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擅自流产,丈夫提出离婚时能以侵犯自己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1 11:48:26 246 人看过

一、妻子擅自流产,丈夫提出离婚时能以侵犯自己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

男方以女方擅自终止妊娠侵害其生育权为由,在离婚时对女方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不予支持。因为女方也有生育权,女方基于生育权享有是否决定生育的自由。如果双方因为是否生育发生争执,导致感情确已破裂的,经过调解无效,就达到了法定的离婚标准,应当准予离婚,但是不支持丈夫一方以妻子擅自流产为由提出的离婚损害赔偿

二、【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三条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如果结婚后丈夫经常虐待妻子,那么妻子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此种情形下,妻子要求离婚时还可以同时要求男丈夫给予损害赔偿。

婚姻的可撤销只包括两点,一是因胁迫而结婚的,二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诉婚姻关系当事人的

很明显暴力虐待不在此条内,但可以协议跟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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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6日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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