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期犯人要干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15:14:12 111 人看过

羁押期犯人要干活。《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第四十三条规定,为了促进人犯的思想改造,增强人犯体质,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侦查、起诉、审判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在所内组织人犯进行适当的劳动。

一、贩毒进看守所怎么处理?

贩卖毒品的嫌疑人进看守所后就会被羁押,在羁押期间接受公安机关的调查,而犯罪嫌疑人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九条看守所收押人犯,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人犯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二、拘留所和看守所那个更严重

1、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2、拘留所羁押的是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所以拘留所是国家行政羁押机关。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治安拘留的人以及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拘留所最多只能拘留15天

3、综上所述,看守所与拘留所,前者更为严重一点。

三、怎么通过邮政给看守所的人寄钱

可以联系看守所,确定汇款账号,通过银行汇款即可。给看守所犯人寄钱,只要了解人犯的详细地址即可,汇款单到达后由看守所民警领取并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看守所对人犯带入所内以及后来寄送的财物,需要代为保管的,应当当面点清,详细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8日 17: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羁押相关文章
  • 异地羁押期间家属该干什么
    在羁押期间,家属是可以接见的。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1、各分监区应将罪犯接见信在接见日前10天交十二分监区。接见信必须字迹清楚,写明收发地址、邮编,罪犯本人姓名及与收信人的关系,接见卡编号,贴足邮资,否则不予寄发。2、分监区对各分监区交来的接见信应认真检查、登记,填装接见通知单,并在接见通知单骑缝处加盖“监狱接见专用章”后于接见日前7天发出。3、亲属来监接见必须持有效接见通知单和身份证,16岁以下人员凭户口本到监狱候见室登记处进行登记。4、分监区干警负责在候见室处进行登记,登记前应查验接见通知单,身份证件,与登记卡核对,无误后予以登记并在接见单下方加盖“监狱接见专用章”。一、服刑期间如何立功服刑期间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立功: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
    2023-03-26
    210人看过
  • 羁押期限已满,但尚未结案,能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吗
    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但是根据案件情况,确实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那么到底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有多长呢?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案件不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的不超过3个月。但有四种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再延长两个月:一是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是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是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是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此外,对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再延长两个月。对人民检察院决定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检察机关对审查起诉的案件不得超过一个半月;一审、二审人民法
    2023-06-11
    440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被超期羁押能取保吗
    犯罪嫌疑人被超期羁押,是可以取保的,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批准。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一、司法机关超期羁押改如何救济对于超期羁押的案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5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
    2023-03-03
    239人看过
  • 没抓到主犯无限期羁押吗
    没抓到主犯不会无限期羁押。同案犯没有到位的,可以分案处理。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所以,不是无限期羁押。《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023-04-14
    396人看过
  • 对于羁押犯人有监护权吗
    一、对于羁押犯人有监护权吗?羁押犯人是有监护权的。罪犯有监护权,只是服刑期间受到了限制。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二、看守所最长羁押时间是多久?公安机关对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和逮捕的时候,需要将嫌疑人移送到看守所羁押,刑
    2023-04-18
    419人看过
  • 厅级干部坐牢要干活吗?
    厅级干部坐牢是需要干活的。我国监狱法规定: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劳动。监狱根据罪犯的个人情况,合理组织劳动,使其矫正恶习,养成劳动习惯,学会生产技能,并为释放后就业创造条件。监狱对罪犯的劳动时间,参照国家有关劳动工时的规定执行;在季节性生产等特殊情况下,可以调整劳动时间。罪犯有在法定节日和休息日休息的权利。厅级干部退休年龄干部离休退休年龄的界限,考虑到当前干部的实际状况和接替条件,应当规定:担任中央、国家机关部长、副部长,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书记、省政府省长、副省长,以及省、市、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干部的,正职一般不超过65岁,副职一般不超过60岁。担任司局长一级的干部,一般不超过60岁。省部级官员多少岁退休,按惯例,副省级官员退休年龄为60岁,而正省级官员可至65岁。-正省部级65岁:省部级党政正职是65岁,但任期未满的可延期3年,所以大多是68岁。由中
    2023-08-03
    218人看过
  • 超期羁押刑事赔偿的若干问题
    超期羁押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或者监狱执行人员超越法定的期限,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甚或犯人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1】我国《国家赔偿法》第15条规定,对造成人身损害的,国家刑事赔偿的范围为:(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可见,我国的刑事赔偿基本上是以无罪赔偿和违法责任赔偿为原则。当前,我国超期羁押问题严重,而对超期羁押的刑事赔偿问题又没有完全落实,被超期羁押者往往只有在最终被宣告无罪的情况下才可能获得国家赔偿,这具有明显的局限性。应当说,刑事赔偿作为现代国家侵权事后救济的基本方式之一种,若能在赔偿范围上
    2023-04-24
    225人看过
  • 羁押期过了会被放人吗
    拘留期是对待侦查起诉的人犯关押的法定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被告人在侦查中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止的,经上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重大复杂案件、交通非常不便的偏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两个月。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延长后不能终止的,由最高检察院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理,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拘留期限为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半个月。如需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不得超过一个月。人民法院一审二审办案期限为一个月,不得超过一个半月。上述三类案件在法定期限内不能完成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一个月。如果没有延期审理的情况,侦查不能在法定侦查期限内结束,应当依法释放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无社会危险的,可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期间不计入法定办案期限。拘留当日和释放当日是否计入羁
    2023-08-09
    307人看过
  • 没有参与犯罪能超期羁押吗
    不能,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以及其他辩护人认为存在超期羁押的,有权向做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或者其上级检察院进行投诉。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约见驻所检察人员对超期羁押进行投诉。1,向上级法院、检察院提交诉讼申请(原告硬也不能硬到市里、省里吧,市里省里不可能没人公道点的),这个途径是最正规的,也是最慢的,效果也许不显著。2,制造新闻舆论。刑事拘留最长不得超过30日。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移交材料7日内必须作出批准逮捕/不予批捕决定。自检察院批准逮捕后60日内向法院移交起诉材料,复杂案件可以延长15日。期间检察院如果认为证据不足或案情复杂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要求补充侦查,退回一次一般是60日,检察院最多提出2次补充侦查要求。要看公安机关是否有补充侦查等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情况,否则,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辩护人可以向执行机关申请解除、变更强制措施,如果有超期羁押的情形,
    2023-04-10
    289人看过
  • 羁押期间死亡要审判吗
    羁押期间死亡一般需要审判。人犯在羁押期间死亡的,应当立即报告人民检察院和办案机关,由法医或者医生作出死亡原因的鉴定,并通知死者家属。一、服刑人员死亡处理流程服刑人员死亡处理流程为: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二、刑事拘留无罪释放的流程刑事拘留无罪释放流程:办案机关发现不应当拘留或者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通知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
    2023-06-23
    431人看过
  • 羁押期间需要送衣物吗?
    一、羁押期间需要送衣物吗衣服、被褥,一般由嫌疑人自备。因此,可以送些衣物和日用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四条人犯应当自备衣服、被褥。确实不能自备的,由看守所提供。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食物不能带流食或液体之类的,生活用品不能带绳索,玻璃,刀具,铁器,尖锐物等危险品.其实在看守所,你只需要送些衣物或钱就可以了.其他都是没必要的.《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看守所对罪犯收受的物品应当进行检查,非日常生活用品由看守所登记保管.罪犯收受的钱款,由看守所代为保管,并开具记账卡交与罪犯.看守所检查、接收送给罪犯的物品、钱款后,应当开具回执交与送物人、送款人.也就是说送日常生活用品,别的送了也是白送.现金,和违法的物品比如管制刀具,爆炸物等。只能是简单的个人生活用品,除此之外的都属于不允许带的。看守所里一般羁
    2023-04-28
    62人看过
  • 人犯在羁押期间死亡的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死亡的,应当立即报告人民检察院和办案机关,由法医或者医生作出死亡原因的鉴定,并通知死者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七条人犯在羁押期间死亡的,应当立即报告人民检察院和办案机关,由法医或者医生作出死亡原因的鉴定,并通知死者家属。员工被羁押期间还发工资吗首先,按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羁押期间停发工资。除此之外,对于其他员工,涉嫌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公司在员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内,可以暂停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其中包括按时发放工资。其次,员工被停发工资之后,后又被宣判无罪的根据不同对象处理如下:1、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单位也未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由原单位补发其被羁押期间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2)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单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其被羁押期间的工资按照被取保候审和监视居
    2023-06-14
    73人看过
  • 看守所羁押的人是罪犯吗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而不是罪犯,是等待被审判的人员。一、犯罪嫌疑人的权利进入看守所的嫌疑人是正在接受审查的人,是绝对禁止与外界任何人接触的,但有会见律师的权利。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
    2023-02-11
    149人看过
  • 限期羁押犯罪嫌疑人到期了怎么办
    公安机关超期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超期羁押是指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羁押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押时限的一种违法行为。无限期羁押怎么办应怎么处理《刑事诉讼法》第77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如果你们有案件属于超期羁押,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行使权利,以维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
    2023-07-27
    233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羁押
    词条

