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行政诉讼不公开审理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9 15:02:19 144 人看过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一、行政强制执行是否要经人民法院裁决?

部分行政强制执行的决定是由人民法院裁决并执行的,而有些是由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行政机关决定和执行。由行政机关执行的有: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的。

二、关于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情形有哪几种

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例如行政机关对其所属的人员或基于内部行政管理关系作出的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人事处理决定。对这些处理决定,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申诉。

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

3、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例如讯问刑事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检查、搜查等;

4、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定,例如行政法规、规章等;

5、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6、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7、行政机关对落实私房政策等历史遗留问题作出的处理;

8、其他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

三、什么叫行政诉讼受案排除,行政诉讼的排除范围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2日 21: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犯罪相关文章
  • 不属于管辖范围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怎么诉讼
    不属于管辖范围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可以找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是行政复议保护的行政相关人合法权益。行政复议法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都纳入保护范围,不再限于人身权和财产权。在此之前的行政复议主要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其次是受到行政复议审查的侵权行政行为。行政机关的许多行为都可能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复议所针对的主要是具体行政行为,还有一部分抽象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侵害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可以在行政复议中受到审查。常见的侵权具体行政行为有:行政处罚、强制措施、许可行为、确认行为、侵犯经营自主权的行为、侵犯农业承包权的行为、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行为、不依法办理证照和给予许可的行为、不依法履行保护义务的行为、不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社会保障费的行为。一、行政复议申请规定是什么?1、可申请的条件。(1)申请人是认
    2023-04-06
    75人看过
  • 不属于民事诉讼申请再审范围的情形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具备的条件是: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期间内提出。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的两年内提出;再审申请必须具有法定的再审事由。具体包括: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存在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申请再审的范围有一定的限制。成本法和权益法的适用范围成本法与权益法的适用范围并不一样,成本法主要适用于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适用于那些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对投资单位并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是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也不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023-07-22
    367人看过
  • 国防外交行为属于行政诉讼可诉范围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防、外交不属于行政诉讼可诉范围。一、行政合同是民事诉讼吗行政合同可以是民事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下列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一)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二)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二、行政补偿和行政赔偿区别原因不同。两者都是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所采取的补救措施,但是,行政赔偿所针对的损害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而行政补偿针对的是合法行为。范围不同。行政赔偿的范围小于行政补偿的范围。行政赔偿受国家赔偿法的限制,国家并非对所有的行政侵权行为都承担赔偿责任,如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一般认为实行国家豁免,国家对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造成的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行政
    2023-03-20
    450人看过
  • 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诉讼行为有哪些
    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诉讼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及《若干解释》的有关条文规定,下列九种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1.关于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国家行为,是指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部、外交部等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以国家的名义实施的有关国防和外交事务的行为,以及经宪法和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宣布紧急状态、实施戒严和总动员等行为。2.抽象行政行为《若干解释》第3条对抽象行政行为作了解释: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内部行政行为《若干解释》第4条对内部行政行为作了解释:“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该行政机关公务员权利义务的决定。”4.终局行政行为终局行政行为是指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5.公安、国家安全等
    2023-06-13
    55人看过
  • 公益行政诉讼是否属于公诉范畴?
    行政公益诉讼不算公诉,行政公益诉讼是指检察院、公民及社会组织认为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侵害了公共利益或有侵害之嫌时,虽与自己无直接利害关系,但为维护公益,而向特定机关提出起诉请求,并抽特定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信用卡诈骗罪是不是公诉呢信用卡诈骗罪是公诉案件。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
    2023-08-12
    250人看过
  • 公开政府相关信息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吗
    政务公开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范围包括:1。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许可证、执照、资格证、资格证等征书变更、暂停、撤销决定不服的。4、对确认土地、矿产、水流、森林、山脉、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经营自主权的。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7、认为行政机关非法集资、征收财产、摊派费用或者非法要求履行义务的。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未依法办理的。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
    2023-08-18
    216人看过
  • 行政诉讼再审被驳回怎么办,行政诉讼受理范围
    一、行政诉讼再审被驳回怎么办人民法院对申请再审驳回的,当事人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者检察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者检察建议:(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法院基于抗诉或者检察建议作出再审判决、裁定后,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二、行政诉讼受理范围(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
