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假释与监外执行区别是什么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剥夺自由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
它们的区别是:
(1)适用对象不同。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罪犯;监外执行则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怀孕或哺乳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2)适用条件不同。假释适用于执行了一定刑期,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已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监外执行适用于因法定特殊情况不宜在监内执行的犯罪分子。
(3)收监条件不同。假释只有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生法定情形,才能撤销;监外执行则在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消失,且刑期未满的情况收监执行。
(4)期间计算不同。假释犯若被撤销假释,其假释期间不能计入原判执行的刑期之内;监外执行的期间,无论是否收监执行,均计入原判执行的刑期之内。
二、监外执行的执行机关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人民法院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监狱等执行机关收监。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监狱等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
不管是监外执行还是假释,其实都是针对已经被判刑,同时正在监狱服刑的罪犯。所以,如果只是对罪犯判处附加刑,而实际并未收监执行刑罚的话,那就是不能适用监外执行或者假释的。而对于被假释的罪犯,法律中要求了最低的服刑年限,被判处有期徒刑的话,要求最低服刑年限为原判刑期的一半。但如果是属于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那么假释之后最低的服刑年限至少也要有13年。
-
监外执行与假释的异同
55人看过
-
假释、刑满释放、监外执行、缓刑、减刑的区别
95人看过
-
管制 拘役 缓刑 假释 监外执行的区别
284人看过
-
怎样执行假释、监外执行?
278人看过
-
申诉人假释和监外执行的区别有哪些
318人看过
-
假释和保释有什么区别,保释与假释的区别
500人看过
-
假释、刑满释放、监外执行、缓刑、减刑的区别甘肃在线咨询 2020-12-26(1)假释与刑满释放的区别 假释虽然形式上也是解除监禁回到社会上去,但却是附有条件的,即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不犯新罪。假释保留有执行原判刑罚剩余刑期的可能性。而刑满释放是犯罪分子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无条件地回到社会上去,不存在执行剩余刑期的问题。 (2)假释与监外执行的区别 假释是根据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的悔改表现而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只要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没有再犯新罪,就认为原判
-
什么叫做假释?监外执行?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8对于服刑人员来说,监外执行一般指保外就医,必须附合(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二)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现在控制很严,一般不存在舞弊的可能是,?基本上出去不久就交代了。 因此,办理假释要好点,但假释必须刑期过半。
-
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管制的区别是哪些法律区别?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4刑事诉讼法第258条明确规定,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以及被暂予监外执行的,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注:社区矫正机构指的是司法局和司法所,社区矫正是一种刑罚执行工作,不是简单的行政管理活动,也不是自愿的,而是由国家专门的刑罚执行机关强制对服刑人员进行惩罚、教育、改造等一系列的活动,如果不服从管理的,可以予以拘留,如果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的,可以收监执行)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
-
监外执行与网上通缉有什么区别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5监内执行,是指被判刑的罪犯在监狱里面服刑刑罚,直到刑满。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
-
儿子贩卖毒品了就监外执行与收监执行区别是什么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6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也就是说行政复议期限可以适当延长。由于案件本身情况复杂,如涉及的问题多,有较多实质性问题需要研究或更多的时间方能搞清,以及其他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