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的修改规定内容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10:11:38 455 人看过

一、保证合同的修改规定内容是什么

新变化:对于一般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起算时点有变化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一般保证,债权人须首先向债务人追偿,在主合同纠纷经过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才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对于一般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起算时点,而《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

“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正常情况下,在主合同纠纷经过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此时保证人就丧失了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故应从该时点开始计算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二是例外情况下,即存在保证人无法援引债权人须先向债务人追偿这一理由的例外情形(在下一点详述)时,该等例外情形发生之时,即应为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权利消灭之日,此时即应开始计算保证债务诉讼时效。

在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保证期间和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是两码事,不应混淆。保证期间根据当事人的约定确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对于债权人而言,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若想追究保证人的责任,均需要在保证期间内采取行动;不同的是,一般保证的债权人需要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需要在保证期间内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均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一般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算,而连带责任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算。

《民法典》做出的上述改变,有利于统一现行规定的矛盾之处,使保证合同方面的法律规定更加完善。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而判决或仲裁裁决生效时并没有对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此时保证人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在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时候却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不仅存在矛盾,也有失公平。

二、《民法典》规定保证合同的形式是什么

(一)主从合同的形式

所谓主合同,是指独立存在,并为保证合同担保履行的合同,而起担保作用的保证合同就是从合同。

主从合同的形式就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单独的保证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这是建立保证法律关系的典型形式。

(二)主从条款的形式

就是保证人与债权人并不专门订立一个单独的保证合同,而是由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人三方共同订立一个合同,在这个合同中,写上一个保证条款,注明保证人所承担的保证义务和责任。

(三)保证人单方出具担保书的形式

即保证人向债权人出具书面担保书,表示愿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承担保证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债权人接受担保书并且没有提出异议,则保证法律关系成立;如果债权人不接受,则保证法律关系不成立。

(四)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或盖章的形式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对保证的内容没有明确的约定,所以要按法律的规定来推定保证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关于保证合同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六百八十三条【不得担任保证人的主体范围】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内容】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形式】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七条【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事实上,当事人不仅在保证合同中可以约定保证期间,还可以约定保证责任,法定的保证责任分成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责任。但不管是哪种保证形式,做保证人肯定是有法律风险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11: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证合同相关文章
  • 合同内容可以修改吗?修改需要什么条件
    一、合同内容可以修改吗?修改需要什么条件1、合同内容修改就是合同变更,合同变更指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和更改,即权利和义务变化的民事法律行为。2、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前者是指当事人不变,合同的权利义务予以改变的现象。后者是指合同关系保持同一性,仅改换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现象,合同主体的变更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3、狭义的合同变更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的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所达成的协议。二、修改需要什么条件1、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合同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2、合同变更须依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或者依法律的规定并通过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发生合同变更。3、如果变更合同的协议不能成立或不能生效,则当事人仍然应按原合同的内容履行。三、合同修改的原则1、变更合同并
    2023-04-11
    161人看过
  • 签的合同能修改内容吗
    合同签字后经协商一致能修改内容。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对原合同中约定不够清楚的部分加以明确、细化,或根据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加以调整或改变。一、公司私自与员工签订合同是否违法如果是未经公司允许更改,如果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就要负法律责任。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擅自对合同进行篡改的,一般是不会构成犯罪的,只是会构成合同纠纷,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想进行合同修改的,必须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或在原合同相应条款作修改或补充,并在修改地方加盖双方公章(个人手印。若只有口头答应但没有对合同做修改或者没有在任何一处有修改变动的地方盖章(手印,视为无效,合同维持原有内容继续生效。二、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履行到位怎么办劳动合同的履行,指的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享有各自的权利。劳动合同的变更,指的是在劳动合同履
    2023-03-13
    452人看过
  • 合同内容可以修改吗
    合同内容是可以修改的,但是需要双方协商一致。一、老板私自改劳动合同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可以修改劳动合同,但是前提是要双方协商一致,一方不可以强制修改。擅自更改是违法的,改完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工资是不可以克扣工资,并没有押金等说法,如公司拖欠工资,可提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二、用人单位私自改变劳动合同合同的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但是,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由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变化,或者职工劳动、生活情况的变化,也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的劳动合同的条款所作的修改和增减。劳动合同的变更,包括协议变更和法定变更两种情况,协议变更是指双方当事人必须协商一致,达成协议;法定变更是在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时,当事人一方可依法提出变更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也需要当事人双方协
    2023-03-13
    297人看过
  • 合同内容可以修改吗
    一、合同内容可以修改吗合同内容可以修改,在合同签订前当事人可以随意修改,合同签订后如果需要修改合同,就需要双方都同意才能修改,单方修改未经对方同意的,修改内容不发生法律效力。二、合同内容修改需要什么条件1.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合同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2.合同变更须依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或者依法律的规定并通过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发生合同变更。3.如果变更合同的协议不能成立或不能生效,则当事人仍然应按原合同的内容履行。三、单方合同修改有效吗单方合同修改无效,单方面修改或篡改合同,对原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应,修改无效。恶意修改导致损失的可能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合同变更须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
    2023-04-14
    120人看过
  • 装修合同是什么内容
    (一)工程主体:包括:a.施工地点名称,这是合同的执行主体。b.甲乙双方名称,这是合同的执行对象。(二)工程项目:包括序号、项目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计价、合计、备注(主要用于注明一些特殊的工艺做法)等等。这部分多数按附件形式写进工程预算/报价表中。(三)工程工期:包括工期为多少天、违约金等。(四)付款方式:对款项支付手法的规定。(五)工程责任: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质量和安全责任承担作出规定。一、装修合同的陷阱装修公司有很多家装设计师在设计的时候故意增加一些装修项目,如,不需要做梁的地方增加一个梁,不需要的地方非要吊顶。这样一下来整个房屋的装修报价就高出了很多,相对来说装修的报价也就高出了很多。设计师这样做的目的是如果提高了装修报价,那么设计师所获取的提成也就高了很多。我们业主在装修房屋的时候一定要明确自己的居住需求。如果在装修设计的中发现造价较高,有没有很大的实际价值的项
    2023-03-26
    180人看过
  • 新的劳动合同法修改内容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五十七条修改为:“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二、将第六十三条修改为:“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
    2023-04-29
    376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是保证人和债权人。保证合同属于从合同,从属于主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 更多>

