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如果实施房屋征收需要先补偿、后搬迁,那么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之后,征收单位可以随时进行拆迁工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如果实施房屋征收需要先补偿、后搬迁,那么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之后,征收单位可以随时进行拆迁工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 房 屋 征 收 补 偿 】 签 订 协 议 后 可 随 时 拆 迁 吗 ?
根据我国《房屋征收条例》规定,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因此房屋征收部门无权直接拆迁。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后,拆迁的具体时间和方式应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并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来说,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后,拆迁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拆迁工作。如果拆迁部门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拆迁工作,被征收人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要求拆迁部门继续履行拆迁职责。同时,被征收人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寻求法律支持。
房屋征收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但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单位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无权直接拆迁,拆迁的具体时间和方式应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并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因此房屋征收部门无权直接拆迁。拆迁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拆迁工作。如果拆迁部门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拆迁工作,被征收人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要求拆迁部门继续履行拆迁职责。同时,被征收人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寻求法律支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
一些房屋应该在红线内拆除吗
369人看过
-
不在拆迁红线内的房屋被损坏谁来赔偿
208人看过
-
农村建筑红线内房屋的拆除问题
428人看过
-
怎样查到房屋是否在拆迁红线
363人看过
-
部分房屋在拆迁红线内,如何补偿
298人看过
-
部分房屋在红线范围内该不该拆
485人看过
继续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继续履行可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出现违约行为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 更多>
-
不在拆迁红线内的房屋被损坏,谁来赔偿?天津在线咨询 2023-09-07不在拆迁红线内的房屋被损坏了的话自然应该由拆迁单位进行赔偿,实际上这个问题当初在确认拆迁方案的时候,政府部门就应该提前考虑到的,房子的构造本来就是具有整体性的,特别是城市内的这些商品房,政府绝对不可能只拆迁邻居的房子,不拆迁自家的房子。
-
搬迁房屋红线怎么在红线内山西在线咨询 2023-10-16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时,政府可以对国有土地进行征收,而征收土地的时候,就需要对房屋进行拆迁。 红线是规划部门划定的项目用地单位,红线内拆迁,红线外不能强制要求你拆迁。
-
拆迁红线有哪些房屋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9你的问题要以你当地发布的拆迁公告为准。法律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拆迁红线范围内的一切房屋,附着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受到限制。你的房屋是否在拆迁范围内,要以拆迁公告为准。
-
房屋在红线内怎么办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4房屋一部分在拆迁红线范围内的,由于房屋是一个整体,所以应该整栋房屋进行征收,而不只是征收部分。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
拆迁红线以内的房屋现在是否能抵押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6不能。《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明确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