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债权的原因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10:31:57 245 人看过

债发生的主要原因有:

一、合同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合同是债的发生根据。基于合同所产生的债,称为合同之债。合同之债是当事人在平等基础上自愿设立的,是民事主体开展各种经济交往的法律表现,也是债的最常见、最主要的表现形式。

二、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是指不法侵害他人的合法民事权益的行为。依法律规定,侵权行为发生后,加害人负有赔偿受害人损失等义务,受害人享有请求加害人赔偿损失等权利。这种特定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侵权行为之债。侵权行为之债是除合同之债以外的另一类较为常见的债,它由非法行为引起,依法律规定而产生,以损害赔偿为主要内容。

三、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一经成立,在管理人和本人之间即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管理人有权请求本人偿还其因管理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本人有义务偿还,此即无因管理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与合同之债一样,都是因合法行为而发生的,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合同之债为意定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为法定之债。

四、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获得利益并使他人利益遭受损失的事实。依法律规定,取得不当利益的一方应将所获利益返还于受损失的一方,双方因此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即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与侵权行为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同属法定之债,其特点在于,它既不像合同之债那样基于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也不像侵权行为之债那样因不法行为而发生,或像无因管理之债那样因合法的事实行为而发生,而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发生不当变动的法律事实(事件)而发生。

五、其他原因

除上述发生原因外,债的关系还可因其他法律事实而产生。例如,因缔约过失,可在缔约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因拾得遗失物,可在拾得人与遗失物的所有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因防止、制止他人合法权益受侵害而实施救助行为,可在因此而受损的救助人与受益人之间产生债的关系。

一、不当得利的返还方式有几种

1、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

2、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

关于价额的计算方法,通说认为,当受益人所受利益为劳务时,其价额为劳务的通常报酬;当原物因附合而丧失所有权时,应以因附合对于受益人所生的利益即物的升值为标准;当原物因他人侵权而灭失时,应以受益人所得赔偿额为限;当原物被消耗时,应以消耗时的市场价格为准。

