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中时效适用的中断如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5:23:12 350 人看过

如果仲裁时效中断,仲裁时效应自中断之日起停止,并在中断时效的原因消除后重新开始仲裁时效,保证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错过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请时间

仲裁时效的中断,是指在仲裁时效期间,因法律原因,已过期的仲裁时效期限无效。时效中断消除后,仲裁时效期间的计算将重新开始。仲裁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

仲裁时效中断发生时,已经执行的仲裁时效期间无效,重新计算时效期间。《劳动法》第27条规定:“仲裁时效期间从中断时间重新计算。”“从中断时间”应理解为从中断原因消除时开始。债权人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自调解不成之日起重新计算;调解协议达成的,自《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义务人履行义务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一方向另一方主张权利,或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另一方同意履行其义务而中断。”因此,仲裁时效中断有三个法律原因:

①向另一方主张权利。如果劳动者要求雇主支付延期工资或经济补偿

②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如果工人向部门或工会反映雇主的非法要求,并要求保护休息权;您也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③另一方同意履行其义务。如果工人要求该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雇主同意支付该工资。

此处应注意,为确定时限是否中断,要求确认仲裁时限中断的一方需要提供上述三种情况之一的证据。因此,当事人需要有证据意识,注意保留和收集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3: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劳动争议仲裁中的申诉时效与案件处理
    仲裁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请求仲裁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仲裁的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7号)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案件处理规则》(劳办发〔1993〕276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一般争议的期限为仲裁庭成立之日起60天,特殊集体争议的处理期限为仲裁庭成立之日起15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期限内审理终结。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劳办发〔1993〕276号)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未获批准的,视为中止仲裁时效,认定工伤和其他妨碍仲裁案件处理的客观情况,应当报仲裁委员会审查批准。中止仲裁时效不包括在仲裁时效中。根据规定,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仲裁时效:在办案过程中,政策不明确或者没有处理依据的,在办案过程中,需要
    2023-05-07
    71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和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发生仲裁时效中断时,已经进行的仲裁时效期间统归无效,重新开始计算时效期间。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这里的“中断时起”应理解为中断事由消除时起。如权利人申请调解的,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应自调解不成之日起重新计算;如达成调解协议,自义务人应当履行义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等。二、劳动争议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象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因此,仲裁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三种情形:①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讨要被拖欠的工资或者经济补偿。②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如劳动者向部门或者工会反映用人单位违法要求,请求保护休息权利;也可以是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③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如劳动者向单位讨要被拖欠的工资,用人单位答应支付。这里需要注意,认定时效是否中断,需要由
    2023-06-14
    413人看过
  • 劳动争议中,如何判断第三人的身份?
    确定第三人资格,应看以下要件:(一)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活动的时间,必须是在他人之间的仲裁或诉讼活动已经开始,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尚未作出终局裁判之前(二)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活动的依据,必须是与本案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三)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活动的目的,必须是为了维护自己合法的劳动权益,并且是以自己的名义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第三人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可由第三人自己申请参加,也可由争议各方申请追加,也可由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依职权追加。第三人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对于提交纠纷处理效率,有效保护第三人及争议各方的合法权益都很必要。劳动争议仲裁的步骤1、劳动争议仲裁步骤案件受理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一段时间内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2、调查取证阶段调查取
    2023-07-10
    238人看过
  • 如何确认劳动争议案件中被害人的起诉时效是否过期?
    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是如何的举证责任的具体分配规则:1、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谁主张谁举证。如果是劳动者申诉或起诉,就由劳动者举出证据证明。2、主张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变更、解除、终止的一方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例如,员工认为工资标准调高了,单位认为没有,由员工举证;单位认为员工的岗位已经进行了调整,员工认为没有调整,由单位举证;员工认为自己已离职,单位认为没有离职,由员工举证。3、何时入职,何时离职,由用人单位举证。4、劳动者是否在上班,由用人单位举证。5、是否发放工资及发放金额,由用人单位举证。6、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
    2023-07-08
    264人看过
  • 适用劳动争议仲裁特殊时效的争议是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适用的劳动争议范围如下: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其他。一、工伤索赔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工伤索赔不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怀孕期间被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申请仲裁?怀孕期间被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
    2023-03-08
    486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中如何提出申诉请求?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并不是申诉请求提得越多越好。保证申诉请求的充分性只是一个方面,同时对于相互之间相互矛盾、不能兼容的请求,还是选择其一为好。当然在选择的时候,要考虑到相关请求的风险、成本、收益、相关的证据构成等等多方面,然后再进行选择。此选择的过程,也是一个利益权限衡和风险衡量的过程,可能非专业律师无法完成的。例如在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劳动时,劳动者可能会提出的常规申诉请求为:要求支付所欠的工资,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并支付百分之五十的额外经济补偿金;但你不妨尝试增加一些申诉请求,譬如要求被申诉人支付一倍的赔偿金,如果有拖欠工资的情形存在,可以要求支付所拖欠的工资,并支付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虽然这样的请求仲裁机构与法院肯定不会支持,但那又有什么呢!公民的权利都是一点点的争取过来的。
    2023-06-09
    228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有没有中断或中止的法定事由
    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1、已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包括向用人单位或上级机关申诉、向对方发律师函等方式。例如职工对解除劳动合同决定不服,向用人单位(或上级领导机关)提出申诉,属于“有正当理由”。职工对于用人单位(或上级领导机关)重新答复不服而申请仲裁的,重新答复的时间应视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详见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的用工形式是否存在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2、已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如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3、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即对方承诺
    2023-08-12
    94人看过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是什么1、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一)一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的;(二)一方当事人通过向有关部门投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等方式请求权利救济的;(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申请仲裁期间中断的,从对方当事人明确拒绝履行义务,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或明确表示不予处理时起,申请仲裁期间重新计算。2、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
