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是徇私枉法罪的主体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02:00:10 128 人看过

1、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根据本法第94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人员。”本罪的主体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包括公安、国安、监狱、军队保卫部门、人民检察院中的侦查人员;人民检察院包括铁路运输检察院、林业检察院等专门检察院的检察人员;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

2、非上述机关人员或者虽为上述机关中的工作人员但不负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如工会、党委、司法行政等人员,一般也不能成为本罪主体,构成本罪的,必是共同犯罪。侦查人员,即对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的专门机关的工作人员,如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负责侦查工作的人员,其职权是搜集证据,揭露和证实犯罪,查缉犯罪嫌疑人,并实施必要的强制措施。

3、检察人员,主要是指检察员或负有检察职责的人员。他们的职责是对检察院直接受理和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审查起诉、提起和出庭支持公诉等,根据和法律的规定,对公安机关的侦查、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以及案件判决、裁定的和监狱、看守所、劳改等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审判人员,是指在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工作人员。只有上述人员,才有可能在立案、侦查、预审、起诉、审j活动中徇私枉法、徇情枉法。

无身份者能认定渎职罪吗

从渎职犯罪构成要件看,渎职犯罪的实行行为即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由行为人所实施的反映渎职犯罪违背职责义务这种本质特征的作为或不作为,其内在要素之一就是职务行为,因而即使是有身份者和无身份者共同实施了事实上的行为,并非两者都是共同实行犯,只有前者才是实行犯,后者只能是教唆犯或帮助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22: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徇私枉法罪中的徇私指什么
    徇私枉法罪侵犯的客体是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一)对明知是无罪的人使他受追诉。所谓无罪的人,既包括根本上无违法犯罪事实的人,也包括虽有违法行为但依法不构成犯罪的人,还包括虽然构成犯罪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法不应追究,如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所谓使他受追诉,是指对无罪人员不应该进行侦查、起诉、审判等刑事诉讼活动,但为了徇私徇情,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对无罪的人立案侦查、起诉或审判。(二)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所谓有罪的人,是指构成犯罪并且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人。所谓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是指故意包庇使其不受侦查(含采用强制性措施)、起诉或者审判,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的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全部的犯罪事实,也可以是部分的犯罪事实和情节。此外,故意违背事实真相,违法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虽然采取强制措施,但实际放任不管,致使犯罪嫌疑人逃避刑事追诉的,以及司法机
    2023-03-11
    313人看过
  • 徇私枉法罪的法律定义:如何判断一个人是否构成徇私枉法罪?
    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枉法的行为。徇私表现为对明知是无罪的人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主体是特殊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该罪。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
    2023-08-12
    116人看过
  • 徇私枉法罪的量刑标准,徇私枉法罪量刑标准是怎样
    徇私枉法罪的量刑: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明知自己是无罪的人被起诉,明知自己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不被起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反事实和法律作枉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徇私枉法罪是什么概念徇私枉法罪的概念是: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
    2023-08-05
    396人看过
  • 如何认定徇私枉法罪徇私枉法罪怎么认定
    一、如何认定徇私枉法罪1、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要件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所谓徇私、徇情枉法,是指出于个人目的,为了私利私情而故意歪曲事实,违背法律,作错误裁判。3、主体要件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包括公安、国安、监狱、军队保卫部门、人民检察院中的侦查人员(包括铁路运输检察院、林业检察院等专门检察院的检察人员)、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非上述机关人员或者虽为上述机关中的工作人员但不负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一般不能成为该罪主体,构成该罪的必是共同犯罪。(1)侦查人员,即对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的专门机关的工作人员,如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负责侦查工作的人员。其职权是搜集证据、揭露和证实犯罪,查缉犯罪嫌疑人并实施必要的强制措施。(2)检察人员,主要是指检察员或负有
    2023-03-31
    174人看过
