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卖方在出售时是目标物的所有者,但在买卖合同成立时卖方可能还没有取得目标物的所有权。例如,现实生活中的连续买卖,一方是前合同的买方,另一方是后合同的卖方,该方在签订后买卖合同时,可能还没有成为目标的所有者。但无论如何,交货时目标物应由卖方所有或卖方处分。卖方没有相应的权利基础的情况属于另一个问题,涉及到无权处置的相关规定。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确定规范
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应从何时起转移,在实践中还有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首先应从当事人的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从价款全部支付完毕时转移。第二种观点认为,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成立后,出卖人应按合同规定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直接占有,但并不必须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标的物的所有权是否转移,由双方自行协商。第三种观点认为,分期付款买卖不影响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买受人取得标的物时即取得其所有权。第四种观点认为,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除法律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出卖标的物所有权自出卖人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第五种观点则认为,无论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有无所有权保留的约定,应推定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付清全部价款同时转移给买受人。
对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转移的时间确定,可以按以下原则处理:
1.法律对所有权的转移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按法律的规定认定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如法律规定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之日起转移,所以商品房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即房产的所有权应自办理房产所有权登记之时转移。部分动产如机动车、船舶等交通工具的所有权也自登记过户之日起转移。
2.法律对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没有规定的,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对所有权的转移时间自行约定,如果当事人约定标的物并不在交付之时转移的,则依其约定,如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所有权保留是指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在出卖人交货后,只有当买受人充分履行付款义务时,标的物的所有权才转移到买受人手中;在此之前,出卖人将一直保留对标的物的所有权,并在买受人不履行付款义务时,出卖人有追索标的物的权利)。
3.法律没有对标的物所有权的保留作出明确规定,当事人也没有作出特别约定的,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出卖人交付给买受人之时转移给买受人。
4.因买受人违约而产生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的审理规范
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由于买受人系分期付款,所以,出卖人难免有收不回买卖合同价款的可能,而且因买受人的不同,这种风险的出现几率也会有所不同。因此,对于买受人的这种违约的危险,出卖人会想尽办法加以避免,其中,约定期限利益的丧失条款或者合同解除条款,则是出卖人在买受人违约时所采取的救济方法,也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买受人违约时的责任承担的特殊形式。
合同解除条款的适用规范。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解除条款,又称为失权条款,是指在买受人违约时,出卖人可以解除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而取回标的物的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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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时一定要对标的物具有所有权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3-01-09一般情况下,出卖人于出卖时即为标的物的所有人,但在买卖合同成立时出卖人也可能尚未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例如现实生活中的连环买卖,即一方是前一合同的买受人,又是后一合同的出卖人,该方在订立后一买卖合同时,可能还未成为标的物的所有人。但无论如何,在交付时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出卖人没有相应的权利基础的情况属于另外的问题,涉及无权处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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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在签订合同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处分权,导致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方应如何主张权益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4出卖人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的,系无权处分。根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出卖人未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但买受人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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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20对于买房已经签订了合同,如果双方当事人具有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资格,并且合同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该合同是有效的。该买房合同是有效的,购房者应当尽快要求买房者履行合同内容,积极进行过户。但是购买的房子产权是无效的。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产权证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