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怀孕减少工作量工资报酬不减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9 14:21:51 304 人看过

一、女工怀孕减少工作量工资报酬不减吗?

不减,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而在怀孕期间的时候具体可以享受产假以及产假工资等等的待遇。

二、怀孕女职工的待遇有哪些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期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

劳动部、人事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规定:

(一)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或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三)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哪些情形下企业不能辞退女工?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29条的规定,女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26、27条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三)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女性职工在孕期中因不能正常的从事工作,而被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是比较常见的,但这显然是用人单位构成了合法行为,女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争议,并要求用人单位进行合法的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0: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公司裁减怀孕期女职工合法吗
    凡男女职工从事同样的工作的,享有领取同样劳动报酬的权利;对女职工不得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理由拒绝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或降低其工资待遇;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等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对女职工的身体健康特别有害的工作;实行女职工“四期”保护;设立托儿所、妇女卫生室等。劳动法关于女职工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第三条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五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条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2023-04-26
    239人看过
  • 女员工不得无薪怀孕或变相减薪
    女性员工不会因为怀孕而减少。《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即使双方劳动合同的履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也应延期至分娩后一年,但女员工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除外网友咨询:去年,我以人事专家的身份进入一家私营企业,并签订了月薪12000元的劳动合同。今年,我已经怀孕五个月了。公司把我的月薪降到8000元,理由是我的工作量相应减少了。法律是否允许该公司的做法律师回答:劳动合同法第35条第一款规定,如果雇主和雇员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妇女权益保护法》第27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原因降低女职工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就业)合同或服务协议,但是,除非女性员工要求终止劳动(雇佣)合同或服务协议,否则保护女性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职业女性在月经、怀孕、分娩和哺乳期间应受到
    2023-05-07
    159人看过
  • 女工怀孕期间没工作公司以同工同酬降薪
    公司的理由不能成立,其错误做法应予纠正。一方面,怀孕女工有权要求调岗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由此可见,基于保护女职工和胎儿的原则,用人单位应当主动调整怀孕女工的岗位,怀孕女工也有权提出调整到自己适应的工作岗位。劳动者与公司协商一致调岗,符合法律规定。另一方面,用人单位不得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和劳动法规的强制规定,也就是说,不得以调整岗位为由降低孕妇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者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工资、退休、解除劳动或录用合同。在实践中,许多单位认为,根据新调整的新岗位支付工资符合同工同酬的规定,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同工同
    2023-08-06
    271人看过
  • 女教师怀孕期间工作量
    法律综合知识
    工作量适当,有具体工作时间的参照,《劳动法》的规定,即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
    2024-04-26
    396人看过
  •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工作吗怀孕女职工有哪些权利
    一、怀孕女职工有哪些权利在我国不仅已婚的妇女很少做“全职太太”,就是结婚后怀孕的妇女,也很少怀孕后在家里一直待产,绝大多数怀孕的妇女和其他女职工一样,坚守着自己的工作岗位。我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许多地方的地方性法规都对保护怀孕妇女职工作了规定,赋予了怀孕女职工的法律权利,概括起来说,怀孕女职工有以下的法律权利:第一,怀孕女职工有不被解聘的法律权利。有些用人单位,为了本单位的利益,一旦发现女职工怀孕,便以种种理由予以辞退或解聘,甚至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就约定几年内不得怀孕,甚至是不能谈恋爱和结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就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社
    2023-04-29
    201人看过
  • 怀孕女职工不能做什么工作
    一、女工怀孕期间不能从事什么工作1、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2、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3、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4、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5、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6、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7、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8、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9、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10、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二、怀孕女职工有哪些权利在我国不仅已婚的妇女很少做“全职太太”,就是结婚后怀孕的妇
    2023-04-15
    493人看过
  • 缩短工作时间减少工资合理吗
    减少员工的上班时间,从而降低员工的工资,从描述上看无法判定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单位支付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那么是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员工支付员工的工资满足最低工资水平的要求,那么并不属于违法。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单方给劳动者降工资的做法是违法的。不过,用人单位因为经营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工资待遇计算方法。此时,公司降低员工的工资则不是违法,而是双方协商一致的内容。公司随便降低员工的工资是合法的吗单位随意降低员工的工资,是否合法,要看具体情况:1、如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是违法的;2、如员工的工资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是违法的;3、如员工的工资高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是不违法的;4、如单位随意降低员工工资出现违法的情况,员工可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要支付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