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并返还。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引起的一种事实状态,因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叫受害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债权。不当得利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一种法律事实,因其引起此债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所以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只能是事件而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5: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债务产生的原因不明:哪些属于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之债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的管理或者服务的事实行为,该事实行为所产生的债务称之为无因管理之债。无因管理之债是指在无因管理成立后,管理人与本人之间发生债权与债务关系。管理人既有要履行的义务,也有行使的权利。民法典无因管理之债由谁承担无因管理产生的债,一般是由受益人来承担,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支付管理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第九百七十九条【无因管理定义】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
    2023-07-11
    70人看过
  • 债权债务终止原因具体有哪些
    一、债权债务终止原因具体有哪些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对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二、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
    2023-05-06
    70人看过
  • 债务产生有几种原因
    债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一、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合同是债的发生根据。基于合同所产生的债,称为合同之债。合同之债是当事人在平等基础上自愿设立的,是民事主体开展各种经济交往的法律表现,也是债的最常见、最主要的表现形式。二、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不法侵害他人的合法民事权益的行为。依法律规定,侵权行为发生后,加害人负有赔偿受害人损失等义务,受害人享有请求加害人赔偿损失等权利。这种特定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侵权行为之债。侵权行为之债是除合同之债以外的另一类较为常见的债,它由非法行为引起,依法律规定而产生,以损害赔偿为主要内容。三、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一经成立,在管理人和本人之间即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管
    2023-03-09
    207人看过
  • 版权的产生原则有哪些
    版权的产生原则有:自动取得。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完成是指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一、著作权需要多长时间?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作了如下规定:(1)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作者为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汇编权、放映权、摄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展览权等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二、(-—---)著作权的首次发表日期重要吗重要。著作权首次发表
    2023-03-25
    365人看过
  • 增值税避税的产生原因有哪些
    在产品销售收人、纳税环节、税率扣除等环节都存在诸多避税与反避税问题。(一)利用会计核算扩大进项税额由于新的增值税是价外税,因此,企业对增值税要单独建立账户进行核算。当期的应纳税额是当期销项税额大于当期进项税额的差额。因此,进项税额记账时间直接影响当期的应纳税额。企业为此产生了利用核算上的时间差进行避税的可能。企业常用的手法有:(1)预支材料款或其他货物款,提前取得发票,加大当期进项税额。(2)实际收到材料少于发票数额时不作冲销,材料或货物款按实际收到数额支付。(3)退料或退其他货物后,作退货账务处理的同时,不作冲减进项税额的账务处理,从而使当期进项税额大于实际进项税额,即加大扣税额,减少应纳税额。(4)在实际经营活动中还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货款已经支付,材料在运输或存储中发现毁损,需要供货、运输或保险公司支付损失金额,赔偿损失包括购进时支付的增值税损失。因此,企业收到赔偿金后应冲销已赔偿的增
    2023-05-05
    182人看过
  • 金融债权的形成原因有哪些具体因素?
    形成金融债权的原因具体有:1、受计划经济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降低;2、企业借改制逃废,悬空银行债务;3、部分借款人借银行间竞争,利用合同骗取信贷资金;4、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审查不严是金融资产流失的内部原因;5、担保人审查不真实,担保人缺乏担保能力;6、金融机构不及时行使诉权,是债权收回困难的因素之一;7、执行难也是影响金融机构债权债务纠纷案件债权难以实现的因素之一。金融债权和存款有什么区别金融债权与存款之间的区别包括有:筹资的目的不同;筹资机制不同;筹资的效率不同;所筹集资金的稳定性不同等。我国《储蓄管理条例》规定,储蓄是指个人将属于其所有的人民币或者外币存入储蓄机构,个人凭存折或者存单可以支取存款本金和利息,储蓄机构依照规定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
    2023-07-03
    102人看过
  • 金融债权产生的原因及其影响
    1、受计划经济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下降;2、企业借改制逃废,悬空银行债务;3、有的借款人借银行间相互竞争,利用合同骗取信贷资金;4、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审查不严是造成金融资产流失的内部原因之一;5、担保人审查不真实,担保人缺乏担保能力;6、金融机构不及时行使诉权,是造成债权清收困难的因素之一;7、执行难也是影响金融机构债权债务纠纷案件债权难以实现的因素之一。金融债权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有哪些1、因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众所周知,“三角债”的存在使企业间债权债务关系纠缠不清,即使银行与借款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借款人也常常以“某某无钱还我,我无钱还银行”之类的借口推托,而的设立为银行保全信贷资产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据:当银行贷款到期得不到偿还,而借款人有到期债权却不去行使时,银行可以自己的名义
    2023-07-02
    340人看过
  • 追索权发生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1、索赔权的概念索赔权是指所有者在票据到期前不接受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在实施行使或保全票据权利的行为后,可以向前手索取票据金额、利息及其法定金额的票据权利。追求权和支付请求权在权利行使对象中有一定的不同:后者的行使对象是票据支付者前者的行使对象可以是票据的主要债务人,但主要是票据的次要债务人,如票据的发票人、背书人、保证人等。二.追索权发生的原因追索权的发生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该条件包括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1、索赔权发生的实质条件包括以下情况之一:(1).票据过期拒绝支付(2).票据过期前拒绝承兑(3).票据过期前,承兑人或支付人死亡。逃跑的情况下(4).票据过期前,承兑人或支付人依法宣布破产或因违法被命令终止业务活动。2、追索权发生的形式条件,即是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必须履行一定的保全手续而不致使追索权丧失。该等保全手续包括:在法定提示期限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第二,在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在法定
