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调解有期限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6:11:12 117 人看过

一、交通事故的分类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交通事故死亡调解有期限吗

促进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使侵权行为当事人及时受到民事制裁,使蒙受损害的当事人能及时得到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权利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

(一)调解期限的开始日期。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如果受伤人员自愿放弃伤残评定的,从收到受伤人员书面证明之日起开始;

对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从被通知人接到通知的下一日开始计算。规定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下一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期限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以停止业务活动的下班时间为截止时间。

(二)对具备调解开始时间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当事人请求变更调解时间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并另行约定调解时间。

(三)当事人申请超过法定时限或者对检验、鉴定结论、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处理(不调解)通知书,说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调解的理由和依据,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调解过程中放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结调解。

三、调解程序

(一)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二)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23: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致行人死亡调解家属获赔37万
    2011年8月17日,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快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件,原被告在庭审时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并于当日给付赔偿款。2011年6月9日22时许,被告曹超强驾驶一辆车牌为鄂S51903的高压清洗车,行至316国道617KM+20M处时,将受害人黄昌银撞伤,伤者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后于次日死亡。经永修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调查认定,被告曹超强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受害人黄昌银不承担责任。经调查,该车所有权人系湖北新中绿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事发后曹超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其在事故后通过事故处理部门向受害人家属支付了20000元赔偿款。2011年6月27日,受害人黄昌银之子黄劲松、黄清将肇事人曹超强及车主湖北新中绿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原告抢救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403368.51元。庭审当日,经法院耐心劝解,从中斡旋,被告方曹超强诚恳地向受害人家属表达了歉意,
    2023-06-05
    422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调解申请书范本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调解申请书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车辆牌号联系电话现住址或单位于年月日时在发生交通事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现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请求事项:请求调解涉及交通事故的所有赔偿费用。申请人(签名或捺指印):年月日申请人:家庭地址:身份证编号:被申请人:家庭住址:身份证编号:复核请求:事实与理由:(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节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第七十五条:“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上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很显然,本次事故是被申请人在有意识地在横穿公路时,是在车辆临近行人距离约2米时突然加速横穿公路而导致申请人采取措施来不及,车头碰撞到被申请人而发生的事故。而被申请人的行为严
    2023-06-02
    137人看过
  • 有没有人交通事故死亡
    交通事故本身是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的,因此交通事故可能致人死亡,若造成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以及造成三人以上死亡,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将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量刑如下: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车祸后索赔程序怎么走交通事故各种情况的索赔方法技巧,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己方全责并线时没有避让直行车辆造成事故,应负全责。这时找交警开责任认定书,有可能被扣分罚款,所以300元以下的小剐小碰强烈建议私了。如果实在不想再掏钱修车,可以按照单方事故索赔。如果事故比较严重,当然只能请交警同志了,然后扣分罚款开事故单报案,双方一起去保险公司定损索赔。如果是自己手潮倒车撞在了树
    2023-02-25
    193人看过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调解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由死者户口所在地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死者生前扶养关系证明。证明书中注明被扶养人与死者的关系、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若被扶养人劳动能力的,需要有县级以上医院残疾证明或者法医证明,并且还须注明被扶养人的户口属农业户口或是城镇居民户口。若死者直系亲属(指死者父、母、配偶)因不能前来处理,须定委托书委托其他人全权代表处理,并注明不、赔偿款项由什么人(只能是一个人)领取,委托书须由当地政府加盖公章。死者及其家属的户口本及结婚证。参加事故处理的人员须有当地政府或单位介绍信,并带齐本人身份证。
    2023-04-26
    104人看过
  • 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调解期限的有哪些
    交通事故调解期限的相关法规:1、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自终止调解之日起三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2、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自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复核结果之日起十日内书面申请,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交通事故调解期限是多久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交通事故损害争议时,不能无限期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期限为10日。该期限指的是期间,是法定的和不可变的期限,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必须在该期限内结束调解。”2、交通事故调解起算时间分以下4种情况进行计算:(1)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2)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3)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4)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事实上,调解是
    2023-07-27
    386人看过
  • 开车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调消驾照吗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一、事故逃逸未构成犯罪如何取得驾驶证1.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犯罪的不吊销驾照,会处以罚款和可拘留。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2.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肇事逃逸多长时间不得申请驾驶证肇事逃逸的终生不得再申请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
    2023-03-06
    473人看过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有哪些,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有哪些,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的解答如下: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4、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5、家属住宿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6、家属误工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超过的按三人计算。7、精神损害抚慰金。受诉法院所载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
