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拆除属于承揽合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10:31:46 120 人看过

一、建筑物拆除属于承揽合同吗

拆除工程不是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二、工程总承包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建设工程实施总承包的,总承包适用的范围包括工程的设计、工程勘察、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三、施工合同和承揽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施工合同和承揽合同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均有要求。

2、合同标的的限定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一般是比较大型的项目,而且在许多情况下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签订合同。

3、合同的要式性不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承揽合同即可以是书面的亦可以是口头形式,而且在定作人为自然人时多采用口头形式。

4、主要工作可否交由第三人完成不同。

5、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时责任承担者不同。

6、合同计价条款的变动性不同。

7、合同解除的条件不同。根据法律规定,承揽合同的定作人享有解除权,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除具备双方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条件时,是不允许随意解除合同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9: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分包相关文章
  • 建筑物拆除技术
    法律综合知识
    (1)逐片拆除:手工作业,使用手工工具。有时,是为使用其他方法做前期工作。应该考虑的是,提供安全的作业场所、安全的出入方式及碎料的丢弃。这种工作,在开始时可以使用诸如气锤、冲击锤及液压臂等机械;要注意操作机械时的安全、操作时的空间、设备的能力和对操作手的保护。(2)有控制的解体:包括对建筑物进行预削弱,然后用爆破或者缆绳拉倒来完成。使用爆炸物时,要考虑作业人员的资质、爆炸物的存放、起爆保护、点火程序及使用防爆铣。缆绳拉倒,要考虑人员的专业要求、材料的选择及足够的作业空间,使缆绳能工作。
    2023-06-06
    147人看过
  • 承揽合同的内容是什么,承揽合同属于服务合同吗
    一、承揽合同的内容是什么承揽合同的内容是指承揽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揽合同的内容,通常表现为承揽合同的条款。承揽合同通常包括下列内容:1.承揽的标的,即承揽人应完成的工作,例如加工、定作、修理、检验、测试等;2.承揽工作成果的数量。如果承揽人的工作成果可以进行计量,当事人可以约定数量条款;3.承揽工作成果的质量;4.承揽的报酬。承揽合同为有偿合同,因此即使当事人未约定报酬的数额、支付办法等,也不应当直接认定为无偿合同。报酬的种类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金钱以外的其他物或权利;5.材料提供,即约定由当事人哪一方提供原材料;6.履行期限,包括承揽人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期限以及定作人支付报酬的期限;7.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和方法。二、承揽合同属于服务合同吗承揽合同属于服务合同。如果该服务合同仅是泛指一切服务类型的合同,则承揽合同属于服务合同。如果该服务合同指的是技术服务合同,则承揽合同不属于
    2023-05-03
    332人看过
  • 拆除违法建筑属于哪个部门
    一、拆除违法建筑属于哪个部门城市综合执法局,就是城管。但是拆违建过程中同时还需要其他部门的配合。按照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二、拆除违法建筑是否属于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不是行政处罚,而是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
    2023-04-29
    191人看过
  • 房屋拆除是否属于建筑工程
    房屋拆除属于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是指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所形成的工程实体,包括一般土建工程、特殊构筑物工程、工业管道工程、卫生工程、电气照明工程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2024-05-01
    162人看过
  • 违法建筑自行拆除属于什么
    一、违法建筑自行拆除属于什么拆除违章建筑通知是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二、违章建筑的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
    2021-12-05
    97人看过
  • 装修合同属于承揽合同还是建设工程合同
    装修属于建设工程合同,不在承揽合同的范畴之内。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一般是大型项目,承揽合同的标的一般较小,为大型工程建设项目而订立的装修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但自然人为修建或者装修房屋而与其他自然人或者单位订立的合同可以认定为承揽合同。装修合同纠纷是民事还是商事纠纷装修合同纠纷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商事案件是指适用于《商法》的案件。我国没有形式的《商法》,但存在实质的《商法》,主要表现为大量的商事单行法,例如《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等。装修合同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一)协商。(二)调解。(三)仲裁。(四)诉讼。《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2023-08-14
    403人看过
  • 建筑拆除合同怎么写,建筑拆除合同是否具有效力
    建筑拆除合同应当写明承包方和发包方的信息、工程地点、内容、承包方式等。建筑拆除合同是具有效力的,并且其权利是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当一方需要变更时,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一、建筑拆除合同怎么写建筑拆除合同应当写明发包方及承包方的基本信息、工程地点、工程内容、质量要求、承包方式、开工日期、工程包价、验收和清算、施工安全管理、违约责任等等主要内容。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二、建筑拆除合同是否具有效力建筑拆除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现在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义务依法产生后,则受到法律的强制。依法订立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果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纠纷,协议条款便是解决纠纷的主要依据。三、拆除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拆除合同注意事
    2022-06-18
    118人看过
  • 拆除建筑物需要审批吗
    具体看所在地的省一级政府是如何规定的。一般规定临时建(构)筑物不得超过两层,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临时建(构)筑物的特征是结构相对简易、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层数不超过两层、材料不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等永久性结构形式。临时建(构)筑物不予确权发证。临时建(构)筑物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使用期满或因城市建设需要时,必须拆除。对于取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建(构)筑物,其有效期也不得超过两年,期满后即自行失效。即使因特殊原因需延长使用的,建设单位应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且延期申请只能一次。已超过两年期限而未获准延期,那么它在性质上属于违法建筑。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法,由省、
    2023-03-02
    155人看过
  • 建筑施工承揽合同怎样解决
