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权和健康权的区别在哪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20:01:14 97 人看过

一、身体权和健康权的区别在哪里

首先,生命权、身体权以及健康权相互依赖,又互有区别。生命权与身体权相互依赖。无身体,生命则无所依托;无生命,身体的存在则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但是,身体权维护的是人体整体构造的完整性,而生命权维护的是人的生命的持续活动;此外,“身体权因创伤而受侵害,生命权则非有死亡发生,不能认为受侵害”。

其次,生命权与健康权相辅相成:生命的延续依赖健康状况,健康状况以生命的存在为基础。生命权与健康权的本质区别在于:健康权维护的是自然人生理机能的正常运作和功能的完善发挥,生命权维护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健康权受到侵害,可以通过治疗完全或者部分恢复健康,而生命权受到侵害的结果必然是生命的丧失。

二、身体权区别于其他人格权的表现

身体权区别于其他人格权的特征在于,它以身体及其利益为客体,在内容上表现为:

(一)身体权表现为保持身体组织的完整性,禁止他人的不法侵害;

(二)身体权表现为支配其身体组织,包括肢体、器官、血液等。传统的伦理观念认为,身体组织的构成部分不得转让,致使传统的民法理论认为身体权并不包括对身体组织的支配权。但是,医学的发展推动了伦理观念的变化,也为身体权注入了新的内容。身体器官的移植、血液的有偿或者无偿奉献,都是自然人行使身体权的方式。

(三)身体权表现为损害赔偿请求权

三、怎么理解身体权和健康权

身体权,是指公民的全部身体以及身体的有机组成部分(指头颅、四肢、内脏等“长在身上”的部分)不受不法侵犯的权利。身体权在我国的民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在宪法中规定了“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

