括两大块。一方面是委托代理机构申请专利的代理费,另一方面是国家知识产权收取的官方费用。专利撰写和申请流程复杂,最好委托专利的代理机构代为申请,代理机构会根据专利的类型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收取不等的专利撰写费用和流程监管费用,统称代理费。国家知识产权审核专利是否具备授权,需要收取一定的官方费用。在专利授权后,还要收取年费,专利年费随着专利时间越来越贵,这是因为国家鼓励专利权人尽早放弃专利,使公众可以在专利基础上进行更多研发。目前,无论个人或公司经济情况困难的均可申请官费减免,减免幅度高达85%,大部分省市对授权后的专利还有一定金额的补贴,补贴或减免大大减轻了专利申请人的经济负担,也提高了企业或个人申请专利的热情。一、如何申请个人专利个人申请专利(例如:非职务发明人或企业的的代表人)申请专利需要做好如下几项工作:1、主体。普通的个人在中国申请专利
    2023-06-21
    403人看过
  • 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
    1、一般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该条第二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实践中,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指定,义乌、昆山、海淀人民法院审理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案件。2、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被告的专利行政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一、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1、一般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的城市确定1-2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2、不服国务
    2023-03-19
    62人看过
  • 专利权纠纷案件证据怎么收集?
    专利侵权证据可以从三分方面去收集:1、有关侵权者情况的证据了解侵权者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情况,都是专利权人首先应该了解的,了解了这些情况对专利权人对付专利侵权应采取什么样的策略是很重要的。2、有关侵权事实的证据构成专利侵权的前提是必须要有侵权行为。因此,证明侵权者确实实施了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的证据在处理侵权过程中是至关重要的。这些方面的证据有侵权物品的实物、照片、产品目录、销售发票、购销合同等。3、有关损害赔偿的证据专利权人可以向侵权者要求损害赔偿。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可以是专利权人所受的损失。但专利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因对方的侵权行为,自己专利产品的销售量减少,或销售价格降低,以及其他多付出的费用或少收入的费用等损失。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也可以是侵权者因侵权行为所得的利润。专利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侵权者的销售量、销售时间、销售价格、销售成本及销售利润等。以此
    2023-06-21
    184人看过
  • 哪些案件属于专利纠纷案件
    专利纠纷案件有如下情形:1、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2、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3、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4、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5、假冒他人专利纠纷案件;6、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费纠纷案件;7、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案件;8、诉前申请停止侵权、财产保全案件;9、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案件;10、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驳回申请复审决定案件;11、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决定案件;12、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实施强制许可决定案件;13、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案件;14、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行政复议决定案件;15、不服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行政决定案件;16、其他专利纠纷案件。
    2023-05-01
    133人看过
  • 专利纠纷案件如何举证?
