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分保险 可否重复赔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10:01:15 360 人看过

一般来说,意外伤害险、定额给付型的重疾险以及定期寿险,是可以选购多份并重复获得理赔的。而费用报销型的医疗险,没有重复购买的意义,因为需要根据实际医疗费报销。

一、有了医保还需要买商业保险吗?

医保是必须购买的,商业保险是补充。这是因为目前我们国家有些医疗费用医保是不报销的,如果数额较少,可能影响不大,但万一发生高额的医保不能报的医疗费用,很多家庭就有可能不得不卖房看病。如果有一份或多份商业医疗保险,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推荐购买百万医疗险+重疾险这两种商业医疗保险,购买的时候可以选择大都会人寿这类历史悠久、国际化的大品牌,不仅在财务上有保障,还能获得更多的医疗资源。

二、针对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补充医疗保险有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会互助和社区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因此被统称为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如下:

一、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报销范围:个人帐户不足支付时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没有报销的费用;大额医疗费用没有报销的费用。

二、商业医疗保险

报销范围:因疾病和意外伤害支出的门诊医疗费和住院医疗费;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的医疗费;因疾病或意外伤害需要住院治疗时支出的医疗费;因施行手术而支出的医疗费;患特定疾病保险人按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

三、社区医疗保险

报销范围: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家庭病床)医疗费用;门诊特殊病种(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门诊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和慢性病(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治疗费用。

三、商业保险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商业医疗保险根据产品的具体条例不同,报销的比例也会不一样。通常,商业医疗保险报销在有社保医疗保险的情况下,报销比例在80%左右;如果没有社保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在70%左右。

报销的比例是不固定的,不同的险种报销的范围和比例也是不同的。商业医疗保险一般可以根据保险的性质,分为费用型、给付型这两类,可以依据所投保的险种,按照以下的形式进行历并报销:

1.费用型商业医疗保险报销:保险公司会先根据保险条款确定可以赔付的项目(一般和社保的理赔范围一致),在扣除免赔额后,赔付实际产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

