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的责任主体应该是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1 12:10:13 68 人看过

一、贪污罪的责任主体应该是谁

关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应依照《刑法》第93条确定,具体包括如下四类人:

1.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家机关以及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

4.共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贪污罪判刑标准

贪污罪判刑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贪污罪和受贿罪的区别

贪污罪以及受贿罪之间所含有的区别包括:贪污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受贿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九十三条 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n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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