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留地的使用权能否抵偿债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2:10:42
314 人看过
扩展阅读
-
土地使用权能否直接作价抵债
299人看过
-
抵债能否使用土地承包经营权
164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
47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
95人看过
-
债务人能否行使破产抵销权
107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抵押后使用权人是否能够自行买卖
364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没收财产
词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 更多>
#没收财产
最新文章
#没收财产
相关咨询
-
建设用地使用权能否抵债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26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抵债,需要签订书面合同,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
土地使用权抵押后使用权人能否自行买卖?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261、抵押权人不可以自由买卖抵押财产,但可以依法处置财产并优先受偿。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 2、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3
-
土地使用权抵押后使用权人能否自行买卖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111、抵押权人不可以自由买卖抵押财产,但可以依法处置财产并优先受偿。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 2、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3
-
抵债能否使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6不可以。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五条规定,承包方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或者抵偿债务的,应当认定无效。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当事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承包方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或者抵偿债务的,应当认定无效。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当事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是否能自行买卖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20抵押权人不可以自由买卖抵押财产,但可以依法处置财产并优先受偿。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 第一百九十五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