    2024-01-21
    135人看过
  • 如何应对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中的法院管辖权争议?
    对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管辖权存有异议时,应当以书面的方式在答辩期满前提出。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进行审查,若异议成立,案件会被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同时当事人会收到书面的通知。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吗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在《劳动仲裁法》中并没有做出规定,但是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中第十条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以及对管辖异议是否成立的处理。因此可以看出,在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中,当事人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条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仲裁委员会应当审查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异议成立的,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书面决定驳回。当事人逾期提出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2023-07-08
    325人看过
  • 劳动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中断后的效力如何?
    一、劳动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仲裁时效的中断,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仲裁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事由消除后,重新开始计算仲裁时效期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因此,仲裁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三种情形:(一)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讨要被拖欠的工资或者经济补偿;(二)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如劳动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工会反映用人单位违法要求加班,请求保护休息权利;也可以是指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讨要被拖欠的工资,用人单位答应支付。需要注意,认定时效是否中断,需要由请求确认仲裁时效中断的一方当事人提供有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证据。因此,需要当事人有证据意识,注
    2023-06-20
    402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当事人:如何陈述理由
    1、仲裁请求。主要是请求仲裁委员会解决纠纷的具体事项,也即申请人所达到的要求,这一部分里应当写的内容包括:双方劳动关系的基本事实;对于仲裁请求里面的每个请求都应当详细的说明为什么你会这么要求数额,一定要写清楚。2、所根据的事实,这里所指的实施是指双方争议的实施或被申请人侵权的事实及其证据,申请事实的具体内容等。所根据的事实要如实陈述,具体清楚、实事求是,有理有据。事实必须要有证据支持。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可在叙述事实中,用括号加以注明;也可以在叙述事实之后,再写证据。3、理由。在事实陈述清楚之后,应概括地分析纠纷的性质、危害、结果及责任,同时提出仲裁请求所依据的法律条款,以论证仲裁请求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问题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解释》第9条当事人双方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均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先起诉的一方当事人为原告,但对双方的诉讼
    2023-07-05
    353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代通知金
    所谓代通知金,也叫提前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外,还应当支付劳动者代通知金(提前通知金),标准是本人一个月工资,计算基数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一样。一般是指劳动关系解除前劳动者最近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但也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是劳动关系解除前最近三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实践中并非各地都执行这条规定,劳动者在进行劳动仲裁或者诉讼时,需要看当地法规政策有否要求。深圳就规定了代通知金的支付,具体表现在《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第二十四条和《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第二十四条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工本人:(一)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
    2023-04-22
    366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可以中断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中断劳动争议仲裁时效1.已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包括向用人单位或上级机关申诉、向对方发律师函等方式。2.已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如向企业委员会请求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3.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即对方承诺在某一时间履行义务等,要搜集能够证明对方承诺的证据。4.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5.撤诉案件的时效起算时间。6.用人单位解除未出具书面通知期间。二、仲裁时效中止和中断的区别1.适用范围不同。中断: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1)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2)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3)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中止: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2.时效计算不同。中断:申请仲裁期间中断的,从对方当事人明确拒绝履行义务,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处理
    2023-07-02
    250人看过
  • 劳动仲裁时效何时会中断?何时会中止?
    1.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一)一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的;(二)一方当事人通过向有关部门投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等方式请求权利救济的:(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申请仲裁期间中断的,从对方当事人明确拒绝履行义务,或者有关部i]作出处理决定或明确表示不予处理时起,申请仲裁期间重新计算。2.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仲裁时效抗辩现行有效的司法解释,仅对民事案件不同诉讼程序提出时效抗辩应否采纳作出了规定,即: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但是,对于劳
    2023-07-07
    404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怎么办,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中断如何救济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24
      搜集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形,到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不予受理的,到法院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
    • 劳动仲裁时效中断和中断的范围及适用条件?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9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中止的适用条件: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 中断的适用条件:起诉、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 延长的适用条件:一是客观因素造成当事人无法及时申诉,二是当事人因客观因素无法委托他人,二者缺一不可。
    • 劳动争议争议案件是否适用时效为终止?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05
      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仲裁的时效期为一年。仲裁时效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中止的,从中止时效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仲裁时效期。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限制。
    • 如何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中调解的时效时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30
      劳动争议仲裁的上诉时效是指仲裁时效,自知道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一年。指仲裁结果不服的起诉时效,自收到仲裁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
    • 劳动争议案件中断劳动合同可以中止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0-04
      劳动诉讼时效可以中止,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 (1)不可抗力,指的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法定代理人未确定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3)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