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政府没有听说是否合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6:40:45 283 人看过

1、按照国土资源听证条例的要求,并非所有征地拆迁都需要听证。如果征地拆迁没有听证,就是违法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一)制定或者修改基准地价;

(二)制定或者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三)制定或者修改区域征地补偿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重大利益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需要组织听证:(一)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部门。第十三条主管部门就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事项举行听证的,应当在听证举行三十日前,向社会公告听证的时间、地点、内容和申请参加听证的说明。第十四条符合主管机关规定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也可以推举代表参加听证。

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听证事项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指定听证代表;指定的听证代表应当广泛、有代表性。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选出的符合主管部门要求的代表,应当首先指定为听证代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与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被征收人参加听证公众代表我们将根据听证会修改计划。《征地公告办法》第十条规定,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不同意见,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地方案进行修改。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意见和通过,被征用土地的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举行听证的,还应当附听证笔录。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三条规定:制定、修改基准地价,组织编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制定、修改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等事项,编制征地项目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编制占用基本农田的非农建设规划,有规范性文件或者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制定规章制度,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重大利益的,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需要组织听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4: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什么是征地拆迁过程中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征地拆迁过程中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有以下内容:1、由国务院或省级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性文件。2、地方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3、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包括: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4、城市建设用地,为“一书、三方案”,即: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5、征地获批后实施的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材料。如果被拆迁人在征收时未能见到上述公告内容,均有权向政府依法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征地机关向其公开征地相关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
    2024-04-17
    319人看过
  • 征地拆迁中,听证程序在什么时候最有用
    在征地拆迁中,在拆迁公示时办理听证最有用。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在拆迁时申请听证最有用的时候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三天内向行政机关要求举证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
    2023-02-17
    331人看过
  • 拆迁过程中异地安置是否合法?
    【提出问题】问:我是北京的读者,我现在想问一下关于“强行异地安置不合理”的说法,是对全国所有地区拆迁说的吗?【律师提醒】《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拆迁补偿的方【提出问题】问:我是北京的读者,我现在想问一下关于“强行异地安置不合理”的说法,是对全国所有地区拆迁说的吗?【律师提醒】《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订立拆迁补偿安置书面协议。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应当规定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搬迁期限和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实行产权调换的,双方还应当就房屋位置、房屋面积、差价结算、原房屋承租人安置等订立协议。该《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在区、县国土
    2023-04-22
    139人看过
  • 县级人民政府在征地拆迁中的工作
    目前县级人民政府有三种形式即县人民政府(含自治县、旗,下同)、县级市人民政府、设区城市的市辖区人民政府(直辖市除外)。在《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县人民政府与县级人民政府的职能是有区别的。在一些事项上,相应的职权是专属于县(市)人民政府的,即设区城市的市辖区人民政府是不能行使这些职权的。如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的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土地管理法》授予了市、县人民政府的批准权,但未授予县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权,即设区城市的市辖区人民政府是没有这一项批准权的。另根据规定,设区城市的市辖区原则上不设区级规划管理机构,其规划职能由设区城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行使,必要时由市级规划部门在市辖区设置派出机构使用相关管理权。为更具代表性,本章中所论述的县级人民政府是指县人民政府、县级市人民政府,不包括设区城市的市辖区人民政府。根据用地主体的情况,可将县级人民政府在征地拆迁中的工作分
    2022-04-22
    175人看过
  • 拆迁听证会:房屋拆迁过程中的法律听取
    房屋拆迁过程中的听证--房屋拆迁第五讲以上讲述了房屋拆迁的基本流程,下边讲述拆迁中的一些程序问题。首先讲一下拆迁过程中哪些环节需要进行听证。先说一下什么是听证。听证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前,由行政机关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房屋拆迁过程中的听证--房屋拆迁第五讲以上讲述了房屋拆迁的基本流程,下边讲述拆迁中的一些程序问题。首先讲一下拆迁过程中哪些环节需要进行听证。先说一下什么是听证。听证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前,由行政机关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行政相对人有表达意见、提供证据以及行政机关听取意见、接纳证据的程序所构成的一种法律制度。一般认为,听证制度的基本内容主要是:1、告知和通知。告知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决定前将决定的事实和法律理由依法定形式告知给利害关系人。通知是行政机关将有关听证的事项在法定期限内通告利害关系人,以使利害关系人有充分的时间准备参加听
    2023-07-04
    492人看过
  • 征地拆迁过程中由谁组织听,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征地拆迁过程中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听证。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在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七日前通知时间地点;听证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公开举行,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四条主管部门组织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保证其陈述意见、质证和申辩的权利。依职权组织的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以听证会形式公开举行,并接受社会监督;依当事人的申请组织的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2024-05-13
    277人看过
  • 国家政府征地会拆迁吗现在
    一、国家政府征地会拆迁吗现在大家要明白哈,征地之后并不代表着就得拆房子了。你想啊,当我们说“拆迁”时,概念是比较接近于那些有房子的地方的。按照咱们国家的《土地管理法》呢,征收土地时,应该给予合理且公正的补偿,让被征用土地的农民们原本的生活能得到保障,而且以后的日子也不能受影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
    2024-05-25
    392人看过
  • 政府在征地拆迁中需要出示哪些文件?
