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证明的性质是证人证言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1:23:11 168 人看过

所谓单位证明,系指以单位名义就涉及案件的事实或情况出具的证明文书。可见,单位证明的概念构成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

第一,单位证明是一种证明文书;

第二,单位证明是就涉及案件的事实或情况出具的证明文书;

第三,单位证明是以单位名义出具的文书。所谓单位证明的性质,亦即单位证明的法律属性,系指单位证明作为特定的一种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属性。笔者认为,单位证明的性质应是证人证言。

依通说,证人是指了解案件情况并向法院或当事人提供证词的人。证人分为两类:一类是单位证人;另一类是自然人的证人。所谓证人证言,即是指证人将其了解的案件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或证词。

由证人证言的概念可以看出,证人证言的构成须具备如下三个方面:第一,证人证言是一种陈述或证词,而陈述或证词须以书面或口头等其中之一种客观形式表现出来;第二,证人证言的内容是就涉及案件的事实或情况所作的陈述或证词;第三,证人证言的主体分为单位和自然人两种。

由此可见,单位就涉案事实向法院或当事人所作的证明文书即单位证明,与证人证言的构成完全吻合,故单位证明的性质属于证人证言。

有人认为,单位证明在本质上属于传闻证据(薛卉:《单位证明的性质分析》,人民法院报2005年11月23日理论与实践周刊B3版。以下简称薛文)。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不能成立的。

从概念角度来看,所谓传闻证据,系指以他人的陈述为内容而作出的陈述。因此,不以他人的供述为内容的证据,不能产生传闻证据的概念。而单位证明则是作证单位根据自己直接了解的涉案事实所作的陈述,没有经过他人陈述的环节,故不属于传闻证据。

