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买卖政策的实际效果如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20:00:29 61 人看过

公租房不可以卖买,只能租住。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南京公租房政策

家庭申请条件

人均月收入1700元以下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现行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1700元以下(含1700元);

(二)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

(三)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满五年。

申请家庭中如有成员户籍没有迁入南京市江南八区或迁入不满五年的,其成员应提供房产情况和住房保障的相关证明。

单位申请条件

单位人数须在200人以上

(一)单位不具备筹集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条件;

(二)申请企业在本市江南八区办理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

(三)单位按时足额为职工缴存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四)单位劳动合同制员工人数在200人以上(含200人)或市级一般预算收入的纳税额在2000万以上(含2000万)。

配租标准

三口之家配租两居室

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标准为:家庭人口在2人及以下的,配租一居室;家庭人口在3人及以上的,配租二居室。

企业配租给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标准为:住宅类住房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左右,宿舍类住房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左右。

定向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标准:住宅类住房人均建筑面积20平方米左右,宿舍类住房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左右。

租金计算

人均超18平米要多交租

公租房的租金怎么计算?这一实施细则明确,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已拥有自有产权房或承租直管公有住房、单位自管公有住房的,其住房面积应与所承担的公共租赁住房面积合并计算公租金。

如果总建筑面积不超过(含)45平方米的,或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含)18平方米的,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价格计价。一旦超面积的话,那超出的部分要按承租价格上浮20%计价。

申请排序

无房户将优先安排

众多家庭申请公租房,如何确定先后顺序?这一实施细则规定,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轮候顺序,以南京市住建委核准的街道回执时间顺序确定。其中,符合配租条件的无房户、市级以上劳模、荣立三等功以上的转业、复原、退伍军人、军烈属等特殊人群家庭优先安排。

单位自建与购买公租房

允许单位自建公租房

如果单位要整体承租公租房,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这一细则也进行了明确。承租单位提出申请初审筛选后,以摇号方式确定房源。这次条文明确允许单位自建公租房,也可以向政府购买公租房,但要求不得将公租房挪作他用,租房合同须向市保障房管理部门备案。

公租房不得对个人出售

实施细则明确,南京市住建委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工作,南京市物价局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的制定,定期调整公布。公共租赁住房不得对个人出售。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困难标准将视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予以公布。

创新型企业将享优待

为了鼓励创业创新,公租房政策将对创业创新型企业给予优待。条文明确:不满足四项条件的创业、创新型企业和其他单位,经南京市政府批准可以申请政府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对纳税额排名在全市前列、高新技术开发型、创新型、资源节约型等对全市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企业,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符合条件的金融等单位人才纳入定向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6个月不入住将收回住房

为了防止公租房资源被无端占用。这一细则明确,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不得与其他住房保障同时享受。以购房落户形式在南京市落户的人员,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此外还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自批准之日起半年内因自身原因未办理入住手续,该承租人须重新申请,原配租房屋须收回。

限价房

保障面比中低价商品房更广

保障性限价住房是指政府制定销售价格、销售对象等条件,按照规定的建设标准和套型面积定向销售的保障性住房。保障性限价住房房源主要以新建住房和调整保障性住房等方式筹集。这一限价房和此前所称的中低价商品房性质不一样。中低价商品房,是针对国有土地拆迁中拆迁款低于30万元且无他处住房的家庭供应。保障房的供应对象包括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首次置业家庭以及人才,覆盖面较广。

中低价商品房取得两证后可直接上市交易,而购买保障性限价房则需要五年后方可上市交易,交易时还需缴纳一定比例的收益。

价格是同地段商品房9折

根据要求,南京市的保障性限价住房套型面积以65、75、85左右的中小户型为主;以同地段商品房价格的90%确定供应基准价格,并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整。

