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缴纳社保是属于劳动争议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3 23:25:42 332 人看过

律师解答:

是。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员工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劳动监察部门、社保行政部门、社保征收部门等举报,或是申请劳动仲裁。在进行维权时,首先要对未缴纳社会保险是否属于劳动仲裁的范畴,是否在时效期间内,过了时效性该怎么办等问题。

《社会保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

职工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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