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听证?行政处罚法规定听证制度有什么意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6:42:56 181 人看过

任何权力必须公正行使,对当事人不利的决定必须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这是现代法制的一个重要原则。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被处罚的当事人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就是这一原则的体现。陈述权和申辩权是当事人的重要权利,贯穿于行政处罚整个过程的始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听证制度,就是当事人行使陈述权和申辩权的方式之一,它赋予当事人的进行申辩和提出意见的机会。提出自己主张的场合,行使公平权利的时刻,对于当事人来说,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权利,可以更有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行政处罚法所建立的听证制度,是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一个里程碑,它推动行政法制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进一步完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5: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行政处罚法听证权的规定是什么
    一、《行政处罚法》听证权的规定是什么?行政处罚法听证权的规定是针对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是可以对此适用听证程序的。(1)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只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这类行政处罚对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将会产生相当的影响,因此,通过听证程序作出这一方面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合法性的正确率,避免违法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合法权利的侵害。但是,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决定,仍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2)在行政机关告知权利后,受处罚的当事人有听证要求的。对这类行政处罚进行听证的决定权在于受处罚的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告知受处罚的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后,由受处罚的当事人根据自已的情况决定是否要求行政机关举行听证。对受处罚的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组织听证。二、听证主持人职权
    2023-02-26
    448人看过
  • 行政处罚听证会制度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
    2023-02-28
    188人看过
  • 行政处罚听证中止规定是什么
    行政处罚听证中止规定是行政处罚的最后决定可能错误的情况之下,那么是需要暂时停止听证。行政案件中终止调查和不予处罚适用范围的区别不予处罚。根据规定,a.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b.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c.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d.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一)没有违法事实的;(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三)违法嫌疑人死亡的;(四)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公安机关终止调查时,违法嫌疑人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一、行政案件终止调查的规定是什么?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以
    2023-03-31
    412人看过
  • 行政听证的法律规定听证程序是什么?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提出听证要求的时间,应该是行政机关对案件已经调查终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等事项。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告知的事项有不同意见,并且与行政机关的认定不能一致,亦即有重大分歧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听证要求,听证要求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的3日内向行政机关提出。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为了保证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听证,行政机关举行听证的,必须在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规定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必须公开举行,是为了遵循行政处罚的公开原则,便于人民群众对听证的监督,保证听证的公正性。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
    2023-04-18
    267人看过
  • 行政许可有听证制度吗,行政许可听证的程序是什么?
    一、行政许可有听证制度吗行政许可有听证制度。行政许可听证制度是指在行政机关适用的、当事人可以公开举行的对一些重要的事实表达自己的意见的行为。它通过公开举行的方式来进行,它一般适用于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权衡时,个人利益有可能受到极大的侵害的情形下进行。二、行政许可听证的程序是什么?行政许可听证的程序是:1.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2.听证应当公开举行。对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听证可以不公开进行。3.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4.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5.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
    2023-04-24
    94人看过
  • 行政处罚听证制度的缺陷
    [内容摘要]一九九六年三月十七日,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标志着听证制度在我国的确立。但是,作为一种新生事物,此项法律自实施至今,在适用案件范围、听证主体、具体操作及有关配套法律方面仍存在着问题,致使行政处罚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一言堂现象依然普遍存在,公民、法人等法律主体未能真正有效地利用此项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过笔者调查和思考,认为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包括:传统观念和行政人员自身观念的束缚、行政机关案件调查人员素质低、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各项配套制度不健全及公民、法人等法律主体听证权利意识淡薄等。针对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方面入手完善此项法律: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素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建立和完善各项听证配套制度、加强对听证制度本身的研究、营造适合中国本土法律资源的法律文化氛围。行政处罚听证制度顺应了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条件下行使国家
    2023-04-24
    7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听证制度有什么内容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30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口头形式提出的,案件调查人员应当记录在案,并由当事人签字。 2.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后,法制工作机构或者承担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在举行听证7日前送达《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告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会主持人名单及可以申请回避和可以委托代理人等事项,并通知案件调查人员。案件调查人员应当在当事人要求听证之日
    • 行政处罚听证制度的内容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3
      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应当依据听证情况,制作《行政处罚听证会报告书》并提出处理意见,连同案件调查材料、听证笔录,报邮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查,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予以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或者移送其他有关机关处理的决定。
    • 行政处罚听证制度的特点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1-07-02
      行政处罚听证制度作为一种程序性规定,属于行政程序法的内容,那么结合《行政处罚法》的“听证程序”规定,其主要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 1、阶段性:听证程序只是行政处罚过程中的一个阶段,而不是行政处罚的全过程。尽管听证主持人有权提出案件的处理建议,但不能代替行政处罚决定。 2、局部性:听证并不适用于全部行政处罚,听证仅限于对当事人的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行政处罚。包括“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 行政处罚听证有什么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1-07-05
      1、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只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这类行政处罚对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将会产生相当的影响,因此,通过听证程序作出这一方面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合法性的正确率,避免违法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合法权利的侵害。但是,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决定,仍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在行政机关告知权利后
    • 行政复议听证制度是什么行政复议听证程序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8
      《行政复议法》并未专门规定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并且规定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方式进行。第二十二条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行政复议听证程序: 听证书记员: 一、核对听证参加人(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及其他行政复议听说参加人身份)。 二、宣布听证纪律: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