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城区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08:00:59 280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以下条件须全部满足:

1、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已通过审查。

2、工程项目已批复立项。

3、工程项目有完整的初步设计资料及图纸。

4、项目相应级别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已对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提出初审意见。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尾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收到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需要补正材料的,本次申请即终止。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人符合受理条件的,系统自动生成《预受理通知书》;申请人的申请事项依法不需审批或不属于本实施机关职权范围的,系统自动生成《不予受理通知书》并送达申请人。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汕尾市水务局服务大厅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3.审查审批

实施机关自收到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包括技术审查),根据申请材料对照相关规范进行审批审查。经初步审查符合要求后,提出拟办意见报科领导审核加具意见后呈报局分管领导审批。

4.决定

实施机关在完成全部审查环节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向申请人颁发或者送达行政审批证件。对审批通过的,实施机关应作出许可的决定。对审批不通过的,实施机关应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5.证件送达

实施机关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定或者约定的方式,将审批决定、证件送达申请人。其中,实施机关作出不予审批决定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1)决定文书可以通过自取或邮寄的方式送达申请人;

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行领取决定的,应当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法人证书复印件和本人签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的,代理人应当出具有效身份证件,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6.决定公开

实施机关自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开审批结果,并告知申请人。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汕尾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经核查,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的,应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不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的,应出具《材料接收通知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的申请事项依法不需审批的或不属于本实施机关职权范围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内容包括不予受理理由(其中对于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实施机关职权范围的,还应告知当事人有权受理的机关名称),并将有关申请资料退回申请人。

3.审查审批

实施机关自收到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包括技术审查),根据申请材料对照相关规范进行审查审批。经初步审查符合要求后,提出拟办意见报科领导审核加具意见后呈报局分管领导审批。

4.决定

实施机关在完成全部审查环节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向申请人颁发或者送达行政审批证件。对审批通过的,实施机关应作出许可的决定。对审批不通过的,实施机关应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5.证件送达

实施机关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定或者约定的方式,将审批决定、证件送达申请人。其中,实施机关作出不予审批决定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1)决定文书可以通过自取或邮寄的方式送达申请人;

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行领取决定的,应当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法人证书复印件和本人签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的,代理人应当出具有效身份证件,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6.决定公开

实施机关自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开审批结果,并告知申请人。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汕尾市城区红海大道汕尾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五、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汕尾市水务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

全文条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1998年)

第七条第七条初步设计阶段

1.初步设计是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必要而准确的设计资料,对设计对象进行通盘研究,阐明拟建工程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规定项目的各项基本技术参数,编制项目的总概算。初步设计任务应择优选择有项目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依照有关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进行编制。

2.初步设计文件报告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电力部、水利部电办[1993]113号)编制。

3.初步设计文件报批前,一般须由项目法人委托有相应资格的工程咨询机构或组织行业各方面(包括管理、设计、施工、咨询等方面)的专家,对初步设计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咨询论证。设计单位根据咨询论证意见,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补充、修改、优化。初步设计由项目法人组织审查后,按国家现行规定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

4.设计单位必须严格保证设计质量,承担初步设计的合同责任。初步设计文件经批准后,主要内容不得随意修改、变更,并作为项目建设实施的技术文件基础。如有重要修改、变更,须经原审批机关复审同意。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0: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定代表人相关文章
  • 肇庆市鼎湖区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办理有哪些要求
    一、办理条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可提出本行政许可申请:根据《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分级责任制(试行)》(粤水基[1999]180号文)第一点:1)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已通过审查。2)工程项目已批复立项。3)工程项目有完整的初步设计资料及图纸。4)项目所在地水利部门已对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提出初审意见。二、办理费用不收费三、办理材料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含软盘)加盖公章需要提交的其它专项报告.加盖公章符合审批权限规定的立项批文(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加盖公章水情自动测报、自动化监测与控制系统、三防指挥系统等专项初步设计报告书(如有本项投资)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如厂家报价函等。加盖公章当地建设部门颁布的近期建筑材料信息价格(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按规定设计招标的项目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通航任务项目提交。加盖公章属跨行政区或对其他行政区、部门有影响项目的提交。加盖公章加盖
    2023-05-11
    448人看过
  • 湛江坡头区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办理需要什么要求
    一、办理条件根据《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分级责任制(试行)》(粤水基[1999]180号文)第一点:1)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已通过审查。2)工程项目已批复立项。3)工程项目有完整的初步设计资料及图纸。4)项目相应级别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已对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提出初审意见。二、办理机构坡头区水利局三、法律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全文条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
    2023-05-28
    371人看过
  • 博罗县灌区、农田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办理时限多久
    一、办理时限10(工作日)二、办理地点博罗县罗阳镇商业西街水西新城155号社会服务中心1号楼3楼D厅水务局窗口三、办理机构博罗县水务局四、办理材料加盖申请人公章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1、具备资质单位编制的报告书;2、满足规范要求1、具备资质单位编制的报告书;2、满足规范要求、具备资质单位编制的报告书;2、满足规范要求、具备资质单位编制的报告书;2、满足规范要求1、具备资质单位编制的报告书;2、满足规范要求1、具备资质单位编制的报告书;2、满足规范要求满足规范要求符合有关规定1、具备资质单位编制的报告书;2、满足规范要求1、具备资质单位编制的报告书;2、满足规范要求1、具备资质单位编制的报告书;2、满足规范要求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符合有关规定要求1、提交原件校对;2、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1、提交原件校对;2、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需加盖申请人公章需加盖申请人公章复印件
    2023-05-28
    450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公司的董事长、企业的厂长、经理等)。法定代表人的地位是由法律赋予的,其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更多>

    #法定代表人
    相关咨询
    • 水镇水泥工程设计资料审批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05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港口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由设区的市港口管理部门受理后,报省港口管理部门审批。省港口管理部门审批港口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前,应当委托不低于原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资质等级的另一设计单位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技术审查咨询,并根据审查咨询报告、其他相关文件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批复。
    • 初步设计审查流程怎么走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4
      关于初步设计审查流程怎么走的问题,1、通过网络在地图上找到当地政务中心或建设局,最好能查到电话。2、打电话到政务中心的建设局窗口,请窗口老师将需要办理初步设计审查的相关文件发给你。如果窗口老师不方便的话,你就自行到现场领取相关文件。3、文件里应有相关部门的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填写好会议通知,并将此通知送至相关单位处。4、向建设局窗口提交全套设计图纸和初步设计说明书七套,“规划批准方案总平图”复印件一
    •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文件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27
      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二章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第十条政府对水利工程质量实行监督的制度。水利工程按分级管理原则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质监机构实施质监。第十一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按照水利部有关规定设立,经省级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合格,承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监督工作机制,完善监督手段,增强质量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4
      、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获得批准后,其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和项目概算,并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项目年度预算,待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作为安排项目年度预算的依据。建设项目停建、缓建、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主要变更事项,应当在确立和办理变更手续之日起30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有关文件、资料的复制件。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十条附件文件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21
      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只能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未受聘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不得从事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