针对限价房的上市交易,这一管理办法作出了严格的限定。保障性限价住房满五年方可上市转让,转让时补交原购买价10%的差价。

南京公租房政策做的确实是比较完善的,从各个方面规定公租房的申请条件,通过申请条件来筛选真正需要获得公租房的人群,可以解决相当一部分城市人口住房问题,从而达到建立公租房的最初目的。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9日 10: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租房相关文章
  • 如何凸显假释的实际效果
    1、促进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扩大假释面,抓住了罪犯最关心的问题,最大限度的调动了罪犯改造的内驱力,使积极改造、弃恶从善、服管服教成为绝大多数罪犯的自觉行动,这对于保证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防止脱逃等各类事故的发生,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2、提高罪犯的改造质量,预防重新犯罪。调查资料显示,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的第一、二年是“危险期”,是重新犯罪的“高发期”。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罪犯长期被剥夺人身自由,阻断了与社会的沟通,一朝获得自由,从心理上突然感到了彻底的解脱,对社会规范的适应反映迟钝,由此又导致新的违法或犯罪。而假释则不同,假释后罪犯虽然也走出了监狱,获得了人身自由,但这种自由是有条件的,仍然要受到公安机关的严格监管,一旦违背了法律设定的条件,就将被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如犯新罪则不仅要被撤销假释,还要被数罪并罚,从重从严惩处。因此,假释的这种附条件性,对被假释的罪犯具有很强的行为约
    2023-06-02
    142人看过
  • 缓刑建议的实际效果如何?
    检察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真实情况,在提起公诉的同时向法院提出缓刑的建议。但是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是否值得采纳。检察院是具有量刑建议权的,但是行使量刑的权利是由法院来决定的。法官一般不会或者很少的参与事实和证据的调查中,通常在法庭根据控辩双方的事实陈述以及证据来作出裁判。认罪认罚没写缓刑建议可以适用于缓刑吗认罪认罚没写缓刑建议一般是不适用于缓刑的,认罪认罚与是否缓刑没有直接关系,认罪认罚的是否能判缓刑要根据是否符合缓刑的条件而定,缓刑的适用条件是:(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
    2023-07-01
    257人看过
  • 醉驾:缓刑的实际效果如何?
    醉驾无事故是不会被判处缓刑的。具体情况如下:1、如果醉驾导致了交通事故,并且导致了他人伤亡,则会追究车主的刑事责任,般被检测车主血液当中的酒精含量超过了一百毫升分之二十毫克,则会判为酒后驾驶;2、如果血液当中的酒精含量达到了一百毫升分之八十毫克,则会判为醉酒驾驶,并且判处罚金一千到两千之内。一、交通事故认定的内容如下:1、是否有损害结果的发生。一切的责任都是围绕着损害结果的产生而产生的,如若没有损害结果,则不存在交通事故的具体责任承担问题;2、当事人驾驶过程中是否有交通违法违纪行为。可以理解为客观上当事人是否能够遵循了道路车辆交通行驶规则的规定,主观上当事人是否属于疲劳驾驶或是醉酒驾驶等情形;3、当事人是否有驾驶资质。如果驾驶员没有正规的驾驶资质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的,则必然存在着一定事故责任;4、当事人对事故发生的自我处理。包括事故发生前和事故发生后的行为情况。对于事故发生前的征兆,当
    2023-07-01
    234人看过
  • 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实际效果如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一方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非法行为的有害后果;在他人胁迫下实施违法行为的;与行政机关合作调查处理违法行为有功的。此外,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给予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条件是什么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2023-07-02
    191人看过
  • 公租房买卖政策的内容包括哪些?
    公共租赁房以5年为期限,租住者去购买改善住房后,可以退出公共租赁房;业主住满5年后,可以成本价银行利息购买自住(其中成本价是指土地成本、建安成本等综合成本,并交纳部分税费),购房时可选择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缴纳租金。公共租赁房不得上市交易,购买人需要转让的,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不会随着房价的上涨而上涨;用虚假信息骗取公共租赁房租住,将强制要求其退出。一、租公租房多少钱一个月5年一复审公租房价格规定如下:1、公租房租金由各地县级政府房产局公租房管理部门报物价部门核定。地区不同、房源不同,租金价格都不同。公租房是不卖的,在我国公租房只租不售,公租房的租金在10元/平方/月,物管费1元/平方/月左右。租满五年后可以购买,价格按照政府公布的建筑成本加上利息,前5年的租金可以冲抵购房款,但是此房以后只能由
    2023-03-05
    321人看过
  • 公租房买卖政策的内容包括哪些
    公共租赁房以5年为期限,租住者去购买改善住房后,可以退出公共租赁房;业主住满5年后,可以成本价银行利息购买自住(其中成本价是指土地成本、建安成本等综合成本,并交纳部分税费),购房时可选择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缴纳租金。公共租赁房不得上市交易,购买人需要转让的,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不会随着房价的上涨而上涨;用虚假信息骗取公共租赁房租住,将强制要求其退出。一、公租房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一)有稳定工作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
    2023-04-01
    275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租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租房
    词条

    公租房就是公共租赁住房,是一种政策支持、面向特定群体出租的住房。 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 更多>

    #公租房
    相关咨询
    • 公租房三年后买卖政策是如何的呢?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8
      公租房三年后买卖政策规定不能对公租房进行买卖,产权不会归个人所有。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因此,公
    • 重庆公租房买卖政策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01
      重庆公租购买政策:(一)租赁人租赁5年期满后,可以选择申请购买的公租住宅。(二)公租房出售报价以综合成本为准,具体报价由市物价部分与市房屋担保、市财政等部分讨论判定,定期向社会公布。(3)购买公租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付款后,不再支付房费的分期付款,未付款面积按规则支付房费。(4)购买者通过购买、赠与、继承等方法在主要城市获得其他住宅,达到政府发表的主要城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规范的,或
    • 北京公租房买卖政策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29
      1.凡单位和个人挤占私人自住房,必须坚持谁占谁退的原则。原占用单位已同其他单位交换使用的,由现占单位负责腾退,交换双方的遗留问题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不得以任何借口互相推诿拖延。房屋腾空后,由占用单位负责必要的修理,然后退还原房主。 2.凡机关部队、领导干部占用的私人自住房,均应争取在今年年底以前腾退完毕,不得拖延。工厂、企业、学校及“三站、两代、一所”占用的私人自住房,要做出退房计划,分期分批,逐
    • 公租房有买卖政策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8
      公租房是国家的,是不可以买卖的。公租房可以变产权房,但不能当商品房买卖,而且具体额的公租房买卖政策也是没有的。
    • 重庆公租房如何购买政策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3-11
      1、重庆公共租赁住房实行租售并举,并实行差别化保障,承租人租赁公租房5年后可购买公租房。 2、公共租赁住房出售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 3、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 4、购买人与产权人或受托人书面签订销售合同。 5、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