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女方有乙肝会失去孩子的抚养权吗.
乙肝患者享有离婚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权益,因为乙肝并非难以治愈的传染病或严重疾病,故无碍于抚养权的分配。
父母离婚并不影响亲子关系的存在,即使离婚后儿童轮流由父亲或母亲抚养照料,他们也依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负有抚养、教育及保护的责任和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私生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关于法院对抚养权归属的裁决,通常是依据是否有利于子女的成长为出发点来判断的。
首先,针对未满两周岁的非婚生子女,法律一般倾向于将抚养权判归母亲一方。
若母亲出现如下几种情况的话,父亲也有可能获得抚养权:
(1)患有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导致子女无法与其共同生活;
(2)虽然具备抚养条件但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则坚持要求子女跟随自己生活;
(3)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子女确实无法继续跟随母亲生活。
对于年满两周岁以上的非婚生子女,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只要有一方提出要抚养该子女,那么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另一方就必须予以考虑:
(1)已经实施了绝育手术或因为其他原因失去了生育能力;
(2)子女长期跟随其生活,改变生活环境会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产生显著影响;
(3)没有其他子女,而对方却有其他子女;
(4)子女跟随其生活,对子女的成长有益处,而对方却患有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存在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不适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最后,对于年满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当他们的抚养问题引发争议时,法院应当充分尊重子女的意愿。
这并不意味着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随意选择跟谁生活,只有在父母双方争夺抚养权,并且双方都具备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法院才会考虑到孩子自身的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
孩子外公有乙肝女方能要抚养权吗
463人看过
-
男方有乙肝有抚养孩子的权利吗
283人看过
-
夫妻离婚女方有乙肝病毒携带孩子归谁抚养
466人看过
-
离婚中患有乙肝的人是否有权利抚养孩子?
61人看过
-
孩子抚养权是否受乙肝女性的影响?
330人看过
-
女方如果有乙肝是否能争得离婚抚养权?
253人看过
-
孩子四岁。女方有乙肝,离婚孩子会判女方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01乙肝并不属于不适合抚养子女的情形,抚养权的判决,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一直支付到子女年满18周岁。
-
男方有乙肝病毒可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会怎样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10孩子的抚养权建议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以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如果孩子较小(未满2周岁),一般由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对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其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
-
乙肝妈妈离婚,有孩子,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山东在线咨询 2021-06-201、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
-
得了乙肝的孩子有孩子抚养权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27如果女方有乙肝离婚,获得监护权的可能性很小,因为乙肝是传染病之一,孩子在成年前身体各方面的抵抗力和免疫力都很低。虽然乙肝有科学的阻断和预防感染的方法,但在这种情况下,监护权很有可能被判给父亲。关于抚养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
-
男方有乙肝的子女抚养权归谁, 如果父母离婚, 孩子的抚养权归哪一方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8二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归女方抚养。10岁以上子女主要根据孩子意愿。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