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矛盾的合同条款是否可以被视为无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3 15:50:06 128 人看过

合同里有自相矛盾的地方不一定合同无效,需要根据具体合同内容分析。

一个合同,不可能简单到就因为合同中有矛盾这一句话成为无效合同,应该先从合同中的其他内容上找依据,比如交货验收时间、付款时间、价款计算方法、双方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等,通常都可以找到依据。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由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定。

合同条款风险有哪些?

合同条款包含以下风险:

1、合同主要条款,是必须具备的条款,若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则合同不能成立。主要条款约定不当的法律风险最为严重;

2、次要义务条款,是法律未直接规定,也必须具备的,当事人无意使其成为主要条款的合同条款。

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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