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的范围和作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4 14:21:17 346 人看过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获得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是由单位缴纳的,缴纳比例为工资的0.4%,个人不用花钱。工伤保险不像生育保险,需要连续缴纳满一定期间才能使用,只要员工在发生工伤时已经缴纳了工伤保险,就可以享受相关待遇。

一、工伤医药费报销不掉的部分应由谁承担

工伤医药费报销不掉的部分应用人单位承担,如果单位买了工伤保险则从医保基金中报销部分,余下部分由用人单位报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二、建筑工程保险费谁交

由发包人购买。

1、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发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建筑工程可以给工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是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3、给工人购买保险这是我国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体制的一项重要改革,为我们建筑施工提供了法律依据。

并且这里的意外伤害保险不同于一般的商业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也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以赢利为目的,具有强制性,极大地促进了该项法定制度的落实。

4、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周期长,遇到的各种复杂情况往往是难以预测和防范的。特别是大中型工程发生的灾害和重大事故会给承包人带来灾难性的、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

只有参加保险,可从保险公司得到赔偿或部分经济补偿,使从事工程承包这一风险事业得到一定的经济保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5日 11: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大连工伤保险工伤范围
    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3-05-10
    75人看过
  • 工伤保险赔偿的内容和范围详解
    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包括参保人的住院医疗费用。具体来说,是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的医疗机构发生的和工伤相关的门诊、住院花费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发生工伤以后应该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的医院花费的与工伤直接有关的门诊和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天的门诊和工伤发生当天开始七天以内的住院费用。建筑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包括什么?建筑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包括如下内容:(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2、要求:住院期间。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2023-07-01
    369人看过
  • 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和工伤期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凡在我省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决定参加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工伤保险基金的征集比例应根据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和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频率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按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征集,标准为工资总额的0.3%至2.5%。二、工伤期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这些就是我们在这方面的知识。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方面的内容,也可以到网上进
    2023-05-30
    80人看过
  • 福建:工伤保险参保和工伤认定范围扩大
    我省近日修订了《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全面扩大了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和工伤的认定范围,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纳入工伤保险的适用范畴,并大幅度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今后,职工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更好地保障。以往,我省只要求企业和有雇主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新修订的《办法》要求我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六类组织都要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适用范围的扩大让更多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新《办法》不仅扩大了工伤认定的范围,还明确了具体申报工伤的材料。在下列6种情形下受伤的员工,可以申报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二)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提交公安部门提交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三)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
    2023-06-05
    481人看过
  • 工伤范围的解释和应用
    下班途中自己骑车摔伤不算工伤。工伤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或者工作的过程中受伤。根据法律规定,工伤的范围如下: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伤;2、从事收尾性或预备性工作受伤;3、因履职受到暴力伤害;4、患职业病;5、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6、故意犯罪、自残、醉酒吸毒等行为不能认定为工伤。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合理时间、合理路线、非本人主要责任,缺一不可。工伤范围及定义工伤的定义:在工作中遭受的事股伤害或因工作导致的职业病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范围:(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
    2023-07-07
    278人看过
  • 医疗保险有哪些作用和报销范围
    一、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医疗保险是社会进步、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反过来,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又会进一步促进社会的进步和生产的发展。一方面医疗保险解除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使其安心工作,从而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保证了劳动力正常再生产。二、调节收入差别,体现社会公平性。医疗保险通过征收医疗保险费和偿付医疗保险服务费用来调节收入差别,是政府一种重要的收入再分配的手段。三、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医疗保险对患病的劳动者给予经济上的帮助,有助于消除因疾病带来的社会不安定因素,是调整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的重要社会机制。四、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手段。医疗保险和社会互助共济的社会制度,通过在参保人之间分摊疾病费用风险,体现出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新型社会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五、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保
    2023-05-04
    415人看过
  • 长沙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和缴费标准
