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1:45:06 308 人看过

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

一、不当得利构成要件有哪些

不当得利就是指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使他人受损而自己取得的利益;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如下四点:

(1)一方面取得财产上的利益。

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

不当得利的成立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首要条件,若仅致他人损害,而自己并未获得利益,即使负赔偿责任,也不构成不当得利。

此处的利益,既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财产的积极增加,是指权利的增强或义务的消失,使财产范围扩大,如取得所有权、知识产权、所有权上负担的除去等;财产的消极增加,是指财产本应减少却因一定事实而未减少所产生的利益,如本应支出的费用而没有支出,实际上等于增加了财产。

(2)他方受有损失。

指因一定的事实,使他人的财产总额减少。若仅有一方获利而无他方受损,则不能构成不当得利。

此处的损失,既包括财产的减少,也包括财产的消极减少。财产的积极减少,是指现存财产的减少。财产的消极减少,是指财产本应增加而未能增加。

(3)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不当得利的成立,以利益和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条件。即一方受损是他方获利所致。至于损失与利益的范围大小是否一致,形态是否相同,在所不问。

在返还利益时,利益小于损失的,以利益为准,利益大于损失的,以损为准。超出损失部分的利益,在扣除有关费用后,收缴国库。

(4)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是指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可见没有法律的依据,是对于获得利益而言的,并不要求取得权力或财产也无合法依据。如加工人取得加工物的所有权是合法依据的,但他取得的该项利益却无法律上的依据,因此,应按不当得利制度返还该项利益。