    2023-02-23
    224人看过
  • 死亡调解时间限制吗
    法律综合知识
    法院调解没有时限的规定,也没有次数的规定。法院审理案件提倡调解,以调解手段化解民事纠纷,实现和谐。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法院就会进行调解。当然,调解是当事人处分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有的当事人不愿意让步,因此,有的案件调解会有一定难度,可能会进行几次。法院调解可以在立案前调解,也可以在受案后开庭前调解,还可以在开庭过程中和休庭后进行调解。调解虽然没有时间限制,但是要避免久调不决,如果双方差距过大,难以达成调解协议,就应当判决。如果遇到法院久调不决的情况,当事人可以要求停止调解,尽快作出判决。
    2023-06-14
    295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解的法定期限,交通事故多久必须结案
    为了促进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使侵权行为当事人及时受到民事制裁,使蒙受损害的当事人能及时得到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权利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1、调解期限的开始日期。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如果受伤人员自愿放弃伤残评定的,从收到受伤人员书面证明之日起开始;对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从被通知人接到通知的下一日开始计算。规定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下一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期限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以停
    2023-02-21
    212人看过
  • 只有交强险死亡赔偿才有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定义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相关法规定为“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十八条规定了死者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二、交通事故死亡十六项赔偿项目因此这些赔偿项目如下:交通事故死亡可以主张的赔偿赔偿费用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2、(如果存在抢救和治疗)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
    2023-04-07
    233人看过
  •  调整交通事故扣车期限
    根据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三日内委托鉴定,检验、鉴定的期限不得超过20日,超过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部门批准,最长不超过60日。根据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三日内委托鉴定,检验、鉴定的期限不得超过20日,超过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部门批准,最长不超过60日。1. 扣车期限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扣留事故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以下情况下扣留事故车辆:1.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或者严重交通违法的;2.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伪造成事故现场、毁灭证据等行为的;3. 阻碍交通管理部门执行职务或者扰乱交通秩序的;4. 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相关材料的。在扣车期
    2023-08-18
    400人看过
  • 交通事故死亡能认定工亡吗
    因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要对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确定事故责任才能认定是否属于工伤。如果承担主要以上责任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一、交通事故赔偿范围(一)具体索赔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索赔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
    2023-02-22
    370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者死亡责任调查报告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伤者在抢救过程中死亡的,无论多久死亡,肇事者都要承担责任,如果负有主要以上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交通事故伤者护理费支付的期限是多久交通事故伤者护理费支付的期限是有可能是几个月、几年,具体的护理天数应计算至受害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被致残而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方面确定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在其自由裁量权范围内确定的,因此在护理期限尚未届满前,被护理的受害人死亡,已支付的护理费中尚未经过的护理期限的护理费不应退还。而对于法院判以最长20年的护理期限后,受害人仍需继续护理的,可提起新的诉讼向加害人
    2023-07-07
    374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解期限的多少天当事人一定要接受调解吗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当事人不一定要接受调解。当事人请求变更调解时间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并另行约定调解时间。一、高速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期限: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二、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
    2023-02-27
    38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道路调解的期限,道路交通事故调解期限怎么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6
      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的期限怎么算通常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的期限为十日,自调解开始之日起算。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 2022年调解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遗产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20
      1、死亡赔偿金不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死亡赔偿金是死者因事故死亡之后才发生的,而不是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死亡赔偿金在死者生前或死亡时并不存在。 2、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者的赔偿,交通事故事故中的死亡赔偿金是事故责任方在死者死亡后,依照法律规定支付给死者家属的,而不是支付给死者个人的赔偿。
    • 交通死亡事故法院调解程序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30
      如下是详细说明 庭前调解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开庭审理前,在审判人员主持下进行的调解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交通死亡事故法院调解程序是什么?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交通死亡事故法院调解程序是什么?gt;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可以进行调解。”由此可见,适用庭前调解的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基本条件: 1、
    • 交通事故调解时限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调解时限相关问题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13
      交通事故调解期限规定: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审查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时间和地点,并在调解时间前三日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应记入调解记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
    • 双方私下签的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是否有效,交通事故调解有没有期限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08
      一、双方私下签的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1、双方私下签的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2、交通事故当事人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申请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当事人各方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第二,当事人必须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二、交通事故调解有没有期限规定为了促进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