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的性质和类型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14:50:43 492 人看过

拆迁房的性质包括:在国家出让土地上建设的正式商品房,由政府作为安置房购买。此类房屋产权证齐全,可随时挂牌交易。在国有划拨土地上建设的安置房,由于土地性质属于划拨性质,专门用于拆迁安置,价格相对较低。一般情况下,限制在发证后3-5年内上市交易。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安置房属于小产权房或集体产权房,国家现行政策不允许上市交易。

可撤销的合同有哪几种情况

1、合同是因重大误解订立的。这种情况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重大事项有错误的认识,从而使订立合同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并可能或者已对造成较大损失。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实际生活中显失公平的情况可能多种多样,比如一方当事人不公平地利用了对方当事人的依赖、经济困境或紧急需要,或者不公平地利用了对方当事人的缺乏远见、无知、无经验或缺乏谈判技巧的事实等。是否构成显失公平,需要考虑到合同的目的和性质以及所造成的实际影响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3、合同是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对于欺诈、胁迫的情形有两种情况。属于损害国家利益的,如前所述,应当认定无效。如不属于损害国家利益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具有以下的几种情形,合同可以依法撤销,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存在显示公平的情况;合同中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违背对方的真实意愿签订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对于合同标的物,存在重大误解时订立的合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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