二、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有哪些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使他人受损,自己受益的行为。不当得利为债权产生的根据,受到损害的人有权要求获得不当利益的人返还该不当得利。受损人为债权人,而受益人为债务人。这一民法原则适用于破产制度。若债务人无法律上的原因获得利益而致使他人受到损害时,应将该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人,受损人因此而产生的对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为共益债权。但是,债务人的不当得利必须发生于破产程序开始之后,才能列为破产债权。若受损人的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发生于破产程序开始之前,则为一般破产债权,只能依破产程序行使权利。在破产程序开始后,债务人取得不当得利,使债务人的财产增加对所有债权人均有利,故因此产生的债务理应列为共益债务而从企业财产中随时支付。例如,无效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在破产程序后向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应将因此而产生的利益作为共益债务,返还给对方当事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4: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时效相关文章
  •  借条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从何时开始计算?
    根据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的计算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开始。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据此,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算。根据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的计算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开始。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据此,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算。 借 条 诉 讼 时 效 计 算 规 则 是 什 么 ?借条诉讼时效计算规则是什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是,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之间存在仲裁协议,则从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之间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裁决无效,则从债务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另外
    2023-09-07
    150人看过
  • 什么时候开始计算连带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交通事故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呢交通事故诉讼时效起算点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2023-08-17
    93人看过
  • 诉讼时效开始计算的时间点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债权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4、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
    2023-07-11
    376人看过
  • 什么时间开始算起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期间从受害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且知道具体的侵害人是谁之日起算。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法律对起算之日有特别的规定。比如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后,诉讼时效是从其年满18周岁之日算起。需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受害人从权利受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仍未行使权利的,法律将不会给予保护。合同诉讼时效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合同诉讼时效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当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但也有特殊情况,如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仲裁或者申请诉讼的期限为4年。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
    2023-07-01
    163人看过
  • 3年诉讼时效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
    大部分都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开始计算。债务问题是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没有还款日期,从催还款开始计算,这种最长保护期限20年。其他的,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起点一、诉讼时效20年和3年的区别诉讼时效20年和3年的区别:1、开始计算的时间不同,诉讼时效3年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与义务人时开始计算;而20年是从权利发生损害后就开始计算;2、意义不同,诉讼时效3年指的是普通的诉讼时效,而20年是法律规定最长权利保护期间,超过二十年其权利不受保护。二、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按照以下情形确定:1、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2、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则从该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3、附条件的债权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时开始计算。4、附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
    2023-06-28
    85人看过
  • 本人误工费计算从什么时候开始
    在计算误工费时,一般是从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的时间开始的,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受害人支付的其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正常从事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一、交通事故被追尾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吗?如果存在误工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但是必须能够提供车辆因事故导致的直接损失证明。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二、交通事故中误工费如何确定误工费,是指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入的赔偿费用。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2023-04-01
    64人看过
  • 工伤诉讼时效是否从受伤之时开始算
    一、工伤诉讼时效是否从受伤之时开始算工伤赔偿的诉讼时效既不是受伤日开始计算也不是诉讼之日起开始计算,而且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工伤赔偿的仲裁时效是什么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存在
    2023-04-19
    408人看过
  • 给予经济补偿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
    经济补偿应当按照劳动者入职之日起开始计算,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赔偿。一、一年一签劳动合同解除如何赔偿劳动合同签订一年后被辞退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规定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照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执行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二、企业破产员工应该怎么样办企业破产后,企业员工应该何去何从,能够获得什么权益?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2023-02-24
    410人看过
  •  开始工作的时间是从什么时候算起的?
    本文介绍了工作时间的概念,区分了正式上班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和入职时间。正式上班时间等同于签署劳动合同的日期,参加工作时间是正式开始工作的时间,入职时间是开始从事某项工作或职位的时间。参加工作以公司正式上班时间为准。正式上班时间等同于求职者和公司签署劳动合同的日期,与参加工作时间和入职时间有所差异。参加工作时间是指正式开始工作的时间,入职时间是指求职者开始从事某一项工作或者某一个职位,在开始工作到正式工作中间我们称为实习期。入职时间和参加工作时间的区别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入职时间和参加工作时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入职时间指的是劳动者正式被用人单位录用并开始工作的时间,而参加工作时间则是指劳动者已经开始从事工作的时间。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劳动者的入职时间即为其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开始时间。而参加工作时间则是指劳动者已经开始从事工作的时间,
    2023-11-03
    493人看过
  • 房屋买房时的保修期从什么时候算,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房屋的保修期从交房之日起开始算。按一般情况来说,室内外墙面的防漏和卫生间的防水工程的质保期是五年。房屋的电气管线和排水管道的保修期是三年。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出现问题,房屋的开发商是应该履行维修的义务,同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非这个外墙漏水、卫生间漏水、房屋电线、排水管道出现的问题是因为屋主使用不当或者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一、房屋质量问题如何规定保修期房屋质量问题保修期具体法律规定如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二、房屋质量保修期有多久房屋质量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
    2023-04-10
    181人看过
  • 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后何时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1、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后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2、主张权利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一、主张权利的方式有哪些?权利人主张权利的行为主要表现为:1、公告该主张权利的方式仅适用于特殊主体(现仅指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特定的事项。一般主体和非特定的事项以公告方式主张权利的,能不能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律效果,尚存争议。2、公证公证书的效力高于其他证书的效力,已为有效公证书证明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只有当‘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时,才能作为特例除外。因此,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公证证明当事人一方主张了权利的,应当认定于公证书确定的主张权利之日诉讼时效中断。但公证书的内容
    2023-04-01
    378人看过
  • 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对法定代理人请求权的诉讼时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第一百九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一、法定代理人的权利1、法定代理人参与刑事诉讼的职责是依法保护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诉讼权利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利
    2023-02-19
    465人看过
  •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追诉时效从何时开始计算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追诉时效从罪行的行为终了之日开始计算。为亲友非法牟利行为属于连续犯罪的话,追诉时效应该从犯罪行为终止之后开始计算,不过,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判刑标准需要根据犯罪情节分析,犯罪情节不同就意味着嫌疑人可能会面临的刑罚也不一样,追诉时效跟嫌疑人的最高量刑标准相关。一、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2、使其亲友非法获利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3、致使有关单位破产,停产、停业6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4、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二、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和非罪的区别是什么?1、看行为人是否利用了职务便利。如果行为人没有利用职务便利,即使对其亲友所进行的经营活动提供了帮助,也不能以本罪论处。2、看行为人
    2023-03-26
    490人看过
  • 什么是车船税,车船税应当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缴纳
    什么是车船税车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依法应当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单位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车船税的征期车船税实行按会计年度(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计算,在购买交强险的同时一次性缴纳。车船税应当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缴纳纳税人从车船管理部门核发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起就负有缴纳车船税的义务,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车船税。纳税人如果没有办理车船的登记手续,则以车船购置发票所载开具时间的当月作为纳税义务开始的时间;若纳税人无法提供车船购置发票,则由地方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义务开始的时间。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时纳税人有什么权利为了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条例规定纳税人对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税款有异议的,可以向纳税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提出。纳税人缴税后,扣缴义务人应当为纳税人开具注明已收税款信息的
    2023-05-05
    65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诉讼时效
    相关咨询
    • 不予立案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26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上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其次,根据《诉讼费
    • 不当得利返还时效是怎么回事,诉讼时效何时开始计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
    • 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应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起算时间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5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应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算。当事人在其自认为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基于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而签订和履行合同,无论合同是否有效,合同当事人对其合同约定权利的实现期限均有其明确、合理的预期。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到期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应当知道其权利(不论该权利是基于有效合同而产生的债权还是基于无效合同而产生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受到侵害,当事人所享有的债权的诉讼
    • 诉讼时效是从开始计算还是从不予受理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所以应当从受伤日期开始起算。
    • 民事诉讼的三个月计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09
      是从二审法院立案之日起算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而上诉的民事案件,二审法院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是必须在三个月内审结,如果案件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二审法院院长批准后还可以延长。《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