    应出示省政府或国土资源部代表国务院作出的征地批准文件。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是多久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是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在验收过程中需
    2023-07-03
    372人看过
  •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如何进行拆迁谈判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如何进行拆迁谈判首先,对自己能得到多少补偿有一个心理预期,不是靠嘴,而是靠自己的初步估计。以房屋征收为例,要弄清楚你的房子值多少钱,装修花多少钱。这样,当我们知道自己能得到多少补偿时,心里就会有个底。我们不会问卷心菜的价格。二是要启动违法点的法律程序侦查工程。补偿谈判类似于商务谈判,必须有自己的筹码,否则就会失去谈判的主动性,或者只是浪费谈判的时间。启动法律程序调查项目,发现项目的违法点就等于增加了讨价还价的筹码。非法积分越多,谈判筹码越多,谈判的主动性就越强,提高赔偿的可能性就越大。第三,制定好谈判的策略和计划。知道你有什么筹码,在哪里可以提高补偿,在哪里可以做出让步等等,同时,我们也要了解被征地拆迁人的情况,比如被征地拆迁的期限,而被征地拆迁人和与自身情况相似的被征地拆迁户又是如何谈论的呢。结合被征收人自身的优势和劣势,制定合理的协商策略和方案。第四,面对谈判过程中的
    2023-05-31
    170人看过
  • 地方政府征地拆迁应注重程序
    广东省仁化县周田镇新庄村被一阵机器的轰鸣声和吵杂声惊醒。接到亲友电话,住在附近旧村、镇上的叶呈胜、叶呈长、叶呈发3家人急忙赶来,此时,他们在该村所建的5000多平米房产,已经夷为平地。一纸诉状,叶呈胜等3人将仁化县人民政府告上法庭。3人诉称,当日凌晨,仁化县政府组织大量人员,由手持盾牌的防爆队护送,浩浩荡荡开进新庄村,强制拆除了3人5000多平米房产,共造成损失近380万元。3人认为,在强拆之前,县政府没有告知他们限期自拆,也没有告知其有权在法定期间内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且在凌晨强拆,违反行政强制法。请求法院判定县政府强拆行为违法。法庭上,仁化县政府提供了涉案土地调查笔录和县国土资源局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等证据,证明3名原告建造的涉诉房屋未按法定程序办理用地和建设手续,属于未经合法许可的违法建筑,依法应予拆除。证据显示,2009年8月18日,仁化县政府下发《关于禁止抢种
    2023-04-23
    90人看过
  • 政府征地拆迁要怎么走法律程序
    一、政府征地拆迁要怎么走法律程序征收土地拆迁房屋的,需要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经征求意见讨论通过后,制定征收补偿决定并公告,进行征收调查,实施土地征收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
    2024-01-10
    341人看过
  • 小区内有政府征地,违法拆迁吗
    开发商是无权征收土地的,只有国家才有权征收土地,而政府是有权委托开发商征收国有土地的。一、镇政府可以做拆迁纠纷的被告吗一般情况下,镇政府不能做征地拆迁的被告。1、我国法律规定,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才有权征收土地,所以镇政府不可能成为征收主体;2、县级政府委托镇政府开展征收工作,在这种情形中,受委托的镇政府不能成为被告,而是委托单位即县政府作为被告;3、当事人在拆迁中想知道谁是被告,可以看相关的征收拆迁文件,分析每个单位在具体工作中的关系。二、农村房屋拆迁拆迁方须公开哪些文件才算合法一、农村房屋拆迁拆迁方须公开哪些文件才算合法农村房屋拆迁方需要公开的信息包括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且相关方案内容符合规定才算是合法的。我国法律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二、征收土地公告包含的内容有哪些征收土地公告包含的内
    2023-03-03
    496人看过
  • 盘点征地拆迁十大金句,你是否听过?