    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更多>

    #羁押
    相关咨询
    • 死刑犯还要干活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02
      1、死刑犯一般不在监狱服刑。他们被拘留在公安局拘留中心,等待枪决时间。2、死刑犯和普通罪犯是混合拘留的,没有特殊待遇。3、既然他们是死刑犯,就没有年龄差异,就像他们的罪犯一样。未成年人犯罪一般不判处死刑。4、当监狱晚上睡觉时,监狱内的照明系统将变压,即从220开始V变为110V,监狱里的灯光会变暗,但不会熄灭。一般在监狱里住6个-10名罪犯,如果一个人在说话或活动,不需要纪律警察,其他室友也不会允
    • 羁押期间家属该干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08
      在羁押期间,家属是可以接见的。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1、各分监区应将罪犯接见信在接见日前10天交十二分监区。接见信必须字迹清楚,写明收发地址、邮编,罪犯本人姓名及与收信人的关系,接见卡编号,贴足邮资,否则不予寄发。 2、分监区对各分监区交来的接见信应认真检查、登记,填装接见通知单,并在接见通知单骑缝处加盖“监狱接见专用章”后于接见日前7天发出。 3、亲属来监接见必须持有效接见通知单和,16岁以下人
    • 超期羁押了不犯法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2-07
      超期羁押算渎职。 1、超期羁押是指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羁押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押时限的一种违法行为。超期羁押不仅严重侵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违背法制理念,亵读法律尊严,严重损害了公安司法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超期羁押现象予以坚
    • 羁押期内的人逃跑构成犯罪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7-20
      羁押时潜逃与是否构成犯罪没有关联。行为人因为有犯罪的嫌疑,相关机关为防止嫌疑犯逃走或消灭罪证,依法将未判决的人犯关押在规定的监禁场所,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羁押的前提是涉嫌构成犯罪,而羁押时潜逃并不影响已经形成的犯罪事实,只会影响量刑。
    • 主犯犯罪无限期羁押有期限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16
      不。同一犯罪分子不到位的,可以分案处理;刑事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天,特殊情况最长37天。根据《刑事诉讼法》逮捕后的调查羁押期限:1。逮捕后的调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个月;2、案件复杂,期限届满后不能终止的,可以延长1个月;3、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的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4、犯罪嫌疑人可以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终止调查的,可以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