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报价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4:40:56 337 人看过

一、投标报价是什么

投标报价是指承包商采取投标方式承揽工程项目时,计算和确定承包该工程的投标总价格。投标单位有了投标取胜的实力还不够,还需有将这种实力变为投标的技巧。

二、投标报价作用

投标报价技巧的作用体现在可以使实力较强的投标单位取得满意的投标成果;使实力一般的投标单位争得投标报价的主动地位;当报价出现某些失误时,可以得到某些弥补。因此,投标单位必须十分重视对投标报价方法的研究和使用。

三、投标报价方式有哪几种

1、不平衡报价。所谓不平衡报价,指在总价基本确定的前提下,如何调整内部各个子项的报价,以期既不影响总报价,又在中标后可以获取较好的经济效益。2017年招标信息免费查看,使用剑鱼招标,在实际的投标过程中,不平衡报价被使用的次数比较多。

2、多方案报价法。若业主拟定的合同要求过于苛刻,为使业主修改合同要求,可提出两个报价,并阐明,按原合同要求规定,投标报价为某一数值;倘若合同要求作某些修改,可降低报价一定百分比,以此来吸引对方。

3、多方案报价法。若业主拟定的合同要求过于苛刻,为使业主修改合同要求,可提出两个报价,并阐明,按原合同要求规定,投标报价为某一数值;倘若合同要求作某些修改,可降低报价一定百分比,以此来吸引对方。

4、低投标价夺标法。此种方法是非常情况下采用的非常手段;比如企业大量窝工,为减少亏损;或为打入某一建筑市场;或为挤走竞争对手保住自己的地盘,于是制定了严重亏损标,力争夺标。若企业无经济实力,信誉不佳,此法也不定会奏效。