健康权是人身权中的一项“具体的物质性人格权”,是指人的身体健康不受不法侵害的权利。

身体权保护的是身体的“完整性”,带有精神权利的性质;而健康权顾名思义,保护的是公民享有身体健康不受侵犯的权利,是一种纯粹的物质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13: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健康权相关文章
  • 民法中健康权与身体权
    身体权,是指公民的全部身体以及身体的有机组成部分(指头颅、四肢、内脏等长在身上的部分)不受不法侵犯的权利。身体权在我国的民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在宪法中规定了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健康权是人身权中的一项具体的物质性人格权,是指人的身体健康不受不法侵害的权利。我个人的理解是:身体权保护的是身体的完整性,带有精神权利的性质;而健康权顾名思义,保护的是公民享有身体健康不受侵犯的权利,是一种纯粹的物质权利。
    2023-06-08
    344人看过
  • 身体健康权的概念分析
    健康是健康权的客体,要阐述什么是健康权首先要明了什么是健康。《辞海》对健康下的定义是人身各器官发育良好,功能正常,体质健壮。精力充沛并且有良好劳动效能的状态。而现代医学认为除此之外,健康应包括保持持续、稳定、良好的心理状态,即所谓的心理健康。法律意义上的健康,应具有法律概念应有的严格内涵。学者一般对此有如下两种观点:一是生理健康说,即健康只包括人生理机能的完善状态,而不包括心理之机能;二是生理、心理健康说,此说认为健康包括身体的生理机能的正常运转以及心理的良好转态。健康如果作为一个法律概念,不宜包括心理健康。因为健康作为健康权之客体,如果包括心理健康,会不适当地扩大健康权的内容及其保护范围。心理是指人的思想、感情等内心活动,它属于精神范畴。心理健康之损害,实际上就是精神之损害。而一般来说,侵犯其它具体人格如名誉权、隐私权等等也带给受害人精神之损害。如果将精神损害统统纳入健康权保护之范围,势
    2023-06-05
    168人看过
  • 什么是身体权、健康权、身体权民事纠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是指他人实施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行为而引起的纠纷。1、生命权生命权是指以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利益为内容的权利。生命权是法律保护的最高权利形态。生命的丧失是侵害生命权的结果。侵犯生命权的法律后果有特殊性:第一,被侵权人不再是侵权请求权的主体。被侵权人死亡后,权利能力消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此时应当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对侵权人主张侵权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生命虽然是法律保护的最高利益,但是生命丧失本身并不能获得赔偿,所谓的死亡赔偿金,并非对“命价”的赔偿,而是对财产损害的赔偿。关于生命权,通说认为,它是以民事主体的生命利益为客体的权利,是一种人格权。在生命权的内容问题上,有人认为其由自卫权和请求权两项构成,有人则认为还包括生命支配权。2
    2023-08-04
    466人看过
  • 健康证和健康卡的区别是什么
    健康卡属于个人健康档案资料,主要运用于个人医疗保健需求;健康证则是持证人无法定职业禁忌的证明资料,多在服务领域使用,是生产经营服务单位申办卫生许可证、服务许可证等法定证件的必备条件之一。相关法律知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2023-05-30
    246人看过
  • 除身体权以外的健康权的定义
    一、除身体权以外的健康权的定义健康权是人身权中的一项“具体的物质性人格权”,是指人的身体健康不受不法侵害的权利。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二、民法典生命权身体权与健康权如何规定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条【生命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第一千零三条【身体权】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第一千零四条【健康权】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三、健康权属于人格权吗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生命权和健康权是属于人格权的,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
    2023-05-03
    119人看过
  • 健康权和身体权之间的差异应该怎样理解?
    健康权与身体权的区别是:1、身体权利是指公民的全部身体和身体的有机成分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健康权是人身权中具体的物质人格权,是指人的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2、身体权利保护身体的完整性,具有精神权利的性质,顾名思义,健康权保护公民不受侵犯的权利,是一种纯粹的物质权利。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民法典生命权身体权与健康权如何规定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条【生命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第一千零三条【身体权】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第一千零四条【健康权】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2023-07-02
    369人看过
  • 身体健康权的定义是什么?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享有的最基本的人权。生命权是指公民生命不被非法剥夺的权利,健康权是指公民的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生命与健康是公民享有一切权利的基础,如果生命健康权得不到保障,那么公民的其他权利就无法实现或很难实现。身体健康权纠纷辩护词的主要结构是什么?身体健康权纠纷辩护词的主要结构是前言、辩护理由、结束语三部分组成。1、前言(主要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讲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2、辩护理由(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是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明的主旨,应该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因此,通常是要围绕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何种罪名,有无从轻的法定条件以及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展开辩论和论述。)3、结束语(是对辩护词的归纳和小结。一般讲两个内容:一是
    2023-07-07
    68人看过
  • 珠海健康证和体检报告的区别
    1、健康证:是为了从事某种职业而办的一项证明2、体检报告:是向单位证明自己的健康状况的一份检查。两者最大的区别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服务,化妆品、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等专业生产,有毒、有害、放射性作业,幼托机构保育这五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拥有健康证。而非这些行业则只需要办体检报告即可。故而健康证相比体检,需要增加肛拭和转氨酶指数这两个项目,但是入职体检不需要。另外国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职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所以入职体检禁止检查乙肝五项。注意事项:饮食原则1、请于健康体检的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2、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3、于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空腹10-12小时抽血检验。4.体检的当日早晨禁食、水,做完空腹项目(抽血、腹部彩超、人体成分)后进餐。女性注意1、女性月经期避免做妇科、尿、便常规及经阴彩超检查,请预先通知医护人
    2023-05-10
    131人看过
  • 侵犯身体权必然侵犯健康权吗
    一、侵犯身体权必然侵犯健康权吗不一定。身体权强调的是身体完整、自由支配,而健康权强调的是生理机能正常运作,生理机能包括内部机能和外部组织,故侵害健康权就必然造成受害人内部机能或外部组织的伤害,而侵害身体权却并不一定。因此,要区分身体权纠纷和健康权纠纷,首先要看是否侵害受害人的内部机能或外部组织,侵害了则定健康权,没侵害则定身体权。比如,同样是打一耳光,如果造成受害人牙齿脱落或耳鸣或处于恐惧、惊吓等不健康状态时,则定健康权纠纷;如果没有造成这些后果,只是打了一耳光,则定身体权纠纷。再如,往他人脸上泼硫酸,会毁坏他人的脸部组织,构成侵害健康权;而往他人脸上泼脏水,通常不会给受害人造成组织的伤害,此时则构成侵害身体权。其次,侵害身体权有时会和侵害隐私权、名誉权结合在一起,比如,非法搜查他人身体,在侵害受害人身体权的同时也侵害了隐私权,又如,超市工作人员搜查顾客的身体,则在侵害受害人身体权、隐私权
