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概述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可分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开具和核销。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开具是指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而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核销是指纳税人应当在《外出经管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出经管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出经管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手续。
二、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开具:
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主表)2份;
2、销售货物的应提供:
(1)展销组织单位证明文件及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2)对在异地只设有仓库且实行由纳税人核算的销售结算货物,需提供租仓协议的复印件;
(3)移送货物清单;
(4)《税务登记证》副本。
3、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提供:
(1)外出经营业务相关合同;
(2)《税务登记证》(副本)。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核销:
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主表)1份;
2、《外出经营活动报验单》;
3、开具发票的复印件。
三、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开具:纳税人应在外出经营活动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核销:外出经营企业在其经营活动结束后,须在10日内办理《外出经管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核销手续。
四、税务机关工作流程和承诺时限
(一)工作流程:
纳税人申请→大厅受理→税源管理部门审核办结。
(二)承诺时限:
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
合肥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指南
246人看过
-
不能提供《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应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493人看过
-
成都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登记办理指南
138人看过
-
车辆购置税退税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77人看过
-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应该怎样申请
174人看过
-
外出经营活动的税收管理证明有哪些?
442人看过
纳税人是指对国家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又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纳税人作为缴纳税款的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一个经济单位或个人是否成为纳税人,由税法的规定和企业或个人所处的经济地位决定的。 纳税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城乡各... 更多>
-
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主要是哪些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27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及复印件 2、出口收汇核销单(其他未丢失的联次原件和复印件) 3、出口发票复印件 4、如出口企业无法提供要求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出口收汇核销单其他未丢失的联次,应提供通过电子口岸打印出的丢失的出口报关单和核销单信息 5、载有《关于申请出具的报告》有关信息的电子数据
-
要交纳哪些税提供哪些材料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1出租房屋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提交房产证、户主身份证、出租合同。r出租房屋应交纳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所得税。
-
纳税人聘用已缴纳社保的纳税人申请开票时,应提供劳务费开票材料?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2为完成某一项工作临时聘用与本单位无一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协议的人员,支付劳务费需开票的,聘用已缴纳社保费且属非本单位缴纳社保费的人员,支付劳务费需开票的,纳税人可以到主管地税分局申请窗口代开发票。 提供一个月以内零星点工劳务的个人申请开票时,应提供用工单位完工证明(完工证明上必须说明劳务项目、完工期间等情况)、身份证复印件、劳务协议,外地来锡从事劳务人员还应提供外来人员就业证复印件等资料。聘用已缴纳
-
个人住房缴纳契税应提供资料新疆在线咨询 2024-09-16根据《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个人承受房屋办理契税业务所需提交资料目录(试行)〉的通知》规定,应提供: 1、契税纳税申报表、个人身份证明、购房发票(核对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纳税申报的,需提交委托书(原件)、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未成年人);港澳台同胞为回乡证、旅行证、大陆来往证、港澳台身份证;外籍个人为护照; 3、购
-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应税劳务)的,其营业额是否应缴纳营业税?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2号)规定:“第七条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六条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