    2023-06-15
    194人看过
  • 结婚登记行为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吗
    所谓结婚登记行为,就是婚姻登记机关依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登记并出具相应证书的具体行政行为。从效果上看,结婚登记行为是一种能直接导致婚姻当事人产生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颁发结婚证,则赋予了结婚当事人婚姻权利,如财产共有权、被扶养权、继承权等;同时也以婚姻当事人婚姻义务,如忠诚的义务、扶养的义务等等。所以,结婚登记行为是一种能够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法律行为而不是事实行为,属于现行行政法律规定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一、结婚登记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
    2023-03-29
    138人看过
  • 关于行政诉讼的第一审审查范围是指哪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均属于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审查的范围,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的时候,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审查相应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如果出现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变更判决。一、行政非诉案件审查标准行政非诉案件审查标准如下:非诉执行审查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作为审查标准。凡是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法院都应当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根据规定:被申请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明显缺乏法律依据的;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明显缺乏事实根据,是指具体行政行为认定的事实主要证据明显不足,如果部分证据有瑕疵但不影响事实认定的,仍应准予执行;明显缺乏法律依据,一般表现为,具体行政行为没有适用法律法规,适用已经废止或失效的法律法规,适用的法律法规明显不适用于具体行政行为所针对的情形,适用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规章及规章以下的
    2023-06-28
    74人看过
  • 对没收财产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是否属于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四)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六)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七)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
    2023-06-11
    280人看过
  • 退休争议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管辖范围
    一、退休争议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管辖范围退休争议是不是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要,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涉及到行政机关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是属于行政诉讼范围。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
    2023-05-18
    395人看过
  • 开除公职属不属于行政处罚
    开除公职不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为达到对违法者予以惩戒,促使其以后不再犯,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目的,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给予人身的、财产的、名誉的及其他形式的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开除公职是行政主体对内的处分行为,不属于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的特征如下:1、行政处罚主体的特定性。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权的重要行使方式。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律依据,未经授权的国家机关或组织不能行使行政处罚权。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为维护内部工作秩序,依章程、协议、约定对内部人员进行的处罚不是行政
    2023-07-21
    434人看过
  • 2023哪些行为不属于行政赔偿的范围
    一、哪些行为不属于行政赔偿的范围1、不属于行政赔偿的范围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这些行为不属于行政赔偿的范围。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是怎样的1、法律可以设定各类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虽然具有临时性和预防性,但其对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调整和干预却是直接的、强制的。例如,收容审查涉及对被收审人人身自由权的干预,暂扣物品涉及对物品所有人财产权的干预。根据法治原则的基本要求,凡是为公民设定义务或者剥夺、限制公民权利的事项都属于法律保留的范围,排除其他法规、规章。2、行政法
    2023-07-14
    275人看过
  • 车辆年审属于行政许可范围吗
    一、车辆年审属于行政许可范围吗车辆年审一般情况下并不是属于的行政许可的范围。1.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2.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为,而年检是强制性的行为,故不是行政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条之规定,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二、行政许可的种类有哪些从行政许可的性质、功能和适用条件的角度来说,大体可以划分为五类: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普通许可普通许可是准许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对人行使某种权利的行为。凡是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活动,基于高度社会信用的行业的市场准入和法定经营活动,直接关系到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物品的生产及销售活动,都
    2024-01-18
    241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犯罪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更多>

    #刑事犯罪
    相关咨询
    • 不予公开的信息行政诉讼范围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29
      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和判决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从而解决行政争议。
    • 以下哪项不属于民事行政诉讼的范围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27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都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都是行政诉讼可诉的范围。
    • 不属于税务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应该如何处理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15
      下列案件不属于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当事人对与税务有关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不服的;或者当事人对法律规定由税务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等。
    • 新行政诉讼法属于受案范围是什么,哪些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6
      2015年新《行政诉讼法》属于第一款第六项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
    • 哪些政府信息属于政府应当公开的范围哪些不属于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01
      政府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包括: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信息;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 (3)反应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程序等情况的信息; (4)其他依照和国家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此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政府或者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申请获取相关的政府信息。政府不予公开的信息范围包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