    工伤保险参保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师事务所、计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工伤保险缴费基数:2960元∕月;费率:0.5%、1%、2%。建筑施工企业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范围是怎样规定的?长沙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轨道交通等建筑施工企业,均应为与其形成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施工现场内所有务工人员(含农民工,派往项目的管理人员除外)缴纳工伤保险费。务工人员个人不缴纳。以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缴费费率工程项目缴纳务工人员工伤保险费按工程合同造价中的人工费为缴费基数(工程合同造价中人工费不明确的,按工程合同总造价乘以15%计算人工费);基础缴费费率是0.9%。
    2022-04-26
    113人看过
  • 工伤范围及保险待遇
    工伤包括以下情形:(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九)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工伤按照不同伤残等级享受不同待遇。一般包括:1、住院伙食补助费;2、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3、医疗费:据实报销;4、生活护理费;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
    2023-08-14
    280人看过
  • 股东名册的作用和作用范围
    股东名册是记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个人情况及其所缴纳出资额多少等事项的名册。股东名册可置于公司,并备案于公司登记机关。在名册记载内容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报登记机关备案。股东名册具有特定效力,它是公司对股东发出通知、确定股东、确认出资转让效力的依据。股东发生变更时,该法人股东的债权债务及对外投资应进行清算。该法人股东丧失法人资格时,应当依法予以注销。自然人股东发生变更的,可书委托他人代为履行其权利义务。自然人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受赠人取得其地位。股东名册有什么法律效力公司的股东名册主要有以下法律效力:1、只有在股东名册上记载的人,才能成为公司股东;2、股东名册具有免责效力;3、即使具备适法的原因及方法而受让股份,如果未进行名义更换,就不可以对公司行使股东权;4、股东名册对公司以外的第三人不发生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
    2023-07-03
    490人看过
  • 超工伤保险范围的医药费
    窦女士:我丈夫2012年进了本市的一家建筑装潢公司工作。公司没给他缴过社会保险。2013年年初,我丈夫在江苏省的某处装潢工地工作时从高处坠落,送进当地市级医院抢救。最后经院方请来外院专家会诊并经医生全力抢救终于化险为夷。当时公司支付了20万元左右的医药费。我丈夫出院后根据医嘱需较长时间的休养,为了停工留薪期及伤残补偿的问题,我们和公司之间有点不愉快。公司认为我们要价太高,并讲如果我们要搞就全部算算清楚,并称公司垫付的医院费用中有5万多元药费及一笔外院专家会诊费不属于工伤医保目录范围,应该由我们自己承担,要我们返还。因为丈夫发生工伤,我也不得不请假在家照顾他,家里的积蓄也花了七七八八,现在哪来那么多钱。再说我丈夫是在工作中受的伤,那些费用本不就是应由单位付的吗?律师:所谓工伤即是由于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所造成的伤害。工伤事故往往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如果职工不能得到及时治疗及补
    2023-11-27
    174人看过
  • 工伤保险和劳动仲裁的赔偿范围详解
    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实际工作地点的,可就近选择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仲裁;劳动者无证据证明的应选择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仲裁。补充工伤保险赔偿标准【1-4级工伤】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2、1-4级工伤没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就业补助金。3、单位不与受伤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应按月向受伤员工支付伤残津贴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若伤残津贴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话,有单位补足差额。4、伤残津贴发放至年满六十周岁,六十周岁后受伤员工开始享受养老保险,且养老保险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5、上
    2023-07-04
    105人看过
  • 工资集体协商的作用和适用范围
    工资集体协商的作用是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协议,均适用本办法。一、辞职拖欠工资没签合同怎么办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并且通过以下方式处理:(1)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协议书,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2)如果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3)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追讨工资。劳动者首先要收集证明劳动关系成立的证据,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然后再申请仲裁追讨工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
    2023-04-10
    256人看过
  • 黔东南工伤保险基金用途范围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伤保险基金依法用于工伤预防、补偿、康复等下列费用:(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的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九)因工致残劳动能力鉴定的所需费用;(十)工伤预防费;
    2023-05-30
    240人看过
  • 社保的工伤范围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一、工伤赔偿费用标准一览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
    2023-03-18
    221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是什么,工伤保险赔偿的工作项目和工作工作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规定,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如下: (一)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
    • 工伤保险属于社保范围的范围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03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1、工伤保险属于社保中的一部分; 2、具体来说,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五种保险。
    • 保险代理人的工作范围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0
      负责代理推销保险产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损失的勘察和理赔;向消费者宣传保险知识,解释保险条款,点评产品,分析个人财务需要;为消费者设计保险方案,制定保险计划;协助客户挑选保险公司的优势产品;协助客户办理相关投保手续(签订保单、送达保单、保单维护、保费收取);根据客户的需要,为其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定期回访老客户,维护潜在客户;投保人出险后,协助其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等
    • 职业病列作工伤保险范围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3
      是的。职业病是属于工伤范畴,可享受工伤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职业病病人和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但这样请求的成立条件,必须是用人单位存在明显过错或产生侵权行为而造成了侵权损失,才能主张民事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七条 《中
    • 工伤保险的保险范围是什么?工伤保险的保险范围中包括哪些伤害项目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14
      工伤保险的保险范围是工伤。所谓工伤,包括两类伤害:一为因特定的工伤事故而造成的人身伤害,也称狭义上的工伤;二为职业病。《劳动法》第73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况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