2.给付型商业医疗保险报销:商业重大疾病保险一般是确诊即给付的,被保险人可凭借医院开具的确诊证明,一次性获得保险金额饥高。津贴型的保险也不是凭发票进行报销的。只要提供发生手术或是住院证明(具体产品规定),就能从保险公司获得保险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7日 17: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家庭财产险重复保险损失如何赔付
    案情介绍郭某于1986年1月30日向当地甲保险公司办理了家庭财产保险并附加盗窃险,保险金额5000元,保险期限1986年1月31日至1987年1月30日。后来,郭妻所在单位为全体员工投保了家财保险并附加盗窃险,郭某家的保险金额为3000元,保险期限自1986年3月18日至1987年3月17日,但承保人为乙保险公司。1986年5月10日,郭某家发生盗窃。郭某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通知了甲保险公司,经查勘确定,郭某家被资损失达20000元,其中现金存折计7000元,金银手饰3000元,字画3000元,录像机、高级西装共7000元。郭某向甲、乙两保险公司提赔。在理赔过程,乙保险公司发现郭某向甲保险公司进行了投保,后来郭妻所在单位为职工在乙公司投保;因此,乙公司认为这属于重复保险,第二份保险合同无效,乙公司不负赔偿责任。甲保险承担保险责任。剔除现金存折、金银手饰、字画等不保财产外,甲保险公司以保险金额
    2023-03-14
    385人看过
  • 工伤保险赔偿与商业险能否重复赔偿
    一、工伤保险赔偿与商业险能否重复赔偿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是可以同时赔付的,只要是符合商业保险的赔偿范围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公司购买的商业补充险是不能作为伤残就业补助金来冲抵的,这是企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二、工伤保险遵循哪些原则1、无责任补偿(无过失补偿)原则;2、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原则;3、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4、个人不缴费原则;5、区别因工与非因工原则;6、经济赔偿与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相结合原则;7、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8、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9、区别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原则;10、集中管理原则。三、工伤保险的作用有哪些1、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是国家对职工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职工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工伤保险的实施是人类文明和社会发展的标志和成果。2、实行工伤保险保障了工伤职工医疗以及其基本生活、伤残抚恤和遗属抚恤,
    2023-06-15
    477人看过
  • 重复保险索赔更难
    许多人也许想不到,汽车重复保险的索赔比只投保一家保险公司更加难。保险是以补偿为原则,而不是赢利。有车主因不了解车险,曾向多家保险公司投保,而车险作为财产保险,原则上是不需要重复投保的。忘记保单到期日,又重复保险2007年6月,黄小姐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为自己的轿车买了份车险,到期时间是今年的6月15日。今年6月10日,黄小姐因为各种原因,觉得B保险公司服务质量比较好,于是在老保单到期前又通过保险代理公司在B保险公司投了保。当B保险公司车险顾问询问起投保日期时,黄小姐因忘带2007年保单,记不清老保单的到期日,于是就要求今年续保的起保日期从6月11日开始。可是天有不测风云,投保后第二天,黄小姐在演达路转错道而和一部小车相撞。这时,黄小姐下意识地想到了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一翻保险卡,发现有两张:一张是老保单,6月15日24时到期;另一张是6月11日起保的新保单。黄小姐这时不禁为难:难道找两家保险公
    2023-04-23
    259人看过
  • 重复保险的分摊方法
    1.保险金额比例责任制这种方法是以每个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与各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来分摊损失金额。车船税是什么?如何计算?计算公式为:某保险人的赔偿金额=某保险人的保险金额/各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总和。例:甲、乙二家保险公司同时承保同一标的、同一风险,甲保险单的保险金额为4万元,乙保险单保险金额为6万元,损失金额为5万元。两个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总和为10万元。2.赔偿限额比例责任制采用这种方法时,各保险人的分摊金额不是以保险金额为基础,而是依照每个保险人在没有其他保险人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单独承担的赔偿限额与各保险人赔偿限额总和的比例来分摊损失金额。至于电话车险哪个好,要具体分析。比如,依照前面的例子,甲保险人的独立责任限额为4万元,乙保险人的独立责任限额为5万元,则:甲保险人的赔偿金额为2.22(万元);乙保险人的赔偿金额为2.78(万元)。3.顺序责任制这种方法是按保险合同订立的先后顺序由各保
    2023-06-15
    483人看过
  • 意外险和交强险能不能重复赔付
    交通事故意外险和交强险重复赔偿是不可以的,交强险具有公益性,重复投保不应获得两份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要求承保公司在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上经营,保险合同不设免赔率和免赔额,即无论投保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凸显交强险制度的公益性功能。一、肇事逃逸自首保险怎么理赔肇事逃逸自首后,在交强险范围内,保险公司会承担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限额的,保险公司不理赔。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二、故意造成交通事故交强险赔吗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交强险不予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
