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职工劳动保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20:29:54 415 人看过

未成年职工

1.什么是未成年工?

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工人。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

2.哪些工作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去做?

(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3)《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4)《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5)《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6)《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7)《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8)矿山井下作业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9)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10)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11)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12)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13)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3000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14)连续负重每小时在6次以上并每次超过20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25公斤的作业;

(15)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等强烈震动的作业;

(16)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50次的流水作业;

(17)锅炉司炉。

此外,未成年工患有某种疾病或有某种生理缺陷,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另外五方面的劳动。

(参见劳动部劳部发〔1994〕498号《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3.对未成年工健康检查有何规定?

用人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

(1)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2)工作满1年;

(3)年满18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用人单位应根据未成年工体检结果,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对不能胜任原劳动岗位的,应根据医务部门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

(参见劳动部劳部发L1994〕498号《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4.用人单位招收未成年工,要办理哪些手续?

劳动部门规定,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用人单位招收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劳动部门根据《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未成年工登记表》,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未成年工须持此《登记证》上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23: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保护相关文章
  • 女职工、未成年工应当享受什么样的特殊劳动保护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应当享受什么样的特殊劳动保护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地下矿山、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劳动第六十条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高海拔、低温、,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怀孕期间禁止从事的劳动。第六十二条女职工享有不少于90天的产假。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第三级体力劳动国家规定的劳动强度和哺乳期内禁止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延长劳动时间或者上夜班第六十四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劳动者从事井下作业、有毒有害作业,第六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禁止女职工从事的工作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禁止女职工从事的工作范围内的岗位书面通知女职
    2023-05-07
    75人看过
  • 未成年人劳动法律保护及童工问题
    用童工我国法律都有以下规定和处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其他。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串通投标行为的规定(一)关于串通投标行为的规定。1、国家工商总局在1998年发布的《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了投标人之间构成串通投标行为的四种情形,包括:(1)投标者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2)投标者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3)投标者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4)投标者之间其他串通投标行为。该条规定的是投标者之间构成串通投标的行为。在该暂行规定的第四条规定了投标者与招标者之间构成串通投标行为的五种情形,包括:(1)招标者在公开
    2023-08-18
    188人看过
  • 劳动保护费的支付标准是什么,如何保护未成年工
    劳动保护费的支付标准是什么?劳动保护费是指为职工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所发生的费用。企业所得税前劳动保护费标准为:
    2023-05-31
    355人看过
  • 未成年保护法有什么保护职责
    未成年保护法的保护职责有:1、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3、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4、教育与保护相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包括未成年人价格尊严受宪法保护。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包括未成年人。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科学教育、文化教育、法治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劳动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培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抵制资本主义、封建主义和其他腐朽思想的侵蚀,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以及其他成
    2023-08-12
    369人看过
  • 劳动法解读: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规定的法律责任
    劳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用人单位有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行为的,应当按照什么标准进行处罚?《违反行政处罚办法》(1994/12/26)第十二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应责令改正,并按每侵害一名女职工或未成年工罚款三千元以下的标准处罚:(一)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二)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以上劳动强度的劳动;(三)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及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的;(四)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
    2023-06-09
    429人看过
  • 未成年工指的是什么劳动者,对未成年工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一、未成年工指的是什么劳动者未成年工指的是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二、对未成年工的保护措施有哪些对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措施有:1.上岗前培训。未成年工上岗,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2.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上、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3.提供适合未成年工身体发育的生产工具等。4.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在下列时间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察:第一,安排工作岗位之前;第二,工作满1年;第三,年满18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三、在我国未成年工就业登记需要怎样办理在我国未成年工就业登记需要按照下列步骤来办理:1.用人单位
    2023-04-30
    209人看过
  • 未成年工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员工?未成年劳动保护有哪些规定
    一、未成年工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员工?未成年工是指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是劳动法的主体,享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而童工是不满16周岁,不能成为劳动法的主体。《劳动法》第15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二、未成年劳动保护有哪些规定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的规定有:《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三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第四条未成年工患有某种疾病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非残疾型)时,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第六条用人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第七条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应按本规定所附《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列出的项目进行。第八条用人单位应根据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结果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对不能胜任原劳动岗位
    2023-04-30
    469人看过
  • 女职工未婚先孕仍受劳动法保护
