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物价局关于应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加强价格监测监管稳定市场物价的意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0:13:52 281 人看过

县区物价局:

最近,我省部分地区发生了不同程度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为应对疫情可能导致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维护市场价格基本稳定,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应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做好价格监测和稳定市场价格工作的通知》(皖价电[2005]40号)精神,现就禽流感疫情期间,发挥价格职能,加强价格监测监管,稳定市场物价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高致病禽流感疫情的控制和疾病防治工作事关全局,认真做好疫情期间市场价格监测监管,稳定市场物价,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价格部门要迅速部署,成立“应对突发性价格异动事件领导小组”,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高致病禽流感防控工作。同时,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抓好市场价格稳定工作。

二、加强与高致病禽流感防控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监管。在做好原有品种价格监测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与疫情相关的抗病毒药品、消毒防护用品和鸡、鸭、鹅等畜禽产品市场价格的监测。密切关注相关食品的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动情况,及时、准确反映和分析预测疫情对价格变动的影响,防止出现大范围的市场价格波动。

在我市目前尚未发现疫情的情况下,仍实行每周二对农产品的价格统计监测上报制度。如发现疫情,则增加与疫情相关的鸡、鸭、鹅、鸡雏等畜禽产品和抗病毒药品、消毒防护用品等监测品种,实行日报制度。每日上午10:30以前将监测情况上报市价格监测中心,电话(传真)0565-2623200.各级价格部门要指派专人及时深入市场,加强疫情对市场变动连锁反应影响的调查研究,密切跟踪疫情的发展变化,深入分析其对社会心理及价格总水平变动的影响,把握疫情对市场价格变动的连锁反应,以防范价格异常波动的发生。

三、完善应对价格异常波动工作预案,保证价格异常波动时的迅速应对,措施得当。各级价格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迅速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一旦价格异常波动涉及范围比较广,上涨幅度比较大,影响正常生产和流通,发展下去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价格法》和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经当地政府同意,可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必要的干预措施,把价格异常波动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确保市场稳定。

四、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各地要加强对与高致病禽流感防治有关的商品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防止检疫、防疫、消毒等收费环节的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对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经营者,以及乱收费的单位、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要予以公开曝光。各地要加强市场价格巡查,组织当地主流商家、生产经营食品和药品相关企业认真学习价格法律法规,提出具体的价格诚信自律要求。发现价格异常波动的苗头问题,要迅速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价格部门,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蔓延。

要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认真受理价格投诉举报,帮助群众排忧解难,消除各种价格隐患。要注意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消除群众误解,确保市场价格稳定。

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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