  • 徇私枉法罪犯罪主体在我国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包括公安、国安、监狱、军队保卫部门、人民检察院中的侦查人员(包括铁路运输检察院、林业检察院等专门检察院的检察人员)、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非上述机关人员或者虽为上述机关中的工作人员但不负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一般不能成为该罪主体,构成该罪的必是共同犯罪。一、刑事案件被害人的权利包含什么被害人,是指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他参加到诉讼中来,是因为正当权益遭受犯罪行为的直接侵害,是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人。正是由于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中的特殊身份,为充分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赋予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以当事人地位。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诉讼权利主要有:①控告犯罪行为;②依法申请侦查人员、检查人员和审判人员回避;③参加诉讼;④委托诉讼代理人;⑤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时,向人民
    2023-04-11
    420人看过
  • 徇私枉法罪拘役
    徇私枉法罪拘役是怎样的徇私枉法罪拘役一般是由公安机关执行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所以关于徇私枉法罪谁管辖的问题,由立法机关管辖。1、对明知是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其他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2、对明知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3、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使罪重的人受较轻的追诉,或者使罪轻的人受较重的追诉的;4、在立案后,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应当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虽然采取强制措施,但中断侦查或者超过
    2023-06-04
    236人看过
  • 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哪个罪重些
    一般徇私枉法罪的责任一般比较重。受贿罪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徇私枉法罪的客观行为表现为利用职权使无罪的人受追诉,使有罪的人不受追诉。一、不作为是否构成徇私枉法罪就徇私枉法罪而言,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以及在刑事审判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只能由作为构成,但是,在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的行为中,却可以由不作为构成。构成不作为的徇私枉法罪,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第一,不履行法定作为义务是徇私枉法罪不作为犯的本质特征。第二,发生危害结果是徇私枉法不作为犯罪的必要条件。徇私枉法罪的不作为犯罪也是以产生一定的危害结果作为成立的必要前提。二、枉法仲裁罪怎么判刑《刑法》未规定枉法仲裁罪,但规定了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
    2023-04-02
    175人看过
  • 徇私枉法罪的实施者是谁?
    徇私枉法罪的犯罪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是特殊的犯罪主体。这里的司法工作人员应该做详细的解释和规定,即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包括公安、国安、监狱、军队保卫部门、人民检察院中的侦查人员、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因此徇私枉法罪的犯罪主体是比较多的,但是其本质上都属于司法人员。徇私枉法罪和伪证罪的区别(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只能是司法工作人员;而伪证罪的主体是在侦查、审判过程中出现的四种诉讼参与人,即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2)客观要件不同。本罪在客观上须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而伪证罪除鉴定人、翻译人、记录人具有一定的身份,并有可能利用职务之便作伪证外,证人只是具有证人的身份,了解案件情况的人,不要求身份条件和具有利用职务之便的行为。本罪的犯罪手段广泛,除在制造伪证、隐匿、销毁证明材料上与伪证罪相同外,还可以在起诉、审判过程中曲解或滥用
    2023-06-30
    96人看过
  •  徇私枉法罪的法律定义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之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该罪行的罪犯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包括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如公安、国安、监狱、军队保卫部门和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虽然该罪行的犯罪主体较多,但本质上都属于司法人员。徇私枉法罪的罪犯是司法工作人员,他们属于一个特殊的群体。这里的司法工作人员应该做详细的解释和规定,即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包括公安、国安、监狱、军队保卫部门、人民检察院中的侦查人员、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因此徇私枉法罪的犯罪主体是比较多的,但是其本质上都属于司法人员。徇私枉法罪与司法人员的本质关系徇私枉法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于私人利益或其他不当动机,故意违背法律原则,对依法应当处理的案件不予处理或者处理结果不公正的行为。司法人员则是指在司法机关中,负责审理案件、执行判决的人员。根据我
    2023-11-07
    107人看过
  • 我是一名在读法学系的学生,最近看到书上有提到徇私枉法罪,我想请问下徇私枉法罪的犯罪主体是谁?
    徇私枉法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包括公安、国安、监狱、军队保卫部门、人民检察院中的侦查人员(包括铁路运输检察院、林业检察院等专门检察院的检察人员)、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非上述机关人员或者虽为上述机关中的工作人员但不负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一般不能成为该罪主体,构成该罪的必是共同犯罪。侦查人员,即对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的专门机关的工作人员,如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负责侦查工作的人员。其职权是搜集证据、揭露和证实犯罪,查缉犯罪嫌疑人并实施必要的强制措施。检察人员,主要是指检察员或负有检察职责的人员。其主要职责是对检察院直接受理和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补充侦查、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和出庭支持公诉等。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对公安机关的侦查、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以及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改等是否合法实行监