5、联保法。一家实力不足,联合其他企业分别进行投标。无论谁家中标,都联合进行施工,这种形式其实就是联合体投标,说白了就是相互帮助,增强实力,有钱一起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23: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投标报价的编制步骤
    一、投标报价的编制步骤承包商通过资恪预审,购买到全套招标文件之后,即可根据工程性质、大小,组织一个经验丰富、决策强有力的班子进行投标报价。承包工程有固定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几种主要形式,不同的合同形式的计算报价是有差别的。具有代表性的单价合同报价计算主要分以下9个步骤:1、研究招标文件;2、现场考察;3、复核工程量;4、编制施工规划;5、计算工、料、机单价;6、计算分项工程基本单价;7、计算间接费;8、考虑上级企业管理费、风险费,预计利润;9、确定投标价格。二、报价的原则1、报高价的原则。一般来说,下列情况下报价可高些:一是施工条件差的,如场地狭窄、地处闹市的工程;二是施工要求高的技术密集型工程,而本企业这方面有专长,声誉较高的;三是小工程,以及自己不愿做而被邀请投标的工程;四是特殊工程,如港口码头工程,地下开挖工程等;五是业主对工期要求急的工程(但在工期上要尽量提前):六
    2023-06-07
    500人看过
  • 进行投标要怎样报价
    一.投标人应在适当的投票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二.投标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a)从买方本国供应的货物;(ⅰ)报所供货物的出厂价(工厂交货价、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包括对以下a.b两项已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关税、销售税和其他税:a.报出厂价的货物在制造或组装时使用的部件和原材料;或b.报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以前从国外进口的货物。(ⅱ)如果授予合同,将要缴纳的买方国内的销售税和其他税。(ⅲ)如果"投标资料表"中有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输、保险和其他当地发生的伴随费用。(ⅳ)如果有的话,投标资料表中列出的其他服务(伴随服务)的费用。(b)从国外供应的货物(ⅰ)按照"投标资料表"中的规定,报指定目的港的到岸价(DIF),或"运费、保险付至边境口岸价"(CIP),或"运费、保险付至指定目的地价"(CIP)。报价时投标人可以自由选择
    2023-06-14
    168人看过
  • 投标报价原则有哪些
    投标报价编制依据(1)招标文件;(2)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有关的技术说明书等;(3)工程所在地现行的定额及与之配,套执行的各种造价信息、规定等;(4)招标人书面答复的有关资料;(5)企业定额、类似工程的成本核算资料;(6)其他与报价有关的各项政策、规定及调整系数等。在标价的计算过程中,对于不可预见费用的计算必须慎重考虑,不要遗漏。报价技巧1.不平衡报价法:不平衡报价指的是一个项目的投标报价,在总价基本确定后,如何调整项目内部各个部分的报价,以期望在不提高总价的条件下,既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2.多方案报价法:对一些招标文件,如果发现工程范围不很明确,条款不清楚或很不公正,或技术规范要求过于苛刻时,要在充分估计投标风险的基础上,按多方案报价法处理3.增加建议方案:有时招标文件中规定,可以提出建议方案,即可以修改原设计方案,提出投标者的方案。这时投标者应组织一批有经验
    2023-06-15
    269人看过
  • 投标报价应如何结算
    如何结算要约如果要约获得批准,您可以进入要约收购程序。在宣布要约开始后,可以进行声明。报告方法非常简单,与买卖股票没有区别。在软件界面中找到“报告报价”选项,并输入您想要报告的股份数量。当然,你也可以点击“取消要约”来取消要约收购,要约收购意味着收购方向被收购公司发布收购公告,而收购只有在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得到确认后才能进行这是各国证券市场上最重要的收购形式。通过向所有股东公开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要约收购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的物是上市公司所有合法发行的股票要约收购的特殊性:本质上,要约收购也是一种证券交易行为,但与一般证券交易行为相比,它具有以下特殊性:(1)交易双方之间的不平等。证券交易的购买者,即发出要约的购买者,通常是一家准备就绪的公司,而接受要约的目标公司的股东通常是处于分散状态的中小股东。他们对收购的提前到来一无所知,也没有做好准备。(2)收购目的的特殊性。要约
    2023-05-07
    387人看过
  • 新三板投标报价流程
    收购新三板的要约收购过程(1)。持有5%以上股份的,必须公开信息。即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上市公司并公告(二)要约收购以30%的股权继续进行时收购人要约收购时,必须提前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收购上市公司的报告,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内,收购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三)终止上市。收购要约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被收购上市公司股份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75%以上时,上市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四)股东可以要求收购人购买未购买的股票。收购要约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股份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90%以上时,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份的剩余股东有权在与收购要约相同的条件下向收购人出售其股份,买方应购买。收购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企业形式。
    2023-05-07
    196人看过
  • 投标等于邀请报价吗
    投标是否为要约邀请属于。对于招标公告或招标通知,一般认为是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投标就是报价,招标人选择中标人作为中标人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的同时公开进行招标文件;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第35条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文件的密封应由投标人或其选出的代表进行检查,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和公证;确认后,工作人员应当众打开信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应在开标时公开开标并宣读开标过程应记录并存档,以备将来使用第三十七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设立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技术经济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为五人以上的奇数,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
    2023-05-07
    449人看过
  • 招标投标法第二次报价是否合法
    二次报价一般出现竞争性谈判过程中,就是专家和采购单位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标书,对商务报价、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做出了评判之后,要求供应商二次报价。也就是在做标书的时候,标书里面的价钱可以不是你最后的成交价。开标后,专家和用户经过对标书的商务分和技术分做出了评判之后,会要求投标人进去,让投标人做出第二次报价。这第二次的报价就是你最后的成交价。一、二次报价高于一次报价有效吗1、招标不能进行二次报价。如果在招标工作中进行二次报价,属于违法违规行为。2、如果进行二次报价,就不是招标,而是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3、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中,第二次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或者第N次报价高于第N-1次报价,则该次报价无效。同时,任意一次报价,均不能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属于无效报价。二、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哪些招标文件主要包括投标邀请书、投标者须知、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招标书和投标书保证格式、补充资料表、
    2023-06-25
    359人看过
  • 不接受投标报价可以吗
    当满足下列条件时,可以进行强制收购首先,当股份公司因股权转让而变更其控制权时,可能导致公司的经营者和经营战略发生变化,这对少数股东不利。因此,应给予他们退出的机会。其次,大股东持有的股份对公司具有控制价值,不仅应属于持有股份的大股东,而且应属于公司的所有股东。因此,收购方为获得公司控制权而支付的溢价应由公司全体股东平等享有强制要约收购是指投资者按法定比例持有目标公司股份或表决权的法律制度,或者在持有一定比例后,在一定期限内增加一定比例,必须依法向目标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公开要约要约收购的主要内容1。投标报价。价格条款是收购要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各国的高度重视,主要包括自由定价和价格合法化。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证券法》没有规定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收购办法》第三十六条原则上承认,收购人可以通过现金、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法定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但是,《收购办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