薛x认为,单位证明的证明源是单位证明所依凭的文书、档案等书证或者单位领导或普通员工的陈述、转述等证人证言。试图据此论证单位证明属于传闻证据。这也是不能成立的。正如薛文所言,单位证明的制作目的是为了直接证明某一案件事实。而证明案件事实本身即已说明单位证明的性质是证人证言,而与证明源是什么无关,更不能据此将单位证明认定为传闻证据。而且,作证单位的文书、档案等书证本是单位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正常方式,从而也证明了单位的证人资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8: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证人证言相关文章
  • 证据的可靠性:证人证言是否直接?
    证人证言不一定都是直接证据,如果证人证言能够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就属于直接证据,否则就不是。所谓直接证据,就是以直接方式与案件主要事实相关联的证据,即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所谓案件的主要事实,就是对确定案件争议或解决诉讼纠纷具有关键意义的事实。在不同种类的诉讼中,案件主要事实亦有所不同。民事案件的主要事实是民事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事实;行政诉讼案件的主要事实是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存在及是否合法的事实;在刑事诉讼中,案件主要事实则是指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是否实施了被指控的那个犯罪行为的相关事实。区别证人证言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关键是看证据的证明力大小,是否能够直接证明到案件事实。什么是证人证言在当今的法制社会,案件审理制度的完善让证人证言越来越受人重视。但是到底要怎么才能写好证人证言呢首先要明白证人证言是什么。1、什么是证人回答是,证人指的是凡是知
    2023-07-04
    313人看过
  • 口头质证中的证人证言规定
    1、意见证据规则;2、证据能力规则;3、证据的合法性规则;4、瑕疵证据的补正与质证;5、当庭翻证的采信规则。意见证据规则。证人证言里边的规则首先要掌握意见证据规则。意见证据规则就是说证人证言的内容应当是其亲身感知的表述,不应是揣测性的、推断性的、评论性的、推断性的证言。证据能力规则。证据能力规则,主要是证人在作证的时候,他的年龄、认知水平、记忆能力和表达能力,还有生理上和精神上的状态是否影响作证。证据的合法性规则。证人证言的取得程序、方式应当符合法律及有关规定。瑕疵证据的补正与质证。对证人证言的瑕疵证据如何去质证:证人证言笔录没有填写询问人、记录人、法定代理人的姓名及询问的起止时间、地点的;可以从证据的客观性角度来质证;询问证人的地点不符合规定的。当庭翻证的采信规则。证人在法庭上的证言与其庭前证言相互矛盾,如果证人当庭能够对其翻证做出合理解释,并有相关证据印证的,应当采信庭审证言。证人证言
    2023-07-07
    148人看过
  • 无需证人证言的事实证明
    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众所周知的事实;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基本事实;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是否所有的案件事实都要举出证据加以证明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1)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和提出的诉讼请求,明确表示承认的;(2)众所周知的事实和自然规律及定理;(3)根据法律规定或已知事实,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4)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定的事实;(5)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条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一)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二)众所周知的事实;(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2023-07-07
    265人看过
  • 证人未出庭证言的证明力如何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五条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第五十六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前款情形,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第六十九条规定“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二、证人如果不出庭作证,则证言效力将会大大降低。一旦有与该证言相矛盾的其他证据,则该证言将不会被法院采纳。一般情况下,证人证言满足证据的三种属性就具有证明的作用。至于证明力的大小,还要看以下几个方面:1、证人与当事人的关系。根据《证据规定》,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
    2023-03-19
    74人看过
  • 证人证言证明能力的认定标准
    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所感知的案件情况向法院所作的陈述。因为各种诉讼案件都是社会上发生的,案件一经发生,往往就会被人所感知,因此借据证人的证言来查清案件事实为古今中外的法律所重视,也是各国民事诉讼中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证据形式。《民事诉讼法》第63条第2款规定: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中对非法取得的证据也作了排除的规定。可以说,这些法律规定就是对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证明力认定的标准,其中包含以下几点:1、证人证言的相关性,即证人证言与案件事实有关,并且由于证人证言的存在使得案件事实的存在有了更大或者更小的可能性。它是决定证人证言证明力的关键。证人证言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相关性是一种客观属性,其根源于证人证言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客观联系,是基于案件事实作用于客观事物及证人的主观所产生的,而非人为的牵强附会的联系。2、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即证人证言是真实的证据材料,虚假的证人证言没有
    2023-04-22
    93人看过
  • 其他劳动者证言一定要是单位劳动者的证言吗
    其他劳动者证言一定是单位劳动者的证言吗一般是需要单位上班的员工,并且多几个人比较有证明力。其他劳动者的证言证词受伤者:张x军,性别;男,出生年月;197x年xx月xx日,民族;汉,身份证号;370421197105xxxxxx。张x军于2015年9月16日开始进入喀什xx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承包的疏附县疏附县光华小区公租房(二期)第一标段建设项目(x号楼,x号楼)工程的木工班组参加制模工作受伤人张x军于2015年11月5日上班在2号楼四层顶板制模时突然摔下,致使申请人张x军左腿一长约5厘米皮肤裂伤,缝合四针。以上情况本人亲眼目睹,情况属实,特此证明。见证人签名(按手印);见证人签名(按手印);见证人签名(按手印);2015年月日劳动者权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职业的权利。劳动是人们生活的第一个基本条件,是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源泉。劳动
    2023-06-02
    268人看过
  • 完善证人证言的质疑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7条规定,证人证言唯经法庭质证、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认定案情事实依据。在法庭外或庭审前讯问记录、书面意见和没有经法庭质证的证言不具有认定案情事实的效力。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质证的义务性规范来看,没有例外。但是,客观上确实有一些重要证人在开庭期内遇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如生病住院,正在从事无法脱手的工作或其他原因不能亲自到庭作证等等。立法者对此种情况又作了相对变通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157条规定: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出庭的证人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这一变通规定虽然与刑事诉讼法第47条义务性规定存有矛盾,影响条款之间的逻辑性,但确有合理之处。如果对未到庭证人证言,控辩双方无任何争辩,均予认可或者其他证据也能印证,仅以未进人质证程序
    2023-02-11
    446人看过
  • 证明户口性质的证明在哪里开
    户口性质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管辖派出所开。户籍证明,一般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的所可打印户籍证明。一、集体户籍证明怎么开1、法定的户籍证明是指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或身份证、或户口本遗失,则派出所可以出具你的“户籍证明”。2、目前有些场合,需要户籍证明,你可以凭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去你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二、户口本丢了可以开户籍证明吗可以开户籍证明,持本人身份证,说明理由。法定的户籍证明是指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身份证或者户口本遗失,则派出所可以出具你的“户籍证明”。你可以凭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去你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三、户籍证明怎么开开户籍证明如下:1、本人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带好相关的资料;2、携带好本人的户口簿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3、资料核实完毕后,提出
    2023-03-03
    428人看过
  • 证人证言的特性及辩论方法
    证据具有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三大特性,简称为证据“三性”。质证技巧包括:1、准备充分;2、做好开庭记录;3、证据的三性应综合运用,每份证据都可就其三性发表质证意见;4、不要一概否认对方证据;5、必要时采取相应法律措施:如申请证据保全、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提请司法鉴定;6、遵守法庭秩序,不随意插话,注意用词,不搞人身攻击;7、如果证据存在较多瑕疵,为了防止书记员遗漏记录律师的质证意见,可以在庭审结束后向法庭提交书面的《质证意见》。在书面的《质证意见》上,律师可以详细地对公诉人提交的证据发表自己的不同意见。刑事证据的三性说法认定事实应从证据三性入手,从形式和实质两方面判断,以利于正确适用法律。一、合法性判断。证据合法性,侧重于形式,主要解决证据资格也就是证明能力的问题。1、证据形式应当符合诉讼法的法定分类。2、取证主体要适格,取证方法和程序要合法。二、真实性判断。证据真实性,即证据所表达的事实
    2023-07-19
    99人看过
  • 如何判断证人证言的真实性
    要查明证人是怎样得知案件的有关情况的,是本人直接感受的,还是间接得知的。一般来说,直接感受(亲眼所见、亲耳所闻)而提供的证言,真实性相对大一些;而间接得知(道听途说)所提供的证言,则真实性相对较小。证人应当陈述其亲历的具体事实,通过间接途径获取的信息所形成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定案证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证人根据其经历所作的判断、推测或者评论,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只要是证据,那么就需要满足证据的三性,包括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关联性,这样的证据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至于证明力大小,则还需要作出进一步的判断。一、对未到庭证人证词如何质证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根据法庭辩护和法庭质证阶段来进行一个准确度的认定,通常情况下,如果证人出庭作证的话,那么他的被采取的程度就会高一点,没有出庭作证的话,也是需要对于他的一个证据效力进行一个审查的。对没有到庭的证人证言进行质证时应当注意:1、证词形成时
    2023-03-24
    188人看过
  • 证人证言在法庭上的重要性
    证人有出庭作证的义务。且不管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纠纷的了解案件事实并受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在出庭时,只能如实阐述了解的客观事实,不得发表捏造的言论。证人就了解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作出的陈述,是证人证言。证人作证既是证人的权利,也是证人的义务。保证人有哪些监督义务对被保证人遵守法律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包括监督被保证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监督被保证人在司法机关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监督被保证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监督被保证人不得串供、毁灭、伪造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证人的资格与义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
    2023-07-11
    486人看过
  • 证明劳动关系的证人证言怎么写
    一、证明劳动关系的证人证言怎么写只要能够证明你与被申请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劳动报酬、劳动时间等与劳动合同纠纷有关的问题的证人都可以写。但是证人一般要求出庭作证,不出庭接受质证的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简单的格式如下:证明本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系XXXX公司员工,兹证明XXX于2016年X月X日开始在XXXXXXX公司任XXX职位,因XXXXX原因于2016年X月X日离职。XXX在该公司的工作时间为………………,据了解工作报酬为………………。(以及其他需要证明的事项)签名:年月日二、如何提取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
    2023-06-04
    289人看过
  • 私人单位是什么单位性质
    一、私人单位是什么单位性质私营企业指的是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第九条规定,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私企类型私营企业私营企业是指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私营企业有三种类型:(1)独资企业。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2)合伙企业。是指二人以上按照协议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企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3)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从以上分类可以看出,在私营企业的三种类型中,只有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依法取得法人资格,而私营独资企业和私营合伙企
    2023-03-31
    74人看过
  • 什么是单位证明,单位证明能否成为刑事诉讼证据
    什么是单位证明: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单位证明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以组织名义出具的证实某一事实的书面材料。许多刑事案件在审理中会遇到作为证据使用的单位证明。有人认为,单位证明不能作为刑事诉讼的证据使用,因为它是以组织名义出现的,而组织又必须通过某些个人以证人证言的形式来作为证据使用。事实上,对此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单位证明能作为刑事诉讼的证据吗:1、符合证据条件的单位证明可以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使用。(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因此只要单位证明反映的事实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就应当作为刑事证据来使用。(2)单位证明以书面陈述的内容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这也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关于书证的表现形式。(3)某些涉及案情的年龄、职务、价格等问题,无法来用证言解决,仍需要由有关单位以组织名义出具证明来证实。2、单位证明作为刑事诉讼证据的范围。在刑事
    2023-06-14
    20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人就是由于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为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作为一种证据,必须是证人亲眼看到或亲耳听到的,臆想推测的、道听途说的、未来预见的等等,都不能作为证人的证言。... 更多>

