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制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履行拟订补偿安置方案程序、批准补偿安置方案程序和实施补偿安置方案程序:
1、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拟订详细方案,并由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随后由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2、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对经过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审查,在关注和充分考虑到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后,进行批准,批准之后并报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3、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对经政府批准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组织实施。在方案公告之日3个月内将有关费用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交付土地。
法律咨询:
网友:关于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律师:征地信息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同样适用于征地信息公开工作。为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2007年4月,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8年4月国务院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体制、信息发布机制、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保障等做了进一步规定;2012-2013年国务院针对公众关切的征地问题,将其列为了八项重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之一,并提出了具体推进工作要求;我部为了落实中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结合国土部门具体情况,印发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依申请公开相关规定。2013年,我部专门针对征地信息公开制定了《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重点就征地信息公开的范围、渠道、时限、各部门职责等进一步明确了要求。征地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主要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2012年全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7、《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
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一、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流程
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实施拟订。
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3、方案内容:①被征用土地的情况②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③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方案。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这是征地过程中的第二个重要的公告,《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没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方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
5、听证:根据国土资源部2004年1月9日颁布、2004年5月1日实行的《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在拟定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报批之前,征地部门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所谓听证,通俗来讲,就是听取意见,听证会也就是听取意见会。听取意见有多种方式,比如说调查,开座谈会,走访等。听证会方式能够从程序上保证公正,听取多方面的意见,不偏袒某一方。在听证会上申请人提出意见后,由各方代表,也就是利益相关人,对是否同意申请人的意见进行论证,以使决策者科学、合理地作出决定。
征地补偿和安置的听证会,是征地部门听取被征地人对补偿和安置方案的意见,在综合各方面意见后确定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
6、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022年)
337人看过
-
谁是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制定者?
156人看过
-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谁来制定补偿安置方案
189人看过
-
国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制定是怎样的
245人看过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何制定征地补偿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436人看过
-
征地安置补偿方案的具体细节
400人看过
补偿安置方案包含内容的有,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农业人口的数量;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量、支付对象和方式。 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量、支付对象和方式;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农业人口具... 更多>
-
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程序是什么, 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要走什么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4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程序: 1、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拟订详细方案,并由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随后由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报市、县人民政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听证程序是怎样的,如何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5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6条的规定和国土资源部的规章《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听证程序是: 1、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世瞩目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2、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
-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制定的程序是怎样的?新疆在线咨询 2021-02-26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制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履行拟订补偿安置方案程序、批准补偿安置方案程序和实施补偿安置方案程序: 1、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拟订详细方案,并由市、县政府土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制定程序是什么,对征地补偿有哪些要求要办理?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8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
-
制定安置方案征地补偿如何办理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20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进一步核实,制定征地补偿、人员安置及地上附着物拆迁等具体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