    未婚先孕的女职工能不能像正常婚育的一样享受劳动法的保护呢?未婚先孕的孕妇是否可以在请病假期间而不被公司辞退呢?针对这些问题,记者咨询了山西泰一律师事务所李靖律师。李靖律师表示,未婚先孕有可能违反了计划生育法,但与劳动法无关,因为在劳动法上并没有明确怀孕女性是已婚还是未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并无未婚先孕的例外情况,所以未婚先孕受劳动法律保护,同其他孕妇一样享受顺延劳动合同等待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上述情形消失,未婚先孕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劳动法》规定的上述待遇是基于保护女职工在特殊期间的健康考虑的。李靖律师强调,一定要弄清公司有没有内部特殊规定,是否把未婚先孕列入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范畴。如果公司没有这样的明确规定,应当完全比照《劳动法》执行。如果公司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则应与公司协商执行《劳动法》相关规定。
    2023-06-09
    392人看过
  • 进一步做好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内容提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一)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配合卫生、经贸委等部门,集中开展对胶粘剂等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较多的皮革加工、玩具制造、家具制造、制鞋和装饰材料加工等企业和个体作坊进行严格清查。劳动保障部门主要是检查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规定落实情况,以及拖欠工资、超时加班等方面情况。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要坚决依法查处。(二)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支付和制度,遵守劳动保护和工作时间的规定。严禁用人单位招用未成年工从事有害有毒作业;从事有害有毒作业的用人单位,必须在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工作可能产生的危害和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要加强对此类用人单位参加的监督和管理。(三)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2023-06-09
    370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局,各局、总公司,各计划单列企业:《劳动法》实施以来,全市大多数企业在落实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上,取得了新进展。一些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和完善了对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日常管理。但是,目前仍有一些企业,特别是部分乡镇企业、“三资”企业,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得不到全面落实,甚至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侵害女职工、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为全面落实《劳动法》,进一步加强企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企业各级领导对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和重要意义的认识。通过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企业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和职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我保护意识。二、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各企业女职
    2023-06-09
    172人看过
  • 未成年工劳动安全保护谁监督执行的条例?
    未成年工劳动安全保护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根据《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11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各级工会组织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2、《劳动法》第六十四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3、《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三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3)《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劳动部关于颁发《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通知【颁布单位】劳动部【颁布日期】1994-12-09【实施日期】1995-01-01【失效日期】【标题】劳动部
    2023-08-15
    369人看过
  • 农民工法律知识----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制作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由于生理和身体条件的原因,我国法律法规对他们给予了特殊的保护。在这里,我们将向您重点介绍女工和未成年工在劳动中应该享有哪些特别的照顾,用人单位的哪些行为侵害了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如果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1、我国法律规定女职工禁忌从事哪些劳动?(1)矿山井下作业;(2)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Ⅳ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4)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5)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2、我国法律规定女职工经期禁忌从事哪些劳动?(1)食品冷冻库内及冷水等低温作业;(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第Ⅱ级(含Ⅱ级)以上的作业。3、我国法
    2023-06-05
    392人看过
  •  针对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特殊政策与措施
    为了保护未成年工的身心健康和完成文化技术学习任务,许多国家实行了缩短工作日制度和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加班和夜班工作。对于某些允许招收16岁以下学徒的特殊行业,国家还采取了一些特殊的保护措施,保证他们的身心能够健康成长。为了确保未成年工的身心健康和完成文化技术学习任务,通常会实行缩短工作日制度,同时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加班和夜班工作。对于某些允许招收16岁以下学徒的特殊行业,国家还采取了一些特殊的保护措施。保证他们的身心能够健康成长。 特 殊 行 业 未 成 年 工 保 护特殊行业未成年工保护是针对未成年人就业保护的重要内容。在特殊行业,如矿山、化工、建筑等,由于工作环境的特殊性和危险性,未成年工的身心健康成长面临更高的风险。因此,针对这些行业的未成年工保护显得尤为重要。首先,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特殊行业未成年工的保护,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未成年工的保护对象、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同
    2023-09-06
    485人看过
  • 未成年人监护规定:职责与保护
    未成年监护人的职责是监护人的职责是代表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不能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生活处于无人照顾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顾措施。监护人的职责1、保护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人担负有维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健康和安全,保护他们的姓名权、荣誉权的责任,同时,还担负有排除来自于各方面的对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实施侵害的义务。监护人也负有对未成年人进行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培养和教育的职责。2、管理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财产。监护人于监护职责范围内管理好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财产,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的财产权益。监护人应制止和排除他人侵犯未成年人财产权益的行
    2023-08-04
    295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保护,顾名思义是指国家和工作单位为了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有所保障而采取的立法、组织和技术措施的总称。它是指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利用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采取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消除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健康的不良条件和行为,... 更多>

    #劳动保护
    相关咨询
    •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有哪些,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的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有哪些(一)对用人单位的要求用人单位到所管辖的劳动行政部门领取《未成年工登记表》和《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经登记、体检后,由劳动行政部门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二)体检要求市政、建工、房管、公用、交通、邮电、铁路分局和地方铁路局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由市劳动局指定的卫生医疗单位负责,其他单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校办企业及私营企业等)由其所在区、县劳动局指定的
    • 劳动法里有关于未成年工和女职工特殊保护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6
      《劳动法》中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
    • 劳动保护费的支付标准,如何保护未成年工?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劳动保护费的支付标准劳动保护费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所发生支出。劳动保护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的标准: 1、对属于职工劳动保护费范围的服装费支出,在税前列支的标准为:在职允许着装工人每年最高扣除额1000元(含)以内按实列支。 2、对属于职工劳动保护费范围的冬令、夏令保护用品支出,在税前列支的标准暂仍为:每人每年不超过20元(含)以内按实列支
    • 如何对未成年工保护,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2-11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国家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上作业。 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3、《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 除了“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对女职工有哪些特殊保护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第五十九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十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