    (一)原告的举证责任任何类型的专利侵权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这一总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还是贯穿案件始终的。通常来讲,即使能够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告一般也需要承担以下举证责任:1、原告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就必须得提交符合立案标准的相应证据材料证明法院受理此案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这一点是毋庸赘述的。2、在立案以后,原告要想让法院适用专利法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这一规定,原告还需要逐一举证证明该案是否符合前面所提到的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定条件。也就是说,原告首先需要证明或者充分说明:按照其专利方法所直接生产出来的产品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新产品。3、在上述基础上,原告还需要证明:被告生产的涉案产品与按照原告专利方法所直接生产出来的产品属于同样产品,为此,原告需要结合涉案产品的组份、结构或质量、功能、性能对其是否属于同样产品予以充分的举证、说明、解释。(二)被告的举证责任被告所承担的举证责任应该
    2023-04-23
    74人看过
  •  面对专利无效宣告,如何应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 一旦专利权被宣告无效, 该专利被视为自始不存在。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一旦专利权被宣告无效,该专利被视为自始不存在。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 宣 告 专 利 权 无 效 的 影 响 有 哪 些 ?专利权的无效宣告是一种知识产权制度,它可以让申请专利的人获得公平、公正,并且不会侵犯他人的专利权。这是因为当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时,该专利将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他人也无法依据此专利进行侵权行为
    2023-09-16
    342人看过
  • 在澳大利亚如何应对专利纠纷?(下)
    在本报11月9日第5版刊登的《在澳大利亚如何应对专利纠纷?(上)》一文中,提到了第二当事人在澳大利亚面对专利侵权时的对策。本文中,笔者将尝试用中国著名的《孙子兵法》中的思想,探讨中国专利权人在澳大利亚进行专利诉讼所应采取的措施或应对策略。在澳大利亚销售产品就相当于与竞争对手进行一场商业战。在这场战役中,要做好充分的“战斗准备”,这会涉及到运用多种商业武器,必要时还需要“打仗”来解决。其中一个重要的武器就是专利权人的一件或多件专利。而这些“战斗准备”就是与对手之间的互动,包括诉讼过程中采取的任何一种法律行动;而“打仗”即是由法院做出的任何一项最终裁决。因此,我们要牢记孙子的教导,“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也就是说,通过兵刃交加而打的胜仗不是最明智的,也是不值得称颂的;而不需要“打仗”就能将敌人降伏才算是高明之举。当发现某件专利有可能被侵权时,专利权人应该立即想办
    2023-06-05
    462人看过
  • 专利维权攻略:如何应对纠纷
    专利纠纷维权:一、协商和解;二、行政裁决或者协调。专利权人在侵权人侵权事实和证据充分确凿的情况下,可以向专利局等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并采取行政措施对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进行调查核实,然后给予行政处罚。在行政裁决过程中,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调解专利侵权的民事责任;三、向法院起诉。专利权人发现侵权人侵犯专利权后,也可以向侵权地、被告所在地等有关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企业应该如何避免专利纠纷1、商业单位在与供货方签订合同时,应当将有关专利侵权免责条款写入合同中,如在合同中增加“假如商业单位因出售由供货方供给的产品而导致专利侵权的,由供货方承当悉数职责。”条款。2、假如收到专利权人宣布的专利侵权警告函后,要求专利权人供给相关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布告的专利文件、证明该专利权有效的证明材料以及专利权人的有关依据材料(单位申请专利的,法人证明;个人申请专利的,身份证证
    2023-07-04
    312人看过
  • 专利纠纷当事人的纠纷案件范围是什么
    专利管理机关是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中国专利法的规定,在本部门、本地区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行政部门。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管理机关可以处理的专利纠纷有:专利侵权纠纷;有关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他人实施发明的费用纠纷;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关于对职务发明人奖励和报酬的纠纷。根据我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构成对专利权人的侵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当事人请求处理或者调解专利纠纷的,由被请求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辖。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专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一、专利侵权纠纷的请求(一)应具备的条件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应当符合下
    2023-03-02
    186人看过
  • 专利无效程序在专利侵权纠纷中的运用
    对一项专利侵权行为的确认主要包括二个方面一是确认该专利权是否合法有效二是判断该实施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对后者的判断主要是看该实施行为是否构成一般民事侵权行为的构成条件,以及该实施行为是否属于专利法所述的专利侵权行为。对前者的判断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在一般情况下,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在未经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之前,就应认为该专利权的存在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实施行为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依据专利法第48条的规定,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该项专利权的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就会对该专利权的存在是否合法进行重新审查。根据专利法第5条的规定,一旦该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则视为该专利自始即不存在,这样专利侵权诉讼就失去了意义。由此可见,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程序可以使该专利权的效力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当这种不确定的状态被重新加以确定时,往往会导致与以前完全不同的结果,很有可能是实施行为人在专利侵权纠纷中处于一种非
