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土地使用税的免税范围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08:01:51 330 人看过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征土地使用税5年~10年;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一、昆明土地使用税的调整标准

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省地税局于日前下发批复文件,对昆明市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等级划分和税额征收标准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昆明市城区划分为五个等级,税额标准为3.5元至22元;市城区部分以外的呈贡区、昆明高新技术开发区、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划分为两个等级,税额标准分别为8元、10元

调整后,昆明市城区划分为五个等级,税额标准为3.5元至22元;市城区部分以外的呈贡区、昆明高新技术开发区、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划分为两个等级,税额标准分别为8元、10元;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划分为两个等级,税额标准分别为6元、8元;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划分为两个等级,税额标准分别为6元、7元;安宁市划分为四个等级,税额标准为3.5元至6元;各县城区划分为两个等级,税额标准分别为4元、5元;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嵩明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划分为两个等级,税额标准分别为4元、5元;建制镇划分为两个等级,税额标准分别为2元、3.5元;昆钢工矿区划分为两个等级,税额标准分别为2元、4元,其他工矿区划分为两个等级,税额标准分别为2元、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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