    #证人证言
    相关咨询
    • 证人证言的程序证人证言的证明标准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27
      首先,要注意证人证言的来源是否合法,即证据能力的审查,看是否有准入资格。要强调自愿性原则,看证人是否主动作证,还是公安人员采取逼供、诱导、欺骗的方式取证。非自愿方法取得的证词,属于非法取得的语言证据,应全部排除。这是由语言证据容易变化、容易受到证据方式影响的特征决定的。其次,要注意审查证人与被告人或案件结果有无利害关系。与被告人或案件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作出的关系到被告人有罪,无罪,罪轻或罪重的证言
    • 证人证言质证的程序是如何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05
      一、对到庭证人证言的质证 1.证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未成年人,是否能正确感知当时情况,是否能正确回忆、表述),证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2.证人的感知力、记忆力、表达力等,即证人对案件事实是否有正确的感知、记录、回忆能力,证人是否能正确表达这一感知等; 3.证人感知案件事实时的环境和条件; 4.证人对同一事实的前后描述是否矛盾; 5.证人证言的来源及合法性; 6.证言的内容及要证明的问题; 7.证言
    • 公证处是什么性质单位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1-15
      公证处是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关规定改制的公证处应成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 具体的公证业务有: 涉外民事类公证:学历、学位、成绩、未受刑事处分、婚姻状况、出生等。 国内民事类公证:委托、遗嘱、继承权、声明书、保证书等。
    • 没有单位委托证明自称替单位交款的证言,能采信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4
      看你是否是当事人,设计当事人利害关系的不能作为证人
    • 亲属的证言和路人的证言,哪个证明力强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五)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 因此,亲属是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的人,其证明力一般小于路人的证言,路人证言的证明力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