    一、征收方常用金句1、你这房子是违建,拆迁是没有补偿的征收方一句“你这个是违建,不赔的!”事实真的是这样吗?所谓的违建,为什么早不拆晚不拆,偏偏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就被认定为违建了?事实上,关于违建一般可以分以下这几种情况:(1)、1987年国家才开始实施《土地管理法》,至此才对建房有了法律规定,所以87年之前的房屋根本没有违建一说;(2)、2008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这是很多地方对违建认定的来源,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对2008年前建造的有合法土地使用权的房屋,或没有下达过处罚的,不能轻易认定为违建。综上,由于历史、风俗习惯、各地方政策等原因,不能因无证就简单粗暴概括为违建,即便是违建也应按法定流程拆除并允许当事人陈述、申辩或复议诉讼维权。2、这是上面规定的,谁也改变不了看到补偿标准给的不高,当事人会问补偿还能提高吗?此时,乡镇、街道或者
    2024-02-06
    467人看过
  •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违法拆迁的后果谁来承担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违法拆迁的后果谁来承担?违法拆迁与非法拆迁的原则是一样的。仔细分析房屋“非法拆迁”或“非法拆迁”过程中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不难发现主要有两种法律关系。一是行政机关与被错误拆迁人之间形成的以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为内容的行政法律关系。房屋征收部门开展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直接与被征收人协商土地、房屋补偿等事项,但不直接实施拆迁行为。第二,行政机关与建设方的委托代理关系。房屋征收部门与施工方签订合同,委托拆迁施工方进行具体拆迁工作。建设单位的拆迁范围和拆迁对象由行政机关确定。拆迁行为以行政机关名义进行,建设方无权拆除他人房屋。如果上述法律关系明确,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只要行政机关与建设方之间存在信托关系,行政机关就应当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行政机关造成的“虚假拆迁”或“偷拆”,行政机关可以在行政诉讼后以被拆迁方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并向建设方追偿。在大量“错
    2023-05-31
    148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词条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笔录
    相关咨询
    • 征地拆迁中政府不去听证违法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30
      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要求,并不是所有的征地拆迁都需要进行听证的,如果需要进行听证的征地拆迁没有组织听证的,就是违法。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是有权对土地进行征的,而对土地进行征收时,往往会涉及到房屋的拆迁,征地和拆迁是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的。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一)拟定或者修改基准地价; (二)编制或者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
    • 拆迁过程中镇政府是否有权力征收土地、拆除违法建筑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20
      对于城市房屋的违建,认定主体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于乡、村庄房屋的违建,由乡、镇人民政府认定。认定违建与强制执行拆除违法建筑是不同的程序,违建房屋的拆除,还需要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对有关强制执行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城乡
    • 政府在拆迁过程中是否应该公布拆迁项目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28
      政府拆迁,应当发布公告,在公告中,应当公布拆迁项目等具体事项。
    • 政府在拆迁过程中有没有权利阻止被拆迁人的行动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9
      根据《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据此,如拆迁程序和补偿标准违法,被拆迁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提起
    • 征地拆迁过程中是由谁来组织听证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0
      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要求,征地拆迁过程中进行听证的,应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听证。 相关法律规定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依职权或者依当事人的申请组织听证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听证由拟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需报政府批准的事项的主管部门组织。 依照本规定具体办理听证事务的法制工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