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房抵款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21:35:09 394 人看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房抵工程款的纠纷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三)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可以约定仲裁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可以约定仲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属于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在签订合同时,也可以在发生纠纷后,对该施工合同达成仲裁协议,同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不属于不能仲裁的情形。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可以约定仲裁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也可以额外达成仲裁协议,这个不会违反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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