    #保证合同
    相关咨询
    • 合同修改前后内容是怎么确定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合同涂改前后内容怎么确定其焦点在于被涂改部分到底应该以涂改前为准还是涂改后为准,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因为司法实践上比较混乱,有的认为涂改部分双方之间都无法证明自己是正确的,索性归于无效,作事实劳动关系处理;有的认为由于企业没有给员工劳动合同,因此则采信劳动者的说法。前一种方法过于偏激,不利于促成合同有效的原则,笔者以为不适合采用。后一种认为方法则供参考。在庭上交锋中,这个问题与谁主张谁举证
    • 保险合同内容如何修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21
      有的险种是可以增加或者是减少保额的,保额的调整会引起保费的增加或者是减少,这样就会对保险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调整,还有的需要进行投保人变更,被保险人职业、居住地址的变化、有效身份证明证件的变更等等,这些都涉及到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可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进行变更。 无论是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还是相关主体信息的变更都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符合保险公司的相关规定,投保人向保险公司递交相关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实际需
    • 保险合同内容怎样修改啊?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16
      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保险合同主体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的变更,表现为保险合同条款及事项的变更。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保险合同变更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才可完成。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投保人及时提出变更保险合同事项的要求,保险人审核,并按规定增减保险费,最后签发书面单证,变更完成。
    • 修理合同中修改的内容怎么办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5
      如果购买商品的“三包”凭证被修改,则商家有权拒绝消费者的“三包”要求,但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实行收费修理。 根据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局、财政部联合发布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但是可以实行收费修理: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因不可抗拒
    • 保险法修改部分的内容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26
      (一)删去第七十九条中的“代表机构”。 (二)将第一百一十一条修改为:“保险公司从事保险销售的人员应当品行良好,具有保险销售所需的专业能力。保险销售人员的行为规范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三)删去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八项中的“或者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