    2023-03-25
    230人看过
  • 人身保险能否超额保险、重复保险
    人身保险可以超额保险、重复保险吗?由于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是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明确规定在保险合同中,不是以衡量人的自身的价值为基础,因此人身保险不存在超额保险和重复保险。被保险人可以先后或同时参加同一种或几种人身保险,都可以根据约定得到规定的保险金合付。如李甲参加简易人身保险,出去旅游时又参加了旅游保险,在途中乘火车,又成为法定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险的被保险人。假定李甲在乘火车中发生意外事故死亡,其受益人可以同时领取铁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金,旅游保险死亡保险金和简易人身保险的死亡保险金。
    2023-04-26
    77人看过
  • 社会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可以重复理赔吗
    现如今,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增强,大多数的人都会有社会医保,在此基础上还会购买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作为补充。这样一来一旦发生疾病,除了医保外,重大疾病还可以获得报销医疗费用。但是,是不是重大疾病保险可以和社会医疗保险同时获得理赔呢?具体我们还是来看下文的介绍吧。社会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能重复理赔吗?大多数的人对社会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是否重复理赔甚是关注,针对这一问题,业内专业人士表示。事实上,除了医保外,消费者投保一份重大疾病保险附加住院险是非常有风险意识的一种做法。一旦发生住院治疗,就可以获得医保和保险公司的双重理赔。但是,总的理赔额度不会超过医疗总费用。一般来说,商业保险只负责赔偿社保赔偿的部分。但鉴于医保的报销范围十分有限,消费者自己需要承担的比例较高,拥有一款医疗保险就可以弥补社保报销的不足。尤其对于部分进口药品和医学机械,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就更加明显了。针对生病就医,如果消费者购
    2023-05-31
    160人看过
  • 医疗重复保险的理赔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为了利益有更多的保障对某一标的在不同的保险公司进行重复投保,那么发生投保事项后如何进行理赔?是否真的能得到更多的赔偿呢?通过一个案例分析一下:甲是农村的居民投保了农村合作医疗,在A公司1万元限额下报销40%,又在B保险公司投保了医疗保险,在1万元限额下报销70%。甲得病住院后发生医疗费用5000元。该如何理赔呢?但对于医疗重复保险理赔没有相关规定,保险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两种。人身保险实行定额赔偿,买几份保险则赔偿几份,并无限制;财产保险则适用损害补偿原则,不论买多少份,赔偿的数额都不能超过财产本身的价值。重复索赔是于法有据的,理由是补偿原则虽然是财产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但并不适用于人身保险。因为人的生命和健康是难以用价值来衡量的,法律规定人身保险可以重复投保,也允许权利人得到多份保险金,因此,被保险人因他人过错遭到损失,获得对方的赔偿后,并不影响其再向保险公司行使索赔的
    2023-04-23
    385人看过
  • 工伤险和车险是否可以重复报销理赔?
    1.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同时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申报工伤的,在报销医药费时候,只能在一处报销,这个报销都需要提供原件,所以,不能同时在两处报销。2.假如,受害者在事故中个人需要承担责任的,那么,需要受害者承担的部分,可以凭医药费发票的复印件由事故调解处理的部门(交警队,交调会,法院)加盖公章以后,到社保中心申请工伤保险,也可以由保险公司提供盖章的复印件和保险理赔分割单申报社保报销,申请报销的有属于需要当事人承担的部分。3.所有的医药费报销,都按照国家规定,政府公布的医保范围内的用药标准规范来报销,非医保范围内的费用部分,还是需要个人承担,不过,一般情况下,不管是交通事故,还是工伤保险,直接产生的医药费费用一般都由事故责任人或者工伤员工单位给予承担。工伤险的赔付标准工伤险的赔付标准取决于工伤的鉴定等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
    2023-07-07
    222人看过
  • 工亡赔偿和保险公司赔偿可重复吗
    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是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的死亡和残废,不负责疾病所致的死亡。只要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事件发生在保险期内,而且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责任期限内,如90天、180天等)造成死亡残废的后果,保险人就要承担保险责任,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遭受了意外伤害:(1)意外伤害是死亡、残废的直接原因。(2)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近因。(3)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诱因。当意外伤害是被保险人死亡、残废的诱因时,保险人不是按照保险金额和被保险人的最终后果给付保险金,而是比照身体健康遭受这种意外伤害会造成何种后果给付保险金。一、工伤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可以申请工亡,要求支付丧葬费、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未
    2023-02-25
    477人看过
  • 恶意重复保险是否应该得到赔偿
