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和丧失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11:41:36 259 人看过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公民个人在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所享有的建造房屋以使用居住的一种物权。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我们都只是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并没有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在使用国有土地时,也是需要先缴纳一定的土地使用税,在计算土地使用税时会根据土地的具体类型以及土地的面积来确定,如果在后续的使用过程中,也是可以将土地的使用权进行转让,转让方式有出售和赠与等方式。

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

1.占有权

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占有依法批准给其建造住宅的集体土地。

2.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使用宅基地,包括建设个人住宅以及与居住生活相关的其他建筑物或者设施。

3.收益权

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获得由于使用宅基地而产生的收益,包括在宅基地空闲处(如房前屋后)种植果树等经济作物而产生的收益。

4.处分权

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在依法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时候,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一同转让。宅基地使用权人必须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宅基地,在使用时不得超过确定的宅基地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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