    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建筑施工合同纠纷:1、建筑施工合同双方当事人可进行协商;2、如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或施工合同中有仲裁条款的,当事人可以根据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当事人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资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什么叫建筑施工承揽合同建筑施工承揽即指以建筑施工为标的的承揽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的主要有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检验合同,法定其他合同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2023-08-01
    92人看过
  • 建筑工程项目承揽合同范本
    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因承揽合同的包容性极强,法律对承揽合同的规定实际上是对一大类合同的规定,这是承揽合同与其他典型合同的一大区别。要确定一个合同是否承揽合同,最基本方法是看当事人的基本权利义务类型。比如在照相合同中,顾客有支付报酬的基本义务,对方有拍摄并交付照片的基本义务,自然而然就可以认定它是承揽合同的一种了。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有什么承揽合同是诺成、有偿、双务、非要式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2、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4、承揽合同具有一定人身性质。5、承揽合同具有多种多样的具体形式。6、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7、承揽合同强调履行的协作性。8、承揽合同的双方是相互独立的责任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
    2023-07-16
    157人看过
  • 承揽合同与建筑工程合同的相同点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相同点:1、均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2、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3、承揽人或施工人的工作均具有独立性;4、均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一、承揽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二、承揽合同与定做合同的区别定做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1、定作合同是制作人根据定作人的相关要求,使用自己的原材料、设备、劳动为定作人加工特定的产品,定作人给付相应报酬的协议;2、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协议。三、承揽合同的特征有哪些承揽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承揽合同的标的是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的工作成果,而不是一般的商品。2、
    2023-03-20
    372人看过
  • 广告投放是属于承揽合同吗
    广告发布合同中的对于制作和加工合同,或是具备制作发布内容的合同,一般认为属于承揽合同。对于委托发布广告,则属于委托合同。对于仅租赁广告牌、租赁广告场地的合同,属于租赁合同。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一、跟人干活怎么确认劳务关系劳务合同属于承包劳务情形的劳务合同,可归属法定的承揽合同。劳务关系的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
    2023-03-12
    322人看过
  • 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属于公共财产吗
    一、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属于公共财产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了业主所拥有的房产之外的所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以及其它附属物品均归属于该小区的全体居民所有,视为小区公共财产的一部分。作为小区的业主,对于建筑物内部所包含的住宅、经营性用途的房间以及其他专属区域具有所有权;然而,对于这些专属区域以外的共用部分,业主们则共享其所有权并共同承担管理责任。《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二、建筑物、构筑物倒塌损害责任由什么承担我国《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此要确认实施侵权行为的责任人是谁,就需要先明确该段围墙有无建设单
    2024-04-12
    313人看过
  • 模具的定做属于承揽合同吗
    一、模具的定做属于承揽合同吗1、对模具进行定做时,如果定作人委托承揽人完成模具定做的,双方签订的合同是承揽合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二、承揽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一)协商解决就是承揽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发生后,通过相互协商,达成协议,确立纠纷解决的方法、步骤及各自承担的民事责任,最终解决合同纠纷。双方协商的基础是国家一系列有关法律、法规;其前提是双方的平等、自愿。在此条件下,双方本着实事求是、互相谅解的态度,达到求大同存小异,使分歧顺利得到解决。争议双方在协商不能达到意见统一时,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者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3-06-17
    92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行为,发包后,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而是与承包人就承包人完成的工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更多>

    #工程分包
    相关咨询
    • 强拆建筑物属于犯罪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12
      1、强拆违章建筑一般不会构成犯罪。 2、依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违章建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停止建设,对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仍不拆除的,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可以依法强拆。
    • 对违章建筑物业强拆属于违章建筑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08
      强制拆除违章建筑是违法的,因为物业部门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利。如果发现小区内有违章建筑,物业可以督促业主自行拆除或向住建部门举报。我国实施强制拆迁的部门只能是政府行政部门。房地产强制拆迁造成损失的,业主可以要求房地产赔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
    • 违规建筑物限期拆除属于法律规定的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23
      限期拆除违法建筑不具有制裁性,不属于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九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 属于不用拆除建筑物的情况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11
      违章建筑有以下三种情况可以不拆除:拆除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可以不拆除;现有拆除技术条件和地理环境无法拆除的,可以不拆除;部分拆除影响建筑物,建筑物主体结构安全或整体拆除影响相邻建筑物,建筑物主体结构安全的可以不拆除。
    • 建筑物拆除合同的规则是?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01
      建筑物拆除合同的规则包括拆除工程的委托单位和承包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委托单位应负责被拆除物的断水、断电,断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