    如果类似本案的恶意重复保险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就会诱发部分被保险人采取上述被保险人的做法——重复保险,意图获得额外赔偿。3月3日,贵报刊登了刘欣同志的《重复责任应当按比例赔偿》一文。案件事实如下:一是运输公司与a保险公司签订了雇主责任保险合同,同时向B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和车辆人员责任保险,保险期间,王某的司机王某,不小心出了事故。事故发生后,运输公司向B保险公司索赔并获得赔偿,然后向a保险公司提出索赔,a保险公司明知已收到B保险公司的赔偿,却拒绝赔偿,笔者认为“运输公司已向保险公司索赔”B为船上责任险,赔偿金额足以赔偿运输公司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根据保险赔偿原则,保险公司a在确认运输公司已获赔偿后作出拒绝赔偿的决定是合理的,“更规范的理赔措施应该是两家保险公司分别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在中国,笔者同意笔者提出的理赔措施。但如果类似本案的恶意重复保险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
    2023-05-31
    250人看过
  • 保险能不能双重赔付
    (一)法律依据。依据我国现行《保险法》第68条之规定,马某因他人的侵权行为而发生人身保险事故,其在向侵权人请求赔偿后,还可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人求偿,保险人仍负理赔义务。也即,人身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有双重求偿权,其可同时向侵权人和保险人主张,该权利不因一方已为赔偿而丧失。(二)请求权性质。马某向保险公司请求理赔的依据是双方存在人身保险民法典律关系,其请求权性质为合同履行请求权。而马某向侵权人主张赔偿的依据是马某因侵权而致伤的事实,该请求权性质为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两种请求权在成立要件、赔偿范围和时效保护等方面存在明显不同,且二者在本案中不相妨害地并立存在。因此,马某可以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分别向不同的行为主体求偿。一、高空坠物怎么代位追偿高空坠物的代位追偿,要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向保险公司提出,具体情况下如果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失或非法行为引起的,第三者对被保险人的损失须负赔偿责任。保
    2023-06-23
    398人看过
  • 恶意重复保险该不该赔
    若类似本案中的恶意重复保险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将会诱使一部分被保险人采取上述被保险人的做法——重复投保,意图得到额外赔付。贵报于3月3日刊登了刘*新同志撰写的文章《重复责任应按比例赔偿》,其案情为:一运输公司与A保险公司订立雇主责任保险合同,同时又向B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等。在保险期限内,其所属驾驶员王某不慎发生事故,事发后,运输公司向B保险公司索赔,并得到了赔偿,随后又向A保险公司提出索赔,A保险公司得知其已从B公司得到赔偿后,作出拒赔规定。文章作者认为“运输公司已经就其投保的车上责任险向B保险公司索赔,而且赔偿金额已经足够补偿运输公司的损失;在此种情况下,根据保险补偿原则,A保险公司在证实运输公司已经得到赔偿后,作出拒赔的决定是合乎道理的。”“更加规范的理赔处理措施应是两家保险公司分别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在中国目前的法律框架下,笔者同意作者提出的理
    2023-08-08
    376人看过
  • 论重复保险
    复保险
    重复保险是保险领域中的常见现象。我国《保险法》第41条就重复保险作了原则性规定。该规定存在不完善之处,在保险实务中容易引起争议,不利于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和实现保险人之间责任公平。本文拟从保险法律角度,探讨重复保险的法律界定、构成要件、种类及其认定、保险人责任分担等方面,从而为完善我国《保险法》关于重复保险的规定进行理论建构。一、重复保险的界定及其构成要件(一)重复保险的界定重复保险(dobleinsrance)又称为复保险,其具体内涵在学理和立法例方面有不同的界定。有的将重复保险界定为: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与数个保险人分别订立数个保险合同的行为,且各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总和超出保险标的价额。采取这种内涵的立法例国家有德国、法国、日本和韩国等。有的将重复保险界定为:要保人就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与数保险人分别订立数个保险契约,而该数个保险契约,
    2023-04-23
    222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国内车祸重复赔赏保险是否保险公司重复赔赏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8
      不是全部项目,只是一部分项目可以兼得。具体可以委托律师
    • 交强险可否重复赔偿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1
      交强险和商业险赔偿是有顺序的,事故发生后造成第三方的损失,必须是先以交强险的限额赔偿,超出交强险的部分再以商业第三者的限额赔偿,两个保险的加起来的赔偿总额不会超出实际赔付总额。
    • 什么保险可以重复理赔呢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8-01
      财产保险。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保险法》第五十六条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可以就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
    • 可以双方保险重复理赔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30
      不可以,保险属于填平原则,损失多少赔多少,如果协商解决的话对方愿意赔偿基本是可以的。
    • 人身保险赔偿可以重复赔偿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6
      重疾险、定期寿险、意外伤害险则不存在重复投保情况,因为人的生命价值很难与金钱数额划上等号。但是,如果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根据保险法规定,其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