    2023-04-30
    67人看过
  • 侵犯健康权一定侵犯身体权吗
    侵犯健康权不一定就是侵犯身体权,身体权指的是公民维护其身体完整并能自由支配其身体各个组成部分的权利。健康权是指公民以其机体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维护人体生命活动的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包括健康维护权和劳动能力以及心理健康。二者的区别:一是身体权的客体是身体,健康权的客体是健康;二是身体权体现的利益是自然人身体组织器官的完整性,健康权体现的利益是自然人组织器官功能的完善性;三是身体权是自然人对自己身体组成部分的支配权,包括肢体、器官、血液等。健康权则没有明显的支配性质。健康权是人身权中的一项“具体的物质性人格权”,是指人的身体健康不受不法侵害的权利。侵犯健康权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评定方法由于具体情况的多样性,且在精神损害赔偿中必须考虑的因素较多,因此,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评定很难有一个唯一的方法,必须综合以下几种方法全面评定:(1)斟酌法也称综合因素法。它是指综合考虑影响精神损害赔偿数
    2023-07-31
    367人看过
  • 入职体检和健康证有啥区别?
    健康证和入职体检的区别主要是作用不同。健康证的作用在于避免聘用有传染病的人;而入职体检除了避免传染病外,还可以避免入职后出现原来就有的疾病而产生纠纷或者影响工作。一、入职体检的费用公司承担还是个人承担对于入职体检费到底应由谁承担,法律没有明文规定,需要分情况对待。第一种,用人单位通知求职者已经入职并要求体检的,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通知求职者已经入职了,再行要求求职者进行体检的,该体检按用人单位特定要求参加的,那么该体检的行为也是招聘活动的一部分,体检费就是招聘费用的一部分,该费用就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第二种,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要求提供体检被告,并未设定其他具体要求的,体检费用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处理。用人单位不对求职者做具体的要求,比如指定医疗机构、制定收费人员等的行为,那么体检费用的处理应当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处理,如公司规章制度没有具体规定,按照公司的一贯处理原则处理。二、健康证过
    2023-06-22
    125人看过
  • 生命权与健康权的区别是什么
    生命权与健康权的区别如下:1、生命权是以维护人的生命活动延续为基本内容,防止人为侵害将生命权人的生命终止。而健康权则是以维护人体的正常生命活动,维护人体机能的完善状态为根本内容,而不以人的生命和生命价值为客体。2、侵害生命权的必然后果是受害人的生命终止,人的生命活动不再延续,生命安全利益遭到根本损害。而违法侵犯健康权则完全不同。健康权遭到侵害,人体生理机能的完善性遭到破坏,但经过治疗,可以完全恢复健康或部分恢复健康,即使不能恢复健康,但生命终究没有丧失的危险。这是生命权与健康权最明显的区别,即权利遭受侵害后的法律后果不同。3、权利遭受侵害后的损害赔偿亦有所不同。这方面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是否对劳动能力进行补偿上。生命权遭受侵害后,权利人丧失生命,自然也就不存在劳动能力的补偿问题。而健康权作为受害人生存所必需的物质手段不复存在,那受害人今后的生活必然存在极大困难,加害人必须对受害人的劳动能力受
    2023-06-05
    407人看过
  • 身体权在哪里规定
    一、身体权在哪里规定关于身体权的法律规定,可参考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第一千零三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二、侵犯身体权怎么赔偿侵害身体权可要求侵权人承担以下赔偿费用:1、医疗费,包括治疗费、医药费、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等等。2、通工损失,一般按受害人受害前的平均收入标准计算: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成都、恢复状况并参照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3、护理费,按照误工损失标准计算。经医院批准专取护理的人,其误工补助可以按照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应得奖金一般可以计算在应赔偿的数额内。4、交通费,即送受害人去本
    2023-06-15
    430人看过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的赔偿问题
    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数额,应当以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全年法定工作日数的方法计算。年平均工资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为准。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历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怎样保护生命权生命权的保护须从相对方的保护义务体现出来。保护生命权的义务不能仅限于结果义务还应包括那些严重
    2023-07-17
    141人看过
换一批
#人格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健康权
    相关咨询
    • 人身损害中健康权与身体权的区别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1-16
      身体权与健康权的区别:从定义中,可以看出,身体权强调的是身体完整、自由支配,而健康权强调的是生理机能正常运作; 生理机能包括内部机能和外部组织,故侵害健康权就必然造成受害人内部机能或外部组织的伤害,而侵害身体权却并不一定。
    • 区分健康权与身体权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1-14
      身体权,是指公民的全部身体以及身体的有机组成部分不受不法侵犯的权利。身体权在我国的民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在宪法中规定了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 健康权是人身权中的一项具体的物质性人格权,是指人的身体健康不受不法侵害的权利。 身体权保护的是身体的完整性,带有精神权利的性质;而健康权顾名思义,保护的是公民享有身体健康不受侵犯的权利,是一种纯粹的物质权利。
    • 怎样区分身体权与健康权?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02
      身体权,是指公民的全部身体以及身体的有机组成部分(指头颅、四肢、内脏等“长在身上”的部分)不受不法侵犯的权利。身体权在我国的民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在宪法中规定了“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健康权是人身权中的一项“具体的物质性人格权”,是指人的身体健康不受不法侵害的权利。我个人的理解是:身体权保护的是身体的“完整性”,带有精神权利的性质;而健康权顾名思义,保护的是公民享有身体健康不受侵犯的权利,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具体形态有什么区别?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3-21
      在实践中,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主要有: 1、生命权纠纷,是指因公民的生命安全利益受到侵害而引起的纠纷。 2、健康权纠纷,是指因公民的人体机能完善性的破坏和功能发挥受到侵害而引起的纠纷。 3、身体权纠纷,是指因公民的身体完整性的侵害而引起的纠纷,包括形式上的完整性的侵害和实质上的完整性的侵害。前者如非法搜查身体、侵扰、冒犯性殴打;后者如破坏和强制利用身体组织和器官。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
    • 什么是身体权、健康权、身体权民事纠纷
      四川在线咨询 2021-03-21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是指他人实施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行为而引起的纠纷。 1、生命权 生命权是指以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利益为内容的权利。生命权是法律保护的最高权利形态。生命的丧失是侵害生命权的结果。 侵犯生命权的法律后果有特殊性: 第一,被侵权人不再是侵权请求权的主体。被侵权人死亡后,权利能力消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此时应当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