    2023-08-08
    238人看过
  • 徇私枉法罪定案的证据是什么,间接证据如何认定徇私枉法罪
    徇私枉法罪定案的证据: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使他不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种案件的认定在证据要求上十分谨慎,直接证据一般有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原案犯罪嫌疑人(以下简称原案)或者其亲属及中间人的证实等,其他证据一般为间接证据。间接证据如何认定徇私枉法罪在直接证据出现变化的情况下,运用间接证据认定案件就比较困难。为此,可以采取以下途径解决:1、收集书证和有关证人证言,证明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是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管工作的司法工作人员;2、收集证人证言、书证物证,证明原案确实是有罪之人或者是无罪的人,而犯罪嫌疑人却采取伪造、隐瞒、毁灭原有案件的证据或者颠倒黑白制作法律文书,最终使原案逃避法律追究或者被刑罚处罚;3、收集有关知情人的证实,证明犯罪嫌疑人接受原案亲友的约见、吃请、游乐
    2023-06-03
    336人看过
  • 徇私枉法罪的性质特征
    1、犯罪对象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所谓司法机关,是指行使国家赋予审判和法律监督权的机关。在中国,它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总称。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检察权;公安机关是公安机关,负责部分刑事案件的调查、拘留和预审。公共、检察、法律机关负责分工、相互配合、相互制约。2、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舞弊。所谓徇私舞弊,是指为个人目的故意歪曲事实,违法作出错误判决。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伪造、隐瞒、毁灭证明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2)对知道有罪的人,即知道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瞒、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法手段,故意掩盖不立案、侦查、起诉、审判;(3)立案后,故意违反事实和法律,应当采取强制措施,不采取强制措施,或者采取
    2023-08-09
    402人看过
  • 枉法仲裁罪的主体有哪些
    枉法仲裁罪,是指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做出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行为。枉法仲裁罪的主体草案规定枉法仲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1)何谓“依法”?既然是枉法仲裁罪,那么依据的应该是仲裁法,但是仲裁法却没有“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的配套规定。(2)何谓“仲裁职责”?仲裁员和仲裁机构的关系不同于法官与法院,仲裁员不是仲裁机构的常驻工作人员,仲裁庭独立于仲裁机构,主导仲裁程序的进行,独立作出裁决,不受仲裁机构的干预;同时,根据中国仲裁法和仲裁机构仲裁规则,仲裁机构和仲裁委员会主任有权就仲裁管辖权、仲裁员指定、回避、延长裁决期限等作出决定;另外,在必要时仲裁机构的核稿人员、专家委员会成员可以研讨仲裁案件并向仲裁庭提出修改建议。以上种种活动,是否都属于“仲裁职责”呢?建立在以上两个模糊概念上,枉法仲裁罪草案对于主体的规定自然也是模糊不清。当然,如
    2023-06-17
    304人看过
  • 徇私枉法罪属于哪一类罪名?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该罪。刑法规定,犯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警察徇私枉法怎么举报警察徇私枉法可以拨打12300或者直接到当地公安局纪检处投诉举报。根据相关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
    2023-07-17
    77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具体有哪些行为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0-04
      具体而言,有三种行为方式: (一)“对明知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司法工作人员在明知道他人没有犯罪的情况下,却因徇私情对不该立案的立案,不该起诉的起诉,不该审判的审判。 (二)“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使他不受追诉”,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司法工作人员明知他人犯有罪行,却由于徇私情而不予追诉。 (三)“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利用掌握刑事
    • 徇私枉法,什么是徇私枉法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6-02
      (一)徇私枉法罪的概念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一)徇私枉法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所谓司法机关是指行使国家赋予审判和法律监督权力的机关。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所谓
    • 法医可以成为徇私枉法罪的主体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0
      法医能成为徇私枉法罪的主体。 法医是司法机关专业技术人员,这一类人员指在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中承担专门性司法检验鉴定工作的人员。符合徇私枉法罪的“司法工作人员”主体要求。
    • 单位能否作为徇私枉法罪主体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24
      徇私枉法罪的犯罪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司法机关没有规定为犯罪的主体。“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如果将司法机关作为徇私枉法罪的犯罪主体,显然违背刑法“罪刑法定”的根本原则。所以说,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 徇私枉法罪刑期的具体内容指的是哪些呢?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4-01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司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保护人民、打击敌人、制裁犯罪和保护社会主义四化建设的职能。司法工作人员,手中握有执法权,依法享有侦查、预审、逮捕、起诉、审判的权力。这就需要他们在执法时,刚正不阿,忠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忠于法律制度,忠于事实真相,严格依法办事,力求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不枉不纵。如果他们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