    2023-06-14
    303人看过
  • 孕妇被减工资合法吗
    不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见《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中第五、六、七条规定)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的劳动保护1、孕妇享有不被降低工资的权利在我国,工资分配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全
    2023-04-21
    129人看过
  • 怀孕前女职工工资待遇不公
    关于女职工怀孕期间调岗降薪,可以合理调岗,但不能降薪。用人单位可以调整怀孕女职工的工作岗位,但必须是基于保护女职工的原则,在减轻劳动量、改善相应的工作条件的基础上为其调整岗位且不能降薪。用人单位安排其他劳动,非孕妇意愿不能强行调岗。怀孕女职工有哪些权利在我国不仅已婚的妇女很少做“全职太太”,就是结婚后怀孕的妇女,也很少怀孕后在家里一直待产,绝大多数怀孕的妇女和其他女职工一样,坚守着自己的工作岗位。我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许多地方的地方性法规都对保护怀孕妇女职工作了规定,赋予了怀孕女职工的法律权利,概括起来说,怀孕女职工有以下的法律权利:第一,怀孕女职工有不被解聘的法律权利。有些用人单位,为了本单位的利益,一旦发现女职工怀孕,便以种种理由予以辞退或解聘,甚至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就约定几年内不得怀孕,甚至是不能谈恋爱和结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
    2023-08-15
    466人看过
  • 女工怀孕期间工作量翻番是否违法
    女工怀孕期间工作量翻倍是否违法p>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女工怀孕期间工作量翻倍是违法的。第六条女职工怀孕期间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减少怀孕女职工的劳动量,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减少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合适的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并在工作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工作时间目前如何为女工办理生育保险,我国实行生育保险有两种方式:一是由女职工所在单位承担产假工资和生育医疗费用。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和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女职工孕期住院费、医药费由所在单位承担。产假期间发放工资第二是生育社会保险。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缴纳比例,由当
    2023-05-07
    390人看过
  • 怀孕女职工在哪些工种不允许工作
    一、怀孕女职工在哪些工种不允许工作怀孕女职工不允许工作的是: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1.繁重的体力劳动。2.频繁弯腰、下蹲或攀高的工作。3.高空或危险作业。有跌落危险的作业,距地面2米以上高度的作业以及其他有发生意外事故危险的作业不宜参加。4.接触化学有毒物质或放射性物质等的作业。化学有毒物质及放射性物质等有致畸、致癌作用,严重危害母子健康。5.高温作业、振动作业和噪声过大的工种。研究表明,工作环境温度过高,或振动甚剧,或噪声过大,均可对胎儿的生长发育造成不良影响。6.接触电磁辐射的工种。7.医务工作者。二、怀孕女员工辞退的补偿标准怀孕女员工辞退的补偿标准为:两倍的经济补偿金。1.若怀孕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
    2023-12-02
    88人看过
  • 单位可以辞退怀孕女职工吗,如何支付怀孕女职工工资
    一、单位可以辞退怀孕女职工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如何支付怀孕女职工工资1、工资和津贴: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参加生育保险的,依法领取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不妨由企业不足。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企业照发原工资。各地的计算标准和项目略有不同。2、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
    2024-03-27
    245人看过
  • 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工资会减少吗
    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工资不会减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害严重或者特殊的,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止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上下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是工伤吗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不一定属于工伤。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认定为工伤。所以,关键是要先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果职工本人不负责任或只负次要责任,那就是工伤。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方法如下: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
    2023-07-21
    456人看过
  • 怀孕期间公司经营不善减工资怎么补偿
    员工工资是劳动合同的重要条款,应该公司与员工协商变更,公司不能单方因自身经营不善而降低员工工资。如果劳动合同有了明确的工资约定,企业是不能单方面要求降薪的,这种情况企业构成违约,员工可以要求按合同履行,或者企业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赔偿。用人单位因为经营不善可以与劳动者协商降低工资,但是不能自行决定降低工资。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都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
    2023-06-21
    107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劳动法规定怀孕的话工作量可以减少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7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 后调工作工资减少不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9
      变动工作岗位后,当然会根据工作岗位有所变化。工伤医疗期内,工资待遇不变。
    •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可以适当调整其期间工作岗位或减少其期间的工作量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04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上海市实施办法》第23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或者哺乳期不适应原工作岗位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调整该期间的工作岗位或者改善相应的工作条件。”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
    • 担心公司会不给自己报酬,女员工怀孕期间会加工资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13
      实际工作中,产假期间的工资如何发放,可以有如下两种操作办法: (1)女职工产假期间先行发放产假期间工资(就是固定工资部分,不含奖金和与工作有关的补贴);待生育津贴申领到帐后,进行对比:如果已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么将差额部分一次性补发;如果已发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那么不再补扣差额部分。 (2)先计算能够申领的生育津贴,从财务借款发放;等到申领完毕后社保支付生育津贴冲抵借款。同时,应该将产假期间工资与
    • 女工怀孕期间没工作公司以同工同酬降薪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01
      公司的理由不能成立,其错误做法应予纠正。一方面,怀孕女工有权要求调岗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由此可见,基于保护女职工和胎儿的原则,用人单位应当主动调整怀孕女工的岗位,怀孕女工也有权提出调整到自己适应的工作岗位。劳动者与公司协商一致调岗,符合法律规定。另一方面,用人单位不得违