    2023-04-05
    379人看过
  • 专利纠纷案件包括哪些具体案件
    1、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2、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3、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4、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5、假冒他人专利纠纷案件;6、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费纠纷案件;7、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案件;8、诉前申请停止侵权、财产保全案件;9、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案件;10、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驳回申请复审决定案件;11、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决定案件;12、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实施强制许可决定案件;13、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案件;14、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行政复议决定案件;15、不服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行政决定案件;16、其他专利纠纷案件。一、专利纠纷案件由谁管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指定基层人民
    2023-03-02
    291人看过
  • 评析:实用新型专利无效纠纷提审案中的纠纷解决(上)
    【案例评析】〖1〗一、企业标准备案是否当然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公开企业按照国家标准化法的强制性规定对生产的产品制定企业标准报有关部门备案,这种备案是否当然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公开,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技术成果在依照技术质量部门的要求作为企业标准备案后能否被授予专利权,对此专利复审委员会、一审法院与二审法院的观点截然相反。按照二审法院判决,企业在按照国家强制性的要求对产品进行企业标准的备案,该产品所含的技术就当然构成了专利法意义上的公开,从而不能被授予专利权。该判决结果意味着企业标准备案作为国家技术质量部门的强制性要求,构成了企业产品授予专利的障碍,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技术成果转化,引起了社会上的普遍关注。对此问题,最高法院判决从我国对于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实践操作两个层面入手,审查了企业标准在备案后是否处于公众中的任何人想要得知就能够得知的状态,是否当然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公开。按照我国标准
    2023-06-08
    329人看过
  • 专利纠纷案件最高法院败诉怎么办
    1、向最高检申请抗诉:最高法院驳回申诉后,可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如果最高检抗诉,那就是最高法和最高检的事情,最高法再审,驳回抗诉或改判。2、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个案监督:如果最高检不抗诉或者抗诉被驳回,那就正常的法律途径完结。理论上还可以找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监督,让最高法主动启动再审,这种概率基本为零。一、专利纠纷分类1.专利申请权纠纷专利申请权纠纷是专利纠纷中的一类,主要包括:一是关于职务发明创造还是非职务发明创造的纠纷;二是关于谁是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纠纷;三是关于协作(合作)完成或者接受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谁有权申请专利的纠纷。2.使用发明创造的费用纠纷专利申请公布或公告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创造的费用纠纷。根据我国专利法规的规定,从公布专利申请起,到授予专利权止这段时间内,如果有人使用该项已经申请专利的发明,申请人有权要求取得报酬,或者保留在专利权被批准后补收专利使用费的
    2023-06-23
    15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怎样应对专利无效纠纷,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07
      应对专利无效纠纷的方法为若已经被认定无效的,当事人不服无效决定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若是尚未做出无效决定的,当事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推翻无效主张,经专利行政部门认可的,就不会被认定无效。
    • 如何解决专利无效纠纷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2-09
      应对专利无效的方式为: 1.若尚未做出无效决定的,当事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推翻无效主张,经专利行政部门认可的,就不会被认定无效; 2.若已经被认定无效的,当事人不服无效决定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侵权案件是专利纠纷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5-03
      专利侵权当然是一种纠纷。 专利侵权纠纷的起源是由于专利侵权行为,这是专利权保护中的一项内容,因为它有比较复杂的法律关系。具体规定在我国的专利法之中。 《专利法》 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
    • 2022年专利纠纷案件怎样举证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2
      (一)原告的举证责任 任何类型的专利侵权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这一总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还是贯穿案件始终的。 通常来讲,即使能够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告一般也需要承担以下举证责任: 1、原告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就必须得提交符合立案标准的相应证据材料证明法院受理此案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这一点是毋庸赘述的。 2、在立案以后,原告要想让法院适用专利法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这一规定,原告还需要逐一
    • 做专利无效案件律师怎么收费啊?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7-05
      律师一般收费标准是几千元左右,律师收费标准并没有在法律上进行统一规定,一般情况下在几千元左右。 以下标准可作参考: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