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04:10:47 417 人看过

1、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2、当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当被害人死亡时,其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4、当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而被害单位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利益的维护者,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一、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什么期限提起?

受害人在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在刑事诉讼进行期间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不积极如何判实刑?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不积极不会判实刑,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不与实刑直接进行挂钩,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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