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津贴每年都调整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18:03:27 388 人看过

2016年工伤津贴会调整。

一、附遂宁3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

遂宁市三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23个月;2、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80%;3、其他费用,诸如治疗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伙食费等,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其中,生活护理费按照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三级为百分之四十。需要注意,如果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话,需要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而且为了保障职工的权益,伤残津贴会根据省政府的规定,每年作出一定的调整。三级伤残职工户籍从单位所在地迁回原籍的话,伤残津贴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标准每半年发放一次。

二、四川省工伤的赔偿标准有哪些

伤残一级至四级(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94元。伤残五级、六级的工伤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伤残津贴的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56元;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津贴的人员,可参照此标准执行。2020年1-8月,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其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分别调整为2019年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三、有工伤的退休金有什么规定吗

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五至六级的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改发基本养老金。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以及5至六级由企业发给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退休之后领取养老金的,随其它退休职工一并调整养老金,但按养老金调整办法计算调整额低于按工伤保险伤残津贴调整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11: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险费相关文章
  • 天津市:2007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具体调整情况
    天津市关于调整工伤1-4级人员伤残津贴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劳社局发〔2007〕193号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及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工伤人员的待遇水平,根据国务院《》、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现就工伤1-4级伤残人员的伤残津贴待遇调整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2007年底前享受伤残津贴的1-4级工伤人员。二、调整标准1-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的调整,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270元,二级伤残220元,三级伤残190元,四级伤残180元。调整后的伤残津贴每月低于1160元的,调整到1160元。三、支付渠道凡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河北省:2007年调整农民工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标准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农民工一次
    2023-07-02
    240人看过
  • 威海市工伤津贴调整情况
    威海对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对符合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分别按275元、265元、255元、245元的标准增加。目前,全市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234人,其中,一级20人,二级44人,三级43人,四级127人。工伤津贴待遇纠纷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
    2023-07-07
    85人看过
  •  辽宁对工伤伤残津贴进行调整
    这段内容讲述了职工的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会影响到资格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而今年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已经发布,工伤津贴也会陆续调整。因此,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将会影响到这些补贴的调整。职工的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会影响到资格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从近年实践看,一般都是随着基本养老金后调整,人社部和财政部已经发出了今年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工伤津贴继各地基本养老金调整之后,会陆续调整。请耐心等待。 【 政 策 调 整 】 辽 宁 工 伤 伤 残 津 贴 将 调 整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起,辽宁省工伤伤残津贴将进行调整。这是辽宁省政府对全省工伤伤残人员的一份关爱和重视,体现了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和负责任态度。此次调整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伤残等级的划分。辽宁省对原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的伤残等级进行了重
    2023-09-10
    407人看过
  • 陕西调整工伤保险待遇伤残津贴每月最低加100元
    昨日从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保障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对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分别给予调整和提高,伤残津贴月增加100-150元不等。此次待遇调整根据我省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同时提高了供养亲属抚恤金。此次调整范围和对象为2009年9月30日(含9月30日)前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月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已经纳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并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待遇的工伤人员,不参加伤残津贴待遇调整。根据此次调整标准,伤残津贴为:1至4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按照每人每月增加120-150元的标准进行调整;5至6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按照每人每月增加100-130元的标准进行调整。上世纪七十年代初处理回乡并按月在原工作单位领取伤残抚恤费的农民轮换工,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月抚恤金调整为80
    2023-04-22
    354人看过
  • 伤残津贴本月起调整
    继养老金、再就业社保资助基数以及早期退休人员相关待遇调整后,广州市(老八区+开发区)因工伤退休人员伤残津贴(原称工伤退休金)本月起调整,由于调整方式同样和上年度社平工资及工资增长率等关键因素挂钩,支付标准肯定会水涨船高。伤残津贴待遇将高于往年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和生育保险处有关人士说,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伤残津贴的保险年度调整将伤残津贴划分为基础伤残津贴、设定性伤残津贴,分别与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及个人账户养老金相应进行保险年度调整。基础伤残津贴标准为上年度(统筹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余额为设定性伤残津贴。但是,今年7月起伤残津贴调整先按今年6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划分,基础伤残津贴标准为2003年市职工平均工资的20%确定,再按基本养老金发放办法调整。由于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以及设定性伤残津贴调整方式的巧妙设置,伤残津贴待遇肯定高于往年。因工死亡抚
    2023-04-22
    226人看过
  • 四川工伤津贴调整最新公告
    一至四级待遇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五六级待遇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七至十级待遇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
    2023-07-02
    334人看过
  • 石家庄工伤职工伤残津贴调整标准
    石家庄工伤职工伤残津贴调整标准为: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80元、170元、160元、150元;对于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五、六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额不低于140元、12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也予以调高,属于工亡职工配偶的每人每月增加9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70元。生活护理费根据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分别调整到每人每月978元、783元、587元。本次调整的人员范围是2008年12月31日前享受待遇的人员,该标准自2009年1月1日起已经执行。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所需费用,已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用人单位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的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按原渠道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用人单位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用人单
    2023-04-22
    466人看过
  • 河南省调整2009年伤残津贴标准
    6月25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将开始上调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等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新调整的各项待遇,7月底前发放到位。此次调整的对象为开始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上调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根据每个市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计算基数,因每个人的伤残级别不同而增幅不同。以省直和郑州市为例,在工伤人员目前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基础上,一级伤残增加160元;二级伤残增加151元;三级伤残增加142元;四级伤残增加133元;五级伤残增加125元;六级伤残增加107元。供养亲属抚恤金也在现有基础上,配偶增加71元;其他供养亲属增加53元;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者,此次上调89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此次上调71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此次上调53元。内蒙古调整企业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各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现将《关于调整企业工伤职
