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反倾销措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5:04:03 470 人看过

反倾销措施是指为抵制外国产品在国内市场倾销而采取的措施。主要反倾销措施包括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和要求提供保证金,担保函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2.价格承诺是指倾销进口产品的出口商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可能向商务部作出的改变价格或以倾销价格停止出口的价格承诺

3.征收反倾销税。如果终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从而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则可征收反倾销税。

反倾销调查程序:

I。初裁

初裁是指进口国反倾销调查机构在收到各利害关系方的调查问卷后,对倾销和损害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判断,决定是否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并接受出口商的价格承诺

1.如果肯定的初裁决定了被起诉产品的倾销、损害和因果关系的基本事实,进口国的反倾销调查机构将继续进行深入调查,直至作出最终裁定。

2.初裁决定是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的法律依据。由于最终反倾销税一般自终裁决定之日起征收,而反倾销调查从提交到终裁决定大约需要一年或更长时间,如果初裁决定确认进口产品存在倾销和损害,进口国的反倾销调查机构可以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以抵消倾销造成的损害。临时反倾销措施一般包括征收临时反倾销税、保证金、保函和其他形式的担保

3.初裁决定是进口国反倾销调查机构提出并接受价格承诺的前提。WTO反倾销协议规定,为了防止滥用价格承诺,进口国的调查机关只有在作出积极的初步裁定后,才能提出价格承诺建议,并接受出口国政府和出口商提出的价格承诺建议,无论是倾销还是损害,只要其中一方作出否定的初步裁定,即可认定不存在倾销,进口国反倾销调查机关应当立即终止正在进行的反倾销调查。如果初步裁定是肯定的,进口国的调查机关可以与出口商和出口商的政府进行谈判,以消除倾销造成的损害。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反倾销调查也可能暂停。终裁决定

进口国反倾销调查机关应当在肯定的初裁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查申请人提出的反倾销指控,确定被起诉的进口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损害,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并做出最终裁定

1.最终裁定以初步裁定和进一步调查核实为基础,在程序和要求上更加严格

2.如果是积极裁定,征收最终反倾销税和其他措施。行政复议,是指进口国征收反倾销税一段时间后,主管反倾销调查机关应当:,应有关各方的请求,或主动审查是否有必要继续履行反倾销税和价格承诺,以确定是否继续或终止征收反倾销税以及价格承诺的履行

任何反倾销行动都将涉及众多利益相关者。为了充分保护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并在采取反倾销措施后对新形势做出裁决,WTO《反倾销协定》和大多数国家的反倾销法都规定了行政复议制度。行政复审包括对新出口商的复审、中期复审和最终复审

WTO反倾销协议规定,当成员国的出口产品在进口国征收反倾销税时,但该成员国的新制造商或出口商在调查期间不出口该产品,并且与被征收反倾销税的国内制造商或出口商没有联系,进口国的主管反倾销调查机构应立即审查新生产商或出口商的申请,并确定新生产商或出口商的单独倾销幅度。在复审期间,不得对新生产商或出口商的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进口国的调查机关可要求新生产商或出口商提供担保,以确保一旦复审结果确定构成倾销,其反倾销税可自复审之日起追溯征收。同时,,所有相关方都有权要求复审。中期复审是指主管反倾销调查机构就反倾销措施实施一段时间后是否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进行的复审《反倾销协议》规定:“利害关系人提出审查请求并提交可靠材料证明需要进行审查的,主管机关认为合理,或者自征收最终反倾销税之日起经过合理期限的,主管机关应当审查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必要性;授权后,可主动启动。”

3.最终复审

最终复审,也称为“日落复审”,是指反倾销税自征收之日或上次复审之日起不得超过五年,除非能够证明暂停征税也可能对进口国的产业造成损害。五年期满前,企业可以通过复审提出复审,取消反倾销措施,降低税率。在这五年期限内,主管调查机关也可以自行进行复审。如果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持续和再次发生,则应在五年期满前的合理时间内提交对国内产业和产业代表的复审请求,税收可以继续

4.在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后,采取反倾销措施进行复审后,由于某一因素发生变化,进口国反倾销主管机关应当对是否继续采取反倾销措施进行复审。复审应当符合反倾销调查程序的有关规定,任何复审应在复审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司法复审

司法复审是指出口商对进口商的调查机关作出的最终决定和行政复审机关在2004年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满意的司法救济措施反倾销调查程序,并要求独立的司法、仲裁或行政法庭进行复审。司法审查是乌拉圭回合后反倾销协议中新增的一项条款。其目的是保护各方利益,给予被裁定征收反倾销税的出口商再次上诉的机会,充分保护其利益。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行政机关滥用反倾销调查和裁决权

根据WTO《反倾销协定》的相关规定,各成员国的国内反倾销立法应具有司法审查程序,仲裁和行政法庭,以便迅速审查与最终反倾销决定有关的行政行为。此类司法、仲裁和行政法庭应独立于该国的主管反倾销调查机构

根据当前的国际司法实践,司法审查仅审查反倾销调查和裁决的程序性问题,一般不涉及实体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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