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8 14:02:06 487 人看过

有下列情形: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才立案:

造成献血者、供血者、受血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乙肝病毒、丙肝病毒、梅毒螺旋体或其它通过血液传播的病原微生物。

2、献血者、血浆供应者、受血者严重贫血、造血功能障碍或其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严重危害。

3、其他情形。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怎么量刑?

《刑法》规定的不是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而是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犯此罪的,应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制作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5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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