    2023-07-02
    359人看过
  • 湖南省关于2021年工伤津贴调整的通知
    一、本轮消化期内药品调整后,我省“消化期内药品部分”目前保留药品为82个(见附件),具体消化调出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通知。二、本轮调整将磷酸铝等148个药品调出“消化期内药品部分”目录,调出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各地在2021年7月31日前做好系统更新和既往费用结算工作,从2021年8月1日起,调出药品基金不予支付。三、各地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切实做好消化品种的调出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变通保留。要认真做好消化调出药品的政策解释,并指导定点医药机构做好患者替代用药的保障工作。哈尔滨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标准调整日前,记者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哈市对参加哈尔滨市市级统筹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据了解,2015年12月31日前,经劳动能力鉴定机
    2023-07-13
    223人看过
  • 陕西伤残津贴每月最低增加100元,工伤保险待遇调整。
    昨日从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保障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对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分别给予调整和提高,伤残津贴月增加100-150元不等。此次待遇调整根据我省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同时提高了供养亲属昨日从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保障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对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分别给予调整和提高,伤残津贴月增加100-150元不等。此次待遇调整根据我省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同时提高了供养亲属抚恤金。此次调整范围和对象为2009年9月30日(含9月30日)前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月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已经纳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并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待遇的工伤人员,不参加伤残津贴待遇调整。根据此次调整标准,伤残津贴为:
    2023-07-02
    161人看过
  • 泰安市工伤伤残津贴调整的新闻
    2009年3月9日,泰安市财政局为切实保障企业、事业和民间非营利组织1至4级工伤人员和供养亲属的生活,泰安市自2009年1月1日起对这些单位工伤人员的进行了调整。泰安市财政局提高待遇的人员包括2008年12月底以前享受伤残津贴的1至4级企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已退休的人员;经批准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因公死亡人员供养亲属。调整的标准为伤残津贴,在符合调整范围的工伤人员目前所领取伤残津贴的基础上,1至4级工伤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65元160元、155元和150元;生活护理费,按照工伤人员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部分不能自理三种不同情况,分别将标准调整为全市及县(市、区)200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和30%;供养亲属抚恤金,在供养亲属目前领取抚恤金基础上,配偶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023-07-02
    190人看过
  • 工伤人员伤残津贴调整方案发布
    合肥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标准将开始调整。根据合肥市人社局、财政局日前联合下发的相关文件,此次调整,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同时调整,调整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人社部门介绍,此次调整范围和对象为2008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享受伤残津贴的一至六级工伤职工或享受工伤生活护理费的人员以及享受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已办理退休人员不在调整范围内)。对2008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享受伤残津贴的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调整标准为统筹地区200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与2007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差额部分的50%乘以待遇率。享受伤残津贴的五至六级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增长部分按上述办法进行调整。本单位职工工资增长部分超过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部分的,以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部分进行调整。调整为2008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护理费待遇率。供养亲属抚
    2023-07-02
    112人看过
  •  陕西伤残津贴政策调整
    本文介绍了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增加原则。伤残津贴和抚恤金的增加与伤残等级和月伤残津贴有关。伤残等级越高,月伤残津贴越高。若月伤残津贴不足3371.75元,则增加到3371.75元。5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97元,6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83元。上世纪七十年代初处理回乡的农民轮换工,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月抚恤金调整为2453元;因工致残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月抚恤金调整为2207元。原有的标准包括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伤残津贴的具体原则如下:1至4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25元、118元、111元、104元。增加后的伤残津贴,若1至4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3371.75元,则增加到3371.75元。5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97元,6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83元;增加后,5至6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2717.5元的,增加到2717.5元。上世纪七十年代初处理回乡的按月在原工作
    2023-11-13
    457人看过
  • 天津市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待遇调整通知(1-4级,2008年)
    津劳社局发〔2007〕193号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及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工伤人员的待遇水平,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市政府《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就工伤1-4级伤残人员的伤残津贴待遇调整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2007年底前享受伤残津贴的1-4级工伤人员。二、调整标准1-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的调整,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270元,二级伤残220元,三级伤残190元,四级伤残180元。调整后的伤残津贴每月低于1160元的,调整到1160元。三、支付渠道凡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呼和浩特:关于调整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工伤待遇的通知关于调整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2023-07-02
    143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费
    相关咨询
    • 工伤津贴会调整吗,工伤津贴上调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3
      2016年工伤津贴会调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更是资格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随着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适时调整。从近年实践看,一般都是随着基本养老金后调整,人社部和财政部已经发出了今年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工伤津贴继各地基本养老金调整之后,会陆续调整。请耐心等待。《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
    • 调整职工津贴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0
      记者从青岛市人社局获悉,青岛市调整生育保险津贴计发办法。2011年7月1日以后生育或流引产的企业职工,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流引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据悉,这次调整将进一步加大该市生育保险保障力度,提高生育职工待遇水平。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青岛生育职工大部分属于年轻低收入群体,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2018年的伤残津贴还能调整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1
      咨询你单位,希望我的回答能够为你提供帮助。
    • 工伤津贴是如何调整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23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变化和生活费用等情况适时调整,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从各地实践,工伤职工伤残津贴调整一般都在当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之后,人社部、财政部已经发出2016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调整通知,但各地具体方案尚未出台。工伤职工伤残津贴调整办法也还会有一段时间,如何增加伤残津贴尚不确定,但会从1月1日起执行,请耐心等待。《工伤保险条
    • 山东企业工伤津贴调整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8
      为切实保障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下同)、民间非营利组织1-4级工伤人员和供养亲属的生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山东省贯彻试行办法》规定,近日,山东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下发通知,从2009年1月1日起,提高企业工伤全残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一、调整范围。企业、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中,2008年12月31日前享受伤残津贴的1-4级工伤人员(不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