    2023-05-07
    105人看过
  • 申请豁免投标报价好吗
    申请豁免投标报价好吗?
    2023-05-07
    250人看过
  • 【招投标拍卖制度】国际工程的投标报价
    国际工程的投标报价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建筑施工的综合实力逐步增强,我国建筑施工队伍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的竞争势在必行。由于我国大多数建筑公司已习惯于国内计划经济下的一套招标模式,他们往往很难适应海外项目投标的形式。在实际投标中,有的建筑公司不加分析,把国内的一套全面照搬,致使报价缺乏竞争力。国际工程报价投标工作涉及面广,它要求投标报价的人员具有广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其中金属制造专业知识,例如:设计、施工组织与技术、设备材料等。同时还必须具备商务方面知识,例如法律、金融、税务、保险、以及当地的政治、经济善等。另外,投标报价人员还必须熟悉国际工程施工和投标报价的规范和操作程序,只有这样,投标报价人员才能参与激烈的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竞争。国际投标和国内投标的区别就在于,国内投标报价可参照规定的定额,国际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己测定定额。在承包方式上,投标报价一般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作为分包报价,一
    2023-04-24
    233人看过
  • 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包括哪些
    a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b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c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d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七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2023-06-14
    173人看过
  • 招标投标中的暂估价指的是什么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招标.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前款所称暂估价,是指总承包招标时不能确定价格而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暂时估定的工程、货物、服务的金额.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招标投标中的暂估价是指总承包招标时不能确定价格而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暂时估定的工程、货物、服务的金额。一、工程总承包4种方式1、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是我国目前推行
    2023-06-26
    472人看过
  • 一些投标报价方法和内容
    投标报价的部分内容。投标报价的价格。价格条款是收购要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各国的高度重视,主要包括自由定价和价格合法化。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证券法》没有规定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收购办法》第三十六条原则上承认,收购人可以通过现金、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法定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但是,《收购办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收购人提出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的综合要约,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经豁免提出综合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购买价款以合法可转让证券支付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供被收购公司的股东选择。收购要约的期限。《证券法》第90条第2款和《收购办法》第37条规定,收购要约中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天,不得超过60天,但存在竞价要约的除外。收购要约的变更和取消。要约一经发出,对要约人以及上市公司的收购要约具有约束力。然而,由于收购过程的复杂性,具体情况也应使收购人有可能改变
    2023-05-07
    200人看过
  • 投标报价一般在哪里宣布
    1、流通股股东申请预受要约或者以要约方式撤回预受要约,应当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营业部办理。投资者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司的要约收购报告上市公司,注意报告中的特别提示和收购目的等重要内容,注意要约收购的有效条件。如果在合同期限届满时满足有效条件,则投标报价将成功,否则合同将失败,投标报价将从一开始就不生效,原预验收声明将不再有效。要约收购业务的注意事项。在要约收购期间(包括股票停牌期间),流通股股东可以办理预受要约申报手续或撤回预受要约2。流通股股东在申报要约时,应当正确填写上市公司、预售股数、申报类别、收购代码等相关内容。交易所和结算公司不会确认申报类别和收购代码错误的要约指令。流通股股东申报预收的股份数量上限为股东账户中持有的未冻结流通股数量,超出部分无效。冻结部分不得声明预先接受的报价。预受要约和撤回预受要约声明可在同一天撤销。已申报预售的流通股可于当日申报出售,预售申报的未偿部分仍包括在预
    2023-05-07
    274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投标人不正当竞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怎样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27
      一、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 下列行为均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 (一)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降低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三)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四)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行为。 二、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下列行为均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
    • 投标价大于投标合同价,是否适用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20
      投标价格是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章程的条件,完成招标方针计划(如有)、开工、竣工和修复任何缺陷的投标报价。投标价格应根据《招标法》和招标文件中的价格条款进行报价,必要时应附上投标价格明细。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不得低于成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销售商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二)能
    • 投标法对报价评分的要求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1
      1、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第十九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但就评标方法无具体规定。 2、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建设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中水利部令第12号)》,对评标标准有较具体的规定
    • 工程投标报价技巧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09
      工程投标报价技巧: 1、常用项目可报高价。 2、通过施工图纸和现场勘查。 3、设计图纸不明确。 4、控制工程量并在方案中明示标准。 5、材料费适当报低。 6、将主材单价提高。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十六条,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 报价低于市场价的价内投标合同有效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2-19
      价格低于市场价的合同,在双方协商一致,意思表示真实,并且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合同有效。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