    2023-08-07
    215人看过
  • 从哪些不同情况看债务所产生的原因
    一、从哪些不同情况看债务所产生的原因(一)从会计意义看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二)从经济意义看必须返还的资金。除了借入的资金以外,如果发行的是债券的话,还必须返还本息(本金+利息),这也被称为债务。把不能够返还债务称为债务的不履行。另外,把债务自身资本的上涨称为债务超过。二、债权债务人的不同(一)债权人也就是通常叫的债主,债主是指借出钱财收取利息的人即放债的人,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债权人还享
    2023-06-18
    359人看过
  • 银行不良资产产生有哪些原因
    银行不良资产产生有哪些原因?国家融资体制,国有企业所有权安排,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滞后。如何解决银行不良资产问题,要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改革,国有企业要进行改革。(一)中国银行不良资产生成的阶段不良资产处置的国际经验,客观、全面地估计不良资产的范围及影响是成功处理不良资产问题的首要原则。中国国有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约2.8万亿元的不良资产,28.68%的不良资产比例,23.99%的GDP占比,即使纯粹以官方公布的统计数字计算,中国银行业不良资产问题已十分严重。进一步的问题不良资产如何处理?中国银行不良资产生成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的形成有三个时间段: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向传统老工业企业发放的贷款和对盲目重复建设发放贷款形成的不良资产约占银行不良资产的1╱3;90年代初经济过热时发放贷款形成的不良贷款约占1╱3;90年代中后期,国家实施企业破产兼并改制形成的不良
    2023-04-23
    470人看过
  • 详解债的发生以及消灭有哪些的原因
    一、债发生的因素:1、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合同是债的发生根据。基于合同所产生的债,称为合同之债。合同之债是当事人在平等基础上自愿设立的,是民事主体开展各种经济交往的法律表现,也是债的最常见、最主要的表现形式。2、单方允诺单方允诺也称单独行为或单约束行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对方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依意思自治原则,民事主体可基于某种物质上或精神上的需要为自己设定单方义务,同时放弃对于他方当事人的对价请求。因此,单方允诺能够引起债的发生。在社会生活中较为常见的单方允诺有悬赏广告、设立幸运奖和遗赠等。3、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不法侵害他人的合法民事权益的行为。依法律规定,侵权行为发生后,加害人负有赔偿受害人损失等义务,受害人享有请求加害人赔偿损失等权利
    2023-06-18
    169人看过
  • 哪些产生合同终止的原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其他情形。委托合同终止原因有哪些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1、委托事务处理完毕;2、委托合同履行已经不可能;3、委托合同的存续期间届满等。特殊原因是指导致委托合同终止特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种原因: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2、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2023-07-21
    481人看过
  • 债权产生的原因及其特点是什么
    一、债权产生原因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1、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另一方返还不当利益。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在贷款、加工款、租金与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六种债权标
    2023-03-29
    328人看过
  • 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产生的原因
    传统公司法理念可以概括为以公司营利为本,以股东利益为重。1传统公司法理念的形成也有其经济和法律上的原因,在经济上,传统公司法是建立在古典经济学派假定的经济条件之上:市场没有缺陷,具有完全竞争性,公司的自由设立原则可以鼓励人们设立无数个相互竞争并且实力相当的公司,并且可以从中营利。所以鼓励投资者办公司,确立营利为本,偏重股东利益保护就作为公司存在的唯一目的。正如英国学者所说:如果我们把与经营活动相关的公共利益等同于社会整体财富的最大化,那么结论便是,为了服务于公共利益,公司就应当被要求追逐营利最大化的目标;营利最大化应当是指导经营者自由决策、公司行使社会决策权的唯一标准2.有限责任制度的主要弊端表现在缺乏对公司债权人的保护。由于在观念和制度上将公司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绝对化,使其从产生那天起就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强有力的催化剂,极大地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甚至以牺牲一定的社会正义为代价换取社
    2023-06-05
    358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债权发生的具体有哪些原因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5-30
      1、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基于合同产生的债即为合同之债。合同之债是当事人在平等基础上自愿设定的,是民事主体主动参与民事活动,积极开展各种经济交往的法律表现。同时,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产生合同之债。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
    • 民法典债权的产生原因,法律有哪些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6
      《民法典》中规定债权产生的原因一般有: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如果债务人没有根据约定偿还其债务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 民法典债权的产生原因: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11
      民法典债务发生的主要原因包括: (1)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的主要原因。 二、侵权行为。侵权可分为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身过错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承担赔偿责任。有过错的,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而且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他人损失,即使你自己没有过错,你仍然要承担赔偿责任。 (3)得利不当。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原因,也没有合同原因,取得不当利益,给他人造
    • 债权债务的产生是因为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8
      对于债权债务的产生有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另一方返还不当利益。
    • 债权债务是什么原因产生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2-03
      债权债务的产生的原因主要有:行政行为,如行政命令、计划指令等;民事法律行为,如合同、单方法律行为和共同行为;违法行为,如侵权行为;事实行为,如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