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犯罪分子被法院判处没收财产的刑罚时,很多人都以为法院会将犯罪分子所有的财产都收走,不留一分一毫。但事实并非如此,法院在没收犯罪分子的财产时,是会保留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的。
没收财产处罚会保留被扶养人的生活费
现行《刑法》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要是没收犯罪分子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由此可见,法院没收犯罪分子的个人财产时,并不是一定会全部没收的,有可能没收其中的一部分财产,这往往就不会涉及被扶养人的生活费问题。
况且,要是法院最终没收犯罪分子全部个人财产的,是会保留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抚养家属的生活费,不会让被扶养人流离失所的。
此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法院没收犯罪分子财产的,应当参照被扶养人住所地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当地居民最低生活费标准,保留犯罪分子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那么法院会没收哪些财产呢?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对犯罪分子处于没收财产时,会没收其在执行生效判决时个人合法所有的一部或全部财产。
通常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在此过程中,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才能予没收。
至于最后是没收犯罪分子一部还是全部财产,就要看实际案情和其家庭经济情况了。
此外,在没收犯罪分子的财产时,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要是被法院误收财产的,或法院没有依法留下足够的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可以找个刑事辩护律师咨询,